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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型企业技术风险分析及对策

2010-01-22夏佐铎

中国矿业 2010年11期
关键词:资源型矿业权矿产

夏佐铎,王 哲,魏 鑫

(武汉工业学院经济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23)

矿产资源型企业是指直接以矿产为主要对象,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采、选、治及矿产品贸易等活动,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单位[1]。他们大多先由矿产勘探、采选业或冶炼业起步,并经由多年的发展,通过向上下游的延伸和扩张、多品种经营,而发展成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雄厚经济实力的集团公司。矿产资源是矿产资源型企业最主要、最直接的原材料,受资源禀赋的制约,有一定的地域限制。资源的获取投入量大,从原材料的获取、选、冶到成品,周期性较长,且产品具同质性,面临的不确定性较多。由于这类矿产资源型企业经营对象和产品等的特殊性,在经营过程中,除具有一般企业所共有的风险外,还因在勘探、开采、选冶等环节的不确定性而形成独具特色的技术风险。因此,如何分析并管理这类企业的技术风险,协调竞争-风险-收益之间的关系,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1 矿产资源型企业技术风险分析

技术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在勘探、开发过程中,由于技术不规范、员工操作失误、选冶技术流程等,达不到预期的设计效果而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勘探、开发风险;选、冶炼业务风险和环保政策的风险[1,2]。如由于地质构造条件、成矿规律等的不确定性因素,给工程预算和工期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尤其是新区以及海外的勘探开发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地理和社会条件比较陌生,而且世界上没有绝对相同的矿床类型、相同的成矿条件等,因此,发生风险的可能性比老区的勘探开发要大得多。在选、冶过程中,技术不规范、员工操作失误等,既可能增加相应的技术风险,还可能增加企业额外的运营成本,导致财务风险的发生。

1.1 勘探、开发风险分析

矿产资源型企业直接经营的对象为矿产资源及其形成的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国的所有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并由国家向经营者授予矿业权。矿业权是“矿产资源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一种物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利用并获得收益为目的的用益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在一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权利集合,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2,3]。由于矿业权的取得和延续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由于矿业权变更、延续而形成的风险。同时,在建设过程中,企业是通过勘查技术对矿产资源量和可采储量进行估测,并据此判断开发和经营矿山的可能性和进行工业设计的。由于矿山地质构造复杂且勘探工程范围有限,矿山的实际情况可能与估测结果存在差异;若差异超过一定范围,将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影响采矿的因素也较多,如:工业事故、矿场坍塌、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火灾、地下水渗漏、爆炸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等,这些因素均可能导致企业矿场的财产受到损失,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及潜在的法律责任。

1.2 选、冶炼业务风险分析

选、冶炼业务常常是矿产资源型企业向下游延伸和扩张的基本形式之一。由于矿石大多以共生或伴生的形式存在,矿石中常含有多种有用金属成分,分离工艺复杂,对选矿技术要求较高。因此,在选矿技术经不断改进并达到成熟、稳定之前,企业的矿山采选业务和冶炼业务不能匹配,协同效应低,蕴含较多风险。同时,冶炼是高耗能业务,企业供应商(包括电力、水、运输及其他原材料供应商)的收费水平或原材料质量发生变化,都可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业绩造成负面影响。同时,矿山的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交通运输方式较为单一,一般依赖专门的铁路及公路输送原料和产品。这些运输方式如有中断,均可能会对企业的业务营运造成不利影响。

1.3 环保政策的风险分析

我国政府目前正在逐步实施日趋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同时颁布并执行更严格的环保标准。采矿业务会对地表和地下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并可能导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类型的环境破坏;冶炼业务可能会排放有毒废物,导致饮用水遭受污染并造成其他破坏。为管理采矿和冶炼行业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中国政府颁布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我国已就土地复垦、重新造林、排放控制、排放地面水和地下水污染,以及生产、处理、存放、运输及处置废弃物等方面订立了环保标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遵守环保法规,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和资本性支出。如果不能遵守现行或未来的环保法规,企业可能需要支付罚金或采取整改措施,有可能给企业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负面影响。一般来说,企业受日益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征收废弃物的排放费用,征收违反环保法规罚款,强制关闭拒不整改或继续造成环境破坏的企业。因此,在我国日趋严格的环保体制下,只有重视技术发展和遵守环保标准的矿产资源型企业,才能获得发展的空间。

2 技术风险管理对策

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影响的程度,企业风险管理对策可划分为避免、转移、接受和慎重管理四种[4,5];相应的,矿产资源型企业技术风险管理也主要包括勘探、开发风险管理和选、冶炼及环境风险管理。

2.1 勘探、开发风险管理

2.1.1 对矿业权风险管理

对于勘探、开发风险的管理,主要在于变更、延续矿业权和增加矿产资源储量过程中的风险管理。

探矿权有效期最长为3年,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而石油、天然气探矿权的有效期限最长为7年,滚动勘探开发的采矿许可证其有效期最长为15年。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而获利。采矿权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有效期最长为10年。探矿权人有权优先取得本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但必须依法批准[2]。

一般而言,探矿权、采矿权的期限不会超过矿山的服务年限。为控制产业链中相关基本金属资源量,在国内可进行相关矿业权的资产证券化运作,在国外可逐步实行矿业权的持股和控股投资,进行资本运作,在控制资源的同时增加收入减少相应的风险。所谓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分离组合,进而转换成可以出售和流通的并有固定收入的证券过程[6,7]。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通过设立特高机构、信用增级,将矿业权资产证券化,既分散了风险,又可获得稳定的收益。矿业权资产证券化流程图如1所示。

图1 矿业权资产证券化流程示意图

2.1.2 对储量增加的风险管理

任何企业在可获得的资源上,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业务外包是分散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外包,企业可以更强调对自己具有战略意义的业务或核心业务的创新,能够灵活地安排员工和配置资源于高价值的项目,转移风险,从而变得更具竞争优势。世界一些知名的资源公司,已经采取了此策略,将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业务外包给控股或参股的矿业公司,有效地把勘探、开发风险及矿业权使用等风险转移,客户实际上面对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签约的服务商。外包策略为矿产资源型企业集中精力,在全国或全球配置资源,扩大市场份额,获得低价格和低成本的竞争优势解决了后顾之忧。

2.2 选、冶炼业务及环境风险管理

矿业活动常与环境污染相联系,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完善产业链,集中突出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降低技术风险,企业应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绿色矿业理论指导,按照循环经济的三条基本原则,即: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原则,以矿山、工业园区为依托,形成“矿山+ 工业园+ 城市矿山”的空间经营模式。在工业园区内的改扩建选、冶炼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应从规模效益、工艺配置、生产成本、环保和节能等多方面进行合理配置;采用多项先进技术和高技术含量的改进,本着环境保护高起点、适用可靠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在车间和厂区总体配置上更趋合理,可大大减少企业劳动定员,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使用能源,加强余热利用,最大限度的节能降耗,使之达到合理的经济规模,并与矿山的原料供给相配套,以此延长产业链,使企业从矿石到矿产品及对主要排放气体和废弃物的处理,都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总之,矿产资源型企业通过完善和优化产业链,加强核心业务,转让、分散风险较大的非核心业务,使矿产资源储量、开采业务和冶炼业务相匹配。通过主营业务的合理集中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提高对抗各种潜在技术风险的能力,并通过技术风险管理,保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为企业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 丁龙.我国资源企业发展障碍分析[J].中国矿业,2009,18(10):14-16.

[2] 赵祺彬,刘胜富,等.矿业权的评估风险及其防范[J].矿业工程,2005(1):10-13.

[3] 段志群.矿业投资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研究[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8(6):123-125.

[4] 孙班军,等.企业风险动态管理模式[J].上海经济研究,2007(6):108-112.

[5] 叶厚元,邓明然.企业风险传导的介质研究[J].管理现代化,2007(1):38-41.

[6] 周黎.企业风险管理的种类及其防范[J].冶金财会,2006(8):42-43.

[7] 于凤坤.资产证券化:理论与实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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