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那北随笔五则
2010-01-14林那北
林那北简介
林那北,本名林岚,曾有笔名“北北”,《中篇小说选刊》副主编,福建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已出版小说集、散文集等十多部,作品被多家选刊转载,入选多种年度选本。有小说被译介到海外或改编成电影。
一、突然遍地是歌
突然遍地是歌,一堆老歌潮水般撞进今日的生活。
单位也组织,然后是比赛,就在昨晚,挺生龙活虎的。平素熟悉的人,在日常的朴素模样之外猛地变幻出五彩的脸,腮红、眼影、口红、假睫毛之类十八般武艺居然悉数凑齐,连男人也腮帮猛地一艳,像两朵祥云凭空而降,唇间也花团锦簇。还有一些其他的意外,列举如下:
A、某出版社某已退休老男编辑,黑脸体硕,服装从来不拘小节,陋衣简裤随便应付,还常有拖鞋嘀嘀哒哒声冲入同事耳膜,平时也从未有其好嗓的英名广为传诵,突然在台上一领唱,声若洪钟,振耳欲聩,惊天动地。
B、另一退很多年休的老女社长,偶尔见过其娇小的身子在单位大楼安静闪过,说话小声行走迟缓,昨晚却一身黑衣黑裙隆重上场,赫然站在舞台前方的小台子上,张开手,大开大合纵情指挥,很投入也很激情。
C、好几支队伍摇身一变惊现歌星状,女的抹胸式晚装或曳地长裙,有亮片满胸闪烁,而男的则在领口处毅然系上领带或蝴蝶结,嘴形竭力呈现训练有索的长O形,表情也紧追旋律的起伏而异彩纷呈,与平日极其迥异……
原来生活逸出日常节奏可以带来很多意外与惊喜,或者说在日常之下总是覆盖着很多不可预知的可能。所以这个夜晚就比预期的更令人快乐而有趣。唱一唱赛一赛,笑声飘浮在头顶,形式感反而退居其次了。
夹在兵强马壮的各出版社队伍里,几家杂志社都属老弱病残之列,只好成立互助组,各自倾巢而出了也仍然人数寥寥、歌声参差,服装简朴,拒绝化妆。不过这支纯属乌合之众虽然很少练歌、虽然七零八落,虽然一直至台上如我还记不太全歌词的肯定不止一个,却……却……不是倒数一名,得分94.2,险些获三等奖,于是我们自己欢声雷动。
唱什么歌呢?两首:《二月里来好风光》、《游击队之歌》。那些直接歌颂祖国的宏伟歌曲都被其他社先下手挑走了,而规定是不许重复唱,于是弱者就只好捡别人剩下的。也好也好,这两首许多年前的老老歌,夹带着很多往日的气息,我们同样可以借它们抒怀。重在参与。
《二月里来好风光》中有一句歌词重新进入眼帘时,突然读出了新的意义:“种瓜呀得瓜种豆的得豆,谁种下仇恨他自己的遭殃。”居然哲理深深哩!很好,就把它作为警示,作为座右铭。
二、那部老车别来无恙
三年多前换了部新车,老的那部就多余了,就转身卖掉。购买方是原先卖车给我的通用车行。四个验车师围上来一番检查,车况如新,小刮小擦都很少,很好很好,交货付钱。
买第一部车是因为那时恰好卖掉小说的影视版权,像是白捡了块馅饼,便将它换成了车。之前已经学了车,练的是手动档的旧吉普,嘎吱嘎吱的,需费大力流大汗才能将方向盘扳动。而买回来的却是自动档,方向盘又轻又滑,所以初到手时,左脚没有离合器可踩,右手没有档可挂,两回事,怎么都觉得不对头。那天夜里车行小弟帮忙把车开回,第二天上班忍了忍,没忍住,还是爬上去了。结果捣鼓半天,就是没法点上火,只好打电话到车行询问。车行那边被这个问题雷得半天没回过神来,他们支支吾吾地说,那,那你最好还是叫原来练车的那个教练带一带,然后再独自上路。放下电话前又叮嘱一句:一定要有人带一带再开噢!我给教练打去电话,他一直特别热心,彼此关系也格外友好,都呈朋友状了,所以虽然我们师徒关系早已结束,带新手上路也不是教练的职责,他还是满口答应了,并约好时间,就是周末。但到了周末,教练撇下手中活磨拳擦掌要来,却被告知不必了,我已经开着车满街跑了。教练倒吸了一口气,他说:啊啊啊,你的胆子也太大了!
回溯初购车的经历,宛若重温与哪个友人的初相识,心刹时就柔软起来,它的模样、声响、方向盘的手感等等也一下子鱼贯复活。然后再涌上来的,就是那天它离去时的情形:当携着一叠钱走出车行时,心突然一酸,居然不舍了,一步三回头地观望。直到那时才猛地觉得,那其实就是一个亲人了啊。想到今生今世将不再相逢,眼睛猛然就潮了,甚至恨不得把手中的钱退还,把车子再开走。
我就这样把它放弃了,茫茫车海立即将其吞没。
曾在福州交警网上查过它易主后的违章纪录,刚开始那一阵还真不少,一长串挂在那里,闯红灯、逆行、乱停车都有。真是替车委屈,也心疼。它遇人不淑了?它没有一个好归宿了?便又托人查了查新买主,还好,是个年轻人,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任职,看来只是一个新手而已。后来再上交警网查,果然违章纪录越来越少。终于松一口气,便打算不再惦念它了。但是路上,每每有同一牌子的车子驶过,心还是会猛地一咯噔。
为什么今天要说起它?因为三年多以后的今天,就在刚才,在傍晚下班时,我居然看到它了。那个车牌瞥过一眼,觉得眼熟,然后脑子轰了一声,原来是它!那时我这边的马路已经滞掉了,车子像摊面似的摊在那里半天都挪不了几米。而它就从对面开来,隔着路中央的铁栅栏,车头还亮着灯,一眨眼已经跑远了。那一边的路是通畅的,那一边没有堵车。那一刻下意识地几乎要猛踩油门,冲过栅栏,追上去,把它堵下,然后仔细看一看它,再问一问它别来是否无恙。
三、女排换帅
女排漫长的换帅过程终于结束,陈忠和下岗。这个岗下得稍微慢了一点。这么说不是咒他,只是某种隐约的感觉。一个人再有才,在一个老位子呆的时间太久了,他自己即使仍有积极向上的激情,客观的事实却不见得都如愿。思维成定势了,各个神经细胞不听使唤地疲倦了,这是身不由己的。也该歇歇了,这么多年,一个居无定所的中年人,把一家人的生活都搞得不能正常化,虽不负自己,毕竟负了一天天老去的妻子与一天天长大的儿子。我为什么不把祖国之类的词语搬出来呢?实在觉得不必。为了什么,又为了什么,一向我们都爱说很多大话,搞得像铁塔一样崇高,空洞不说,还挺别扭人。其实某项事业,正合自己心意,倾力去做了,便是一种幸福。何况还能挣那么多钱,何况还可以获得那么多名声。名利双收的事从来是别人拿枪阻止,都未必阻得住前进的脚伐。所以,我的意思是,漂亮话咱们就不说了,说了塞牙。但可以说,如果这件利己之事,恰好也利国利民,那真是三生有幸功德无量非常0K。
陈忠和应该是与中国女排血肉关联最深的一个男人,当了那么多年陪练,又当了那么多年教练,那只滚动的皮球辗过他的笑脸,辗过他的青春。行了,收山吧,心安理得地准备戴上一顶或大或小的乌纱帽吧。回到福建,单单跟别人比所见的世面,他不说拿冠军,进入前八应该也不算问题。另外,依我看,除了排球之外,他还有另外两个醒目贡献:一、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国人民可以笑得很好很灿烂。二、把闽南腔普通话传播到四面八方。哈,可以悠哉养老了,老陈。
我对女排的喜欢跟全国人民差不多,是从八十年代初期起,凡有比赛转播,几乎没有落下一场。我的父母更为起劲,一见电视有转播,忙不迭就会抓起电话气喘吁吁地仿佛赶去捡金子似的说:快看快去看。看来看去,全家人腹中所装的排球知识,都可以去参加王小丫的开心词典了。
那一年正是以女排粉丝的身份跑去采访的,在女排训练场呆了两天,采访了陈忠和,恰巧袁伟民来视察,也见上了,听他在饭桌上指点江山。后来跟陈忠和没联系过,跟女排队长赖亚文倒通过信,说什么已经想不起来了,信没有留下。那次拍了很多他们的照片,今天去找,只找到两张,其余的已不知塞到哪儿了。看照片上显示的时间,居然是1993年的事。时间真是可怕的东西!照片中的人物,现在都离开中国女排了,祝福他们!
四、所谓春晚
所谓春晚,四五个小时闹腾下来,只记住两个人:一是小沈阳,二是跟周杰伦合作的那个小东西。过得去的节目也寥寥无几:两个老农民的好嗓子、周华健罗大佑等老歌星的弹唱、爱尔兰踢踏舞、台湾魔术师,还有吗?想不起来了。真是奇怪的事,我们是办晚会大国,不说遍地晚会雨后春笋般花团锦簇地叠出,单春晚也办了几十年了,怎么说也积累了无数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可每一年最终端上来的,却是越来越不堪的烂菜。当然要说一点进步都没有也不公平,至少舞台布景越来越奢侈了、演员服装越来越华丽了、上台人员越来越多了、现场叫好声越来越嘹亮了。若是普通一场演出,姑且凑合着看看,好歹舞台布置得那么美仑美奂,也有吸引眼球之处,但是春晚,各媒体早早就开始炒作,有着超强磁性可以吸引去无数好演员这个先天条件———总之,反差太大了。按往年的套路,无论多烂,接下去几天央视都会理直气壮地自我吹嘘半天,说这台晚会多受群众欢迎,多被人民认可。仅仅如此当然不够,还会有记者上街,拦下路人,问对春晚的看法。问了100个人,如果有两个大爷或大妈与人为善地说不错挺好,到时播出来的肯定是这两位善良的老人,却撇下那说不好的98个,于是打造成全国上下一片叫好的假象。
我这么想,往后关于春晚,投资一如既往,半分不要减去,所有的钱却不是用到欢歌笑语上,索性成立一个春晚基金,每年做数件好事,比如建几所学校、修几个桥梁、治几个病人或者其他,总之这样会更实实在在地深入人心一些。因为春晚,每年都会怀念一次陈佩斯。中国小品史上,说起来,无论是谁,至今都无法与之比肩。他是真正的小品王。如今在哪里?问他好!
五、他也是血肉之躯
这孩子脚是不是真伤?伤得是不是真不能将那短短的110米跑完?前一个问题应该是肯定的,至于后面那个,差不多已经是国家机密了。他退赛时,脸皱成一团,脚一瘸一拐,并不见得真的全部因为伤痛。一贯以来他都有极好的表演天份,弄出一个痛苦的表情不过小菜一碟,所以人家就骂了,说他是懦夫逃兵。
这是个骂人能力高度发达的国度,一张嘴反正也是闲的。单位领导再饭桶不敢骂,家中小儿再笨蛋还得哄着,这么憋久了五脏六肺都有点错位,终于逮住机会了,就放嘴大骂一个一辈子反正也见不着的人,还是名人,真是爽快。
我也挺意外他的退赛,之前最多想到他可能输。输和赢其实不过是场游戏,人家那个胖乎乎的只有一条腿还非得挤到这个赛事的外国女子乐呵呵地说重在参与,青春早逝了的33岁德国妇女也还顶着一身赘肉翻跟斗玩平衡木,就是赢了,像博尔特那样扭屁股、拍胸脯、做射箭状,仍不忘继续娱乐人民。一打枪一扣球就想着为国争光,这手还能不颤抖?你心那么重,浑身的力都坠到腿上去了,还怎么跳得起来。一大堆人在这炎热的夏日,躲在空调中,以无缚鸡之力的手抓着冰淇淋吃,凭空却有豪气横冲直撞,还气壮山河地下命令:拿金牌去!为国争光去!可是你老人家或者是以写作为生的,吭吃吭吃弄出的不过是三不着两的东西,连为家争光都没做到;又或者是以出版为业的,编出来的书唯一出路就是废品收购站,争光就免谈了吧,伤财都已经这么昭然。当然,我们马上会想到自己没有浪费纳税人的钱(工资奖金算不算?),而刘翔浪了费了,他单那双鞋子据说就是很高科技的,价格惊人。如果他穿着这鞋跑了,得了冠军,所有人眼睛都会匆忙掠过鞋,忙不迭地只会呲牙咧嘴大唱赞歌,以为唱得越大声人家越会把他当伯乐。要是那天在那一百多米路上刘翔跌跌撞撞,终于不支,轰然倒地,然后像那些先烈们一样,双眼含泪地从裤袋里掏出一把钱,以细若游丝的声音颤颤地说:这是我最后的……请把它交给……噢,那样他肯定就得到所有人的谅解了。那时候,我们也能终于看清,他其实也是血肉之躯,他有跟我们类似的所有缺点,他的两条腿也并不是只有往前跑一种功能。
运动员因为脚伤,退出比赛,与公务员因为肚子疼不上班虽没有可比性,其性质却还是有点类似的。无非是小公务员呆在小小的办公室里,而名人却被万众火辣辣的目光托举到半空中,这样一来,要是有什么闪失,当然也会被刹时放大,之前唱歌的嘴里马上喷出谩骂,骂一骂才能找到一种平衡。大红大紫不光仅有鲜花掌声,其背后肯定也会暗藏刀剑的,拥有了这一面,就必须承受另一面,这一点,倒是刘翔必须知道的。要是承受不起,那就确实是“懦”,就唯有一条“逃”的路了。
那天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就想,糟了,他要跌进这辈子最大的一个坑里去了。国际运动委员会委员别想了,一大堆广告马上就被掐。有个段子迅速在手机间传来传去,说因为喝了什么奶、刷了什么卡等等,所以跑不了了,才退的赛,挺幸灾乐祸的。一个人太春风得意了确实会伤人,你捞去那么多钱,可人家连泡个妞都还得再三再四先掂掂钱包哩。要我说,那个什么委员,要它干什么?二十多年都没当过,不仍活得好好的?至于广告,唉,就不要埋怨商人的势利吧,你能跑,跑得快,大把钱才有可能砸过去,否则为什么不砸给路边的民工大哥?所以这里头的游戏规则还是公平的。我要是刘翔,真会牙一咬从此断绝与广告的任何柔情蜜意,就是以后再重登巅峰,也绝不再为哪家产品笑嘻嘻说上半个好字。无非可来些钱而已,反正你的钱也够了,海喝胡吃都永不会有枯竭之虞。人反正都只有一辈子,再放纵的挥霍也有个尽头,挥到极限,再增加进来的钱,无论多少,其意义都不过体现在数字上了。
行了,这个金牌滚滚的季节里,一向拿牌当玩儿似的人却蔫在某个角落里独自舔伤,刘翔翔不起来了。也好,人总不能太顺。按小说的写法,如果张满弓让人物一路高亢到最后一个句号,就缺乏艺术张力了,总得有点波折,有点回旋,有点沮丧伤痛忧愁。一点而已,治一治,还会有明天。明天再翔,一切都还来得及。
【责任编辑泓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