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总理称羡慕中国对贪官处死刑
2010-01-06
本报驻俄罗斯特约记者 焦东建 本报特约记者 柳直 郑润宇
乌克兰总理季莫申科3日公开对中国表达羡慕,理由是中国可以对贪官实施死刑,而他们欧洲国家只能“手感到痒痒”。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学者陈玉荣认为,季莫申科的话深刻反映了东欧国家在梦想版的“欧洲标准”和严峻现实之间的无奈。
据乌克兰通讯社4日报道,乌总理季莫申科3日在接受克里米亚黑海电视广播公司采访时表示,应当追究国内贪官的法律责任,甚至判处他们终身监禁。她说:“一些贪官能将140公顷土地划归自己,同时夺取工厂,甚至将大型发电站划入自己名下。我应当对他们采取严厉打击措施,甚至终身监禁。”
季莫申科说:“我有时羡慕中国。你们知道,在中国,贪官将被斩断腐败之手和实施死刑,这一切是需要的。而我们作为欧洲国家,尽管有时手也感到痒痒,但无法实施这一刑罚。”
尽管季莫申科的话被认为是在1月17日总统大选前打反腐牌,但她这番说法还是引起相当多议论。《乌克兰真理报》称,只要贪官在国家横行,乌克兰对世界来说就会失去吸引力。总理的这一建议说出了大部分民众的心声。“贪官们之所以肆无忌惮,这与国家取消死刑不无关系。如果真能像中国那样,可以对贪官实施死刑,国内腐败问题就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了”。
但莫斯科大学安德列维奇教授5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认为,季莫申科的说法更像是一种个人情绪,“实际并不一定真是羡慕,更多只是反映一种对腐败的痛恨,希望严惩贪官,这种不满是可以理解的”。
乌克兰的贪污腐败问题近年来引起民众的愤怒。据俄罗斯纽带新闻网报道,在“透明国际”2009年公布的清廉指数排名中,乌克兰排在第146位。一些乌克兰民众甚至认为,在乌克兰无官不贪,如果不让官员贪污,政府工作就面临懈怠,百姓也随之跟着倒霉。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东欧中亚研究室主任陈玉荣5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说,苏联时期的苏东国家对腐败问题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政策,被执行死刑的人数居高不下。苏联解体后,这些国家为摆脱苏联痕迹,急切向“欧洲人权标准”过度,逐步废除以任何方式、对任何罪犯实施死刑的法律,这在得到欧美夸奖的同时,也造成对腐败问题的纵容,国内要求重新恢复死刑的声音不断兴起。
陈玉荣说:“贪污现象在很多国家都非常严重,但是从量刑的角度,中国选择了最能有效惩治这一罪行的方式死刑,前苏东国家却因为欧美国家的压力,在制定法律时出于所谓人权甚至高于该法是否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考虑。如今,乌克兰国内确实也在重新考虑这一问题,对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实施死刑。”
目前在乌克兰,有关严惩贪官的呼声渐高。2009年5月2日,乌克兰议会曾通过一项对执法机构的腐败工作人员实施终身监禁的法案,但未获总统尤先科的批准。同年5月,乌克兰共产党议会党团还提出修改法律,允许对一系列重罪的犯人恢复使用死刑。乌克兰共产党领导人表示,大多数公民都相信,在犯罪增长和腐败加深的情况下必须采用死刑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