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在林业经济中的应用
2010-01-01唐广文
唐广文
(塔河林业局沿江林场,黑龙江 塔河 165200)
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过程,使得在整个经济系统以及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只产生很少的废物。
循环经济应遵循的三个原则:“减量化”原则,以资源投入最小化为目标;“资源化”原则,以废物利用最大化为目标;“无害化”原则,以污染排放最小化为目标。为了确保以上三个原则的顺利实施,应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制度。
1 应建立和完善的主要循环经济制度
若要实现我国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必须加快制定必要的循环经济法规,通过法规对循环经济加以引导和规范,坚决杜绝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的现象出现。
1.1 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要求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注意以下要求,使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有章可循。
一是注重法律制度体系的整体性,把制度的建设贯穿于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规划与开发、资源的流通与利用、产品消费、产品与包装再用、废弃物再生利用的全过程,不留死角。
二是注重法律制度的衔接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科教支持、行政引导、市场推进和经济刺激的作用。
三是注重法律制度的前瞻性和可实施性,在考虑我国国情和各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把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移植进来,并使之本土化。
四是注重制度的公平性、效率性和平衡性,既要平衡考虑各方面的要求和利益,又要保证资源、收益、义务和责任分配的公平,提高行政执法和循环经济增长的效率。
1.2 应建立和完善的主要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在区域GDP统计时,从比较的角度,把每项经济活动的经济增长数值后面列上该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环境质量升降、生物多样性增减、资源开采或消耗总量、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防治投资额度等事项。
1.2.1 计划、规划和布局制度
在许多国家或地区,资源的回收与再生利用必须要有全国性的计划。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各地方要针对区域的环境资源本的情况和外来资源的可用实际,对地区产业结构体系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调整地区内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空间布局,明确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以及要采取的政策措施,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名单,保证循环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
1.2.2 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
一是建立循环经济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和专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二是有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市级环境资源保护垂直管理改革的力度,试行大区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巡视员制度,提高环境资源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和效率;三是施行全新的政绩考核标准,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在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方面的干扰,确保循环经济的模式的实施能落到实处。
1.2.3 研发促进制度
循环经济离不开科技的支撑,因此必须加强生态设计技术、工艺优化、资源高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再用、资源再生、资源替代利用、废弃物清洁运输、循环经济信息等方面的科技,建立系统的技术规范。对于该项制度,我国有必要在生态设计技术、工艺优化、循环经济信息的研发等方面完善。
1.2.4 抑制废物形成制度
由于抑制废物形成的代价要比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成本小得多,体现了预防优先的原则,因而被许多国家的立法确立为基本的循环经济制度。对于该项制度,我国的立法还很不完备,有必要加快建立废弃的行业和产品标准。
1.2.5 循环名录与循环目标制度
循环名录包括强制循环和自愿循环两类名录。强制循环名录一般规定责任者的范围和再利用、回收或再循环产品或材料的类型或种类。
2 循环经济在林业资源经济中的应用
目前,为推动循环经济在资源领域的发展,要加强相关理论和实践模式的研究,提高各级资源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的实践。
2.1 加强学习,提高对循环经济的认识
作为一个新事物,循环经济还远不为许多人所知。这就需要鼓励引导大家学习、认识循环经济,掌握它的一般特点。
2.2 积极进行试点,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试点单位和典型企业的成功经验与教训都是其他单位和企业推广循环经济的宝贵财富,要积极组织好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全面铺开,同时林业部门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搞好试点工作。如土地资源,可与农业部门就生态农业的建设,与林业部门就生态林业的建设搞好合作,共同解决日益严重沙漠化等问题。
2.3 加强循环经济宣传,鼓励进行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是推动循环经济的火车头。通过对环境友好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消费绿色产品,以需求拉动循环经济的发展。要发挥新闻的监督作用,广泛披露环保信息,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在消费引导方面,通过政府的绿色采购、消费行为影响事业单位、企业和公众。
2.4 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多部门协调与合作机制,促进全社会参与森林管理
森林除了是一种自然资源,还是一种社会、国家紧缺资源。森林保护与可持续经营是全社会的责任与义务,需要全社会和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只有进一步认识和宣传森林功能的社会属性和其经济外部性,有效提高国民的“森林素质”或“环境素质”,才能有效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必须建立良好的参与式机制,协调和引导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广泛参与,森林可持续经营必须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
2.5 加大能力建设力度,提高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决策、管理和技术水平。世界各国都广泛认识到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目前无论是国内发展计划还是国际合作计划都引起了专家的高度重视,对提升实践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
3 林业资源可持续经营的五个方面
森林可持续经营已经是全球环境政治的焦点与核心领域。从地域、科学内容还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既有差异也十分综合。因此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区域和经营单位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实践,都必须注重五个方面的要求。
3.1 从决策和政策理念上,在整体观、系统观、可持续发展观的引导下,进一步要求在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中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保障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2 从科学和实践上,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需要基于生态系统综合管理出发,协调森林生态系统各部门间的关系,通过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和综合集成,系统研究和调控生态系统整体行为,以提升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森林可持续经营中最难的工作是基于现实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与森林恢复的科学目标的有机结合,也就是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3 从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实施,需要由森林恢复中单一目标的建设向系统多功能多效益综合调控转变,以及森林管理过程由森林收获管理向森林培育全过程控制和循环利用方式转变,还需要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和消费模式不断转型的需求,尤其是经济模式由线性经济向循环经济的转变等等。森林可持续经营能带来社会经济和投资回报,减少贫困,加强粮食安全、促进社会平等和可持续生计。因此,森林可持续经营是竞争性土地利用的一种可行选择。
3.4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实施,必须注重区域差异,包括自然条件的差异,也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还包括地域文化体系的差异。不同地域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协调,创造适应各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决策、管理与技术系统,改善和恢复森林,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3.5 需要积极参与森林管理,参与各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组织、联合国森林论坛、森林合作伙伴关系成员之间的信息和经验共享,以提高国家直至经营单位的森林管理水平。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必须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充分发挥林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