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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作

2009-12-31张大春

读书文摘 2009年11期
关键词:结亲做客作客

张大春

我上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教过一个分辨“做”和“作”的方法。所为者。如果是个实体可见之物,则用“做”——像“做一张桌子”、“做一把椅子”之类。如果是抽象意义的东西,就用“作”——像“作想”、“作祟”。那么“作文”呢?课表上的“作文课”从来没写成“做文课”,所以明明是一篇具体可见的文章,还是要以“抽象意义”想定。

上了中学,换了老师,又有不一样的说法了。“做”,就是依据某些材料,制造出另一种实物。“作”则不一定有具体可见的材料。往往是凭空发明而形成了某一结果。这样说似乎比小学时代所学的涵盖面和解释深度都大一些。但是也有不尽能通之处。比方说。我们最常使用的一个词儿:“做人”,如果按照中学老师这个说法,则此词只能有一种解释,就是健康教育课本第十四章没说清楚的男女交媾而生子女之意。那么我们一般习用的“做人处世”就说不通了。

要说难以分辨,例子实在多得不胜枚举。比方说:“作客”还是“做客”?杜甫的《登高》:“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刈稻了咏怀》:“无家问消息。作客信乾坤。”可是无论《水浒传》或者《喻世明言》这些小说里提到的相近之词,都写成“做客”。总不能说出外经商就是“做客”,流离不得返乡就是“作客”罂?

再一说:“作对”有为敌之意,有写对联之意,这两重意义都可以用“做对”取而代之。这一下问题来了:古书上、惯例上从来没有把结亲写成“做对”,可是在旧小说《初刻拍案惊奇》里也有这样的句子:“至于婚姻大事,儿女亲情,有贪得富的,便是王公贵戚,自甘与团头作对;有嫌着贫的,便是世家巨族,不得与甲长联亲。”那么为什么结亲之事不能也“做”、“作”两通呢?

“作贼”,“作弊”、“作案”,一般都可以写成“做贼”、“做弊”、“做案”,可是“作恶”、“作恶多端”常见,而“做恶”、“做恶多端”似乎不常见,看样子也不能以行为之良善与否来算计“作”、“做”两字之可通用与否。在较完整的词典里你总会找到“做亲”这个词条,意思就是结婚、成亲,可是绝对找不到“做赘”——要男方赘入女方之门。得同“作嫁”一般讲“作赘”。同样是结婚,差别何以如是?

“作福”是个来历久远的字,《书经·盘庚上》即有:“作福作灾。予亦不敢动用非德。”福可以作,那么寿可作乎?大约是不成的。小学生倘或把该写成“做寿”(办庆生会)的写成“作寿”,严格讲究的老师会以笔误论处。那是这孩子自作自受。

说到了学校里的教学,我就一肚子火。我们的教学设计似乎很鼓励老师们把孩子们“逗迷糊了之后”,再让他们以硬背的方式整理出正确使用语言的法则。比方说:A、作一;B、作揖;C、作料;D、作践;E、作兴。上述哪一个词中“作”字的读音同“做”?

你不是中文专业。你傻了。程度好一点儿的会在A和D之间选一个,程度泛泛的瞎蒙范围就大一点好了,了不起是五分之一的机率。

我跟我家七岁和五岁的小朋友解说“作”和“做”这两个字的时候。是先告诉他们:这两个字都各有十几个意思,“作”的诸意之中有一个意思是“当做”、有一个意思是“作为”;而“做”的诸意之中有一个意思就是“作”。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这两个先后出现差了将近一两千年的字早就被相互误用、混用成一个字了。我们只能在个别习见的词汇里看见大家常见的用法,语言这事儿没治,就是多数的武断。

我区别这两字的办法有什么过人之处吗?没有。我每一次用字不放心都查一回大辞典。两个孩子异口同声地说:“所以你眼睛坏了。”

(注:文章倒教第四段的答案为A,语出《管子·治国篇》:“是以民作一而得均”。B为第一声,C、D、E皆为第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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