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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楼市先管住国企

2009-12-30

环球时报 2009-12-30
关键词:国资委调控利润

徐康宁

2009年的房地产市场是最让人难以理解的经济热点,不仅房价飙升,而且“地王”频出,其中国企扮演了重要角色。据报道,全国有六成的“地王”“桂冠”戴在了国企头上。12月23日,全国年度单价“地王”在上海诞生,楼盘的地面价已超过了3.2万元/平方米。这也是国企的新作。

土地拍卖,价高者得。虽然举牌者是根据市场分析和利润预期出价竞拍,量力而行,公平竞争。但国企不是普通的企业,它们实力雄厚,对成本和风险的估算完全不同于普通企业。从行为经济学的观点看,凡是有国企参与竞标的土地拍卖,地价竞拍的结果多数会高于没有国企参加的竞拍。事实也是如此,记录被不断刷新的“地王”,多数是国企创造的。

更重要的是,当一个个“地王”纪录被国企刷新后,人们不禁要问:难道国家办了这么多国企,就是为了不断诞生新的“地王”?国家需要有一批国企,是因为国企可以发挥一般企业不可承担的作用。国企功能的定位是在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内保持控制力,或者是在一般企业难以涉足的领域发挥作用,例如大飞机的生产。

房地产业显然不属于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领域,一般企业完全可以经营,国企又何必来凑这个热闹!现在,国企不仅往地产界大举进军,而且热衷于当“地王”,只能用“不务正业”四个字来形容。

有一种观点认为,国企也是企业,也要经营获利,进入房地产以及当“地王”属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只要法律没有限制,国企参与土地竞拍是一种公平竞争。这种观点模糊了国企作为一种特殊企业与一般企业的界限。既然是国企,在资本金、知名度乃至经营范围的独占性等方面,已经享受了国家给予的特殊资源,理应专注于涉及国家利益的特殊行业的生产经营,担负起有关国家全局性战略产业的经营。国企热衷于房地产,难免有拿着国家给予的“利器”与普通企业争不当之利的嫌疑。

另外,国企挟财力雄厚之威,可以财大气粗地拿大片的土地;又有着很高的行政级别,许多国企具有正部级或副部级的级别;和地方政府谈判与合作有着其他企业难以相比的有利条件。其参与房地产经营具有资源的某种独占性,并不是一种真正的公平竞争。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国企当“地王”,进入房地产业,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可以发挥国家对市场进行有效调控的作用,其理由是国企为国企,对利润的追求不像一般房地产企业那么贪婪,房价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这种观点幼稚得可笑。国企在资源获得方面是特殊的企业,但在经营获利方面仍然是标准的企业属性。只要是企业,利润最大化便是最主要的目标。在利润的追逐上,国企丝毫不逊于一般企业。国资委的有关领导称,2009年国企的利润预计达到7500亿元,其中不知道有多少是来自于房地产的经营。

国企频当“地王”,其冲动来自三方面:第一,国企实力惊人,高价拿地如同“烹小鲜”,有在市场上争胜的冲动;第二,国企要把规模做大,否则就有被排挤出国企的行列,投资地产显然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第三,国资委对国企利润和其他经营业绩的考核,让一些国企不会放过房地产业,因为这个行业在中国是最赚钱的。国资委李荣融主任曾经说过,国企一定要在行业内排前三名,否则就不要做国企。中国有许多行业的产业集中度较低,不少国企短期内难以在主业做到前三名,结果就“暗渡陈仓”,纷纷进入房地产业了。

国企频频当“地王”,破坏了市场的基本规则,使市场秩序越搞越乱。现在,全国都在关注眼下的房地产市场调控,调控的前提是必要的整治。整治应该包括对国企行为的规范。至少,国企充当“地王”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作者是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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