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岗职工自主创业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2009-12-29李伟
李 伟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我们要用百倍的努力,把就业这项关系民生之本的大事做好。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由此可以看出,自主创业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的基本措施之一。因此,做好职工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自主创业情况,近日,笔者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采取了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问卷等形式,多方面了解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20户企业中,共有职工1980名,其中男860名,女1120名。目前,在这20户企业中,共有在岗职工1050名,其余的930名职工全部离岗。在离岗职工中,有171名职工在家待岗未上班,占18.4%;有722名职工到其他用人单位干临时性工作,约占77.6%;有37名职工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仅占4%左右。这部分自主创业的职工中,虽然数量较少,但他们不仅解决了自己的温饱问题,而且还安置了240名其他职工,这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是下岗失业职工。通过以上调查可以看出,下岗失业职工虽然数量较大,但真正走上自主创业道路的所占比例较少。
二、原因分析
职工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不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职工自身的原因,有社会环境的原因,也有政策导向的原因,更有有关职能部门在管理服务上的欠缺原因。笔者认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自身缺乏自主创业意识与条件
目前,一些职工的观念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还把就业看作是由政府大包大揽的事情。有的职工觉得自主创业不保险,不如在其他企业中干得更舒心,更实惠。有的职工虽然有创业的想法,但没有启动资金,选不准创业项目,不敢承受创业风险,也没有能力承担创业风险,所以迟迟不能自主创业。
2.就业管理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许多职工在自主创业的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都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致使他们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不高,许多职工有自主创业的想法,但遇到困难得不到解决时又打起了退堂鼓。
3.促进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
职工自主创业,首先要从政策上鼓励引导,使他们通过自主创业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政策的倾斜,是引导他们自主创业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我国的政策缺乏应有的力度,有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大打折扣,影响了职工自主创业的积极性。
三、对策与建议
1.宣传引导,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树立自主创业意识
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对自主创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持之以教。要理解他们、关心他们,多体谅下岗失业人中的处境,想尽一切办法为他们多办实事,帮助他们排扰解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好宣传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把政策讲清楚,把情况和道理说明白,引导大家正确看待当前的形势,齐心协力共同克服困难。对他们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推不拖,不回避矛盾,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他们把观念转到中央确定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上来,使他们自觉破除一味向政府要岗位、要救济的观念,树立自主创业、灵活择业、竞争就业的思想意识。
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宣传部门要担负起首要的责任,要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宣传过程中,要与劳动保障、工会、财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这些部门要从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身的职能,做好各方面宣传,真正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转变观念,增强自主创业的信心。
2.服务促进,下大力气做好自主创业服务工作
好的政策还要有良好的服务才能更好地落实,搞好就业服务对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把自主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作为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一站式”服务,简化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相关手续,为他们提供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要在财政预算内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劳动力市场建设经费落实留足,积极支持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以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其他部门和社会民办就业服务组织共同发展,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务派遣、创业指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就业服务技术支持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劳动保障部门每年应根据政府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以及本地弱势群体的就业状况,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任务和重点服务对象,争取政府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为适应下岗、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的要求,应加快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并以其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基层窗口,直接承担对街道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为失业人员接受就业服务提供快捷服务。
3.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体系
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促进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关键的一点是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各级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各级各部门出台的减免税费、资金支持、场地安排、简化手续等方面的优惠和支持。只有落实好这些政策,才能真正地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当成一个解决就业难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金融、民政、工商、建设、卫生、税务等部门要破除部门主义和条条框框束缚,不能“帮富不帮贫”,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职工自主创业提供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培训指导,加大创业培训与指导力度,提高自主创业水平
要坚持“实用、适用、够用”的原则,不断丰富创业培训的内容,使下岗失业人员了解市场运作规则,降低创业成本。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针对自主创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指导机构和人员的现状及职能,实施有效的创业培训与指导工作,当前应该在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一是帮助和引导失业人员中的谋求创业者树立或强化创业观念,激励创业动机;二是帮助和指导失业人员中的谋求创业者了解和认识创业的主客观条件;三是帮助创业者了解掌握创业选项、立项、操作实施的相关程序与手续;四是帮助创业者学习掌握相应的经营管理规程;五是尽可能地为创业者的创业实践全过程提供必要的政策、信息等的跟踪服务。
(作者单位:山东省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