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与特性:以人为本的二重分析
2009-12-29朱建平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09年4期
[摘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与出发点。以人为本的主体就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新的社会阶层都属于这一范畴。以人为本的内容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以人为本的目的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人为本的动力机制是“四个尊重”。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 人权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与出发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是要明确以人为本的主体及相关问题,即以谁为本、以人的什么为本和怎样才算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的主体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以人为本的人,不是指多数人,更不是指少数人,而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当代中国,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包括社会各阶层在内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也可以讲,一切赞成、支持和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力量,都属于这样一个范畴。其中,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而不断涌现和扩大的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工人阶级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决定,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队伍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队伍迅速扩大。二是内部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首先是知识分子比重大大增长。其次是工人的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再次,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人,成为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最后,职工所依存的经济组织的所有制形式日益多样化,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的职工已占全部职工的一半左右。三是岗位流动加快。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铁饭碗”已被打破,职工对单位的依赖性大为减弱,自主性大为增强。失业下岗问题成为我国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面对这些变化,一方面必须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职工的物质精神等合法利益,巩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另一方面,各级工会组织应该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改革创新,切实维护工人的各项权利。
“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农民阶级是现代化建设人数最多的基本依靠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广大农民群众,这是由“三农”问题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十七大强调,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要不断提高对“三农”问题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减轻农民负担,也要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培养造就一代新型农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新中国成立后在对待知识分子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的一支依靠力量。信息经济时代,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知识分子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特殊的重要作用。国家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上,其核心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知识分子创造、继承和传播着人类科学文化知识,是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骨干和核心力量。同时,知识分子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依靠知识分子,发挥知识分子作用,必须在环境氛围、政策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和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主要有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变革中出现的,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新的社会阶层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全社会各方面优秀分子。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尊重群众,新的社会阶层毫无疑问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以人为本的主体分析,除了以上各个方面,还需要重视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问题。开放以来经济增长很快,但弱势群体的规模依然很大,构成了对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威胁。弱势群体一般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弱势群体有几个特征应该注意:一是现有弱势群体中的很多人是在原体制下做出贡献的人;二是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三是目前的全球化进程有可能对国内弱势群体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并且有可能使弱势群体的规模继续扩大;四是目前我们对于弱势群体的支持还很有限,难以有效地改变其弱势地位。
对于弱势群体要认真分析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深入研究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制定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要让他们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我国各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团结,关系到国家统一和边疆巩固。少数民族地区普遍人口稀少,经济文化落后,少数民族的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同时,少数民族的团结与发展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对待少数民族问题,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争取处理民族问题,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以人为本的几重规定性
以人为本的内容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以人为本的主体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以人为本就应该最大程度地尊重和保障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人权。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人权基本包括五个方面,即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生存权和发展权。自由权是人权的中心,其它权利则是实现自由权的手段。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人权普遍性的原则。第二,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还包括集体权。第三,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没有生存权、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第四,人权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人权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我国人权观的基本原则之一。第五,稳定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发展是实现人权的关键,法治是实现人权的保障,人权的实现离不开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民主和法制的保障。
以人为本的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它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使人摆脱对人和物的依赖关系,使人的物质的、精神的、生命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经济社会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二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既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又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以人为本的动力机制是“四个尊重”。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群众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创造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劳动、知识、人才、创造是一个内在联系着的统一整体。劳动居于核心和基础的地位;知识是创造财富的重要资源,但它只有通过劳动者、劳动资料,才能形成实际的财富;人才是知识资源的载体,人才的本质在于创造。
当今时代,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经济迅速发展。发展的动力已经转向主要依靠人力资本,创造成为重要的劳动形式,人才成为最宝贵最重要的资源。“四个尊重”体现了党和国家工作上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同时,“四个尊重”也是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劳动、知识、人才、创造,是推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四个基本要素,抓住了这四个基本要素,也就抓住了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在全社会认真贯彻“四个尊重”,能够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在全社会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和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