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妻子下落不明可办理离婚手续吗

2009-12-29

伴侣 2009年1期

  问:
   我和妻子5年前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婚后,我们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每次吵架后,妻子就跑到她的好友家住几天才回来。3年前的一天,我们吵架后,她又跑了,我也没在意,没想到那次她出走后至今没有任何消息。我们没有孩子,现在,我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投意合并打算结婚,可有人说我结婚的话就是重婚。请问:我与妻子的婚姻关系是否还存在?我能否再婚?
  薇薇解答:
   你和妻子的婚姻关系仍在,你现在不能再婚。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对你妻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符合离婚情形的,会依法判决你们离婚。在你妻子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你也可申请法院宣告女方死亡。当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认为可以宣告死亡并做出死亡宣告后,你的婚姻关系即可消灭,你可再婚。
   法律规定:公民可申请宣告下落不明满4年的配偶死亡,宣告之日婚姻关系消灭;公民也可以申请公告送达,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