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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天空

2009-12-27

同学少年·作文 2009年9期
关键词:淡蓝色练琴吉他

吕 春

“占苏强啊,你瞧瞧人家余苗君练琴多勤奋,每天练4个小时,你呢?”

“妈妈,我想看动画片。”

“占苏强,如果你不练的话就比不过余苗君啦。你想当落后的孩子吗?”

“妈妈我不想。”

我回家一定不看动画片了,我会好好练琴。我不想落后,我要当最好的孩子。

那时候我7岁。我一直这么想,整整想了10年。我抱着厚厚的一大摞复习资料从食堂门口经过时,撞见我的同桌汪玉梅。汪玉梅是个成绩顶好的小姑娘,走起路来连蹦带跳,怎么看都不像个高三的学生。她会把头顶在我的胳膊上眯着眼睛读我新买的杂志。她说,我总是用看不完的杂志和小说来耗费她宝贵的自习时间,熄灭她用功的热情。我对此微微一笑。其实我在自习时也顶多收敛心思把自己埋在函数方程和圆锥曲线中,在厚重的300分的大综合试卷集上飞快地演算。

17岁时,我拥有很多朋友,比如洪旭。我始终认为,像洪旭那样不碰触文字而接触篮球、吉他和鼠标的男生们才是最快乐的。人一旦接触起文字来,不论是谁,便会无端地生出好些烦恼,多想了好些事情,占用了大脑的好些“内存”,最后像我一样面对函数方程和圆锥曲线时,大脑不停地“死机”。于是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把自己的快乐抹杀了。我总是习惯在熄灯之后猫在温暖的被窝里写作,然后在第二天早晨面对零乱的稿纸和床单上大片大片的墨渍无所适从。而洪旭只会每天晚自习后过来敲敲窗户,和我说说话聊聊天,读一些我写的有关他们的文字。洪旭对我说:“占苏强,你就这么一直写下去吧,让我们看见自己的影子蔓延开来,无声无息地飞翔。”

我看见汪玉梅每天总是在紧张的学习气氛中笑得东倒西歪。她说快乐是需要自己去制造的。快乐也可以制造吗?呵呵,我不懂。我想快乐大概就是按照自己心里真正所想的去做吧。

17岁时,我习惯一个人倚在高高的顶楼栏杆上吹吹风。洪旭在下面看见了,便跑上来眼我一起吹风。我们静静地看着淡蓝的天空被镶上白云朵朵,看着前方的落日把我和洪旭涂成金色。

洪旭问我,每个高三的人都会说“人要学会在痛苦中幸福和满足”吗?我摇摇头。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看见很多人天天趴在课桌上,有人做题,有人睡觉。高三的教室里永远都弥漫着不见天日的淡蓝色。淡蓝色的空气里,高三的日子就那么过着。一天,两天……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麻木,但我们真的一点儿都不紧张,大家整天都是嘻嘻哈哈的。我们班上有个女孩,以前一直考第一名,她每天看上去总是挺快乐的。有一次月考,我考了第二名。也快乐了一个星期。但一个星期之后再考,我把数学考砸了,结果掉到第六名,令我非常郁闷。看来一直考第一名的那女孩一定特别累,就算她不累,换了我一定觉得累。

初中时,我和王建美老呆在一块儿看天,看着看着就分不开了。可到了高中分居两地,在最孤独的时候,我只好抱着她的信聊以自慰。想想我们从前的蓝天、白云、小桥流水,再想想现在我的百般挣扎,直到泪流满面。我觉得有必要把自己装扮成一棵树,每一片树叶都等待别人用爱心来浇灌。

记得王建美说,占苏强,从来都是你照顾别人,可没人照顾你,你不喜欢别人可怜,可是你也需要照料啊。现在我想跟王建美说,其实我长大了,懂得自己照顾自己了,历经一路辛苦坎坷,终于明白人怎样才可以活得坦坦荡荡自自在在了。洪旭也长大了,我们都慢慢地成熟,都褪去了稚气,都从不懂事的小孩子长成了少年,我们都知道了成长原来是种责任,就是能让所有人都放心了,不会再似以前那般令人挂念了。我看着洪旭设计的出色的网页,听着他指间流淌的吉他旋律,欣慰地笑了。我不知道王建美会不会像我为洪旭感到欣慰一样为我骄傲,我们都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单纯幼稚的小孩了。

汪玉梅问我,占苏强,你和洪旭谁更优秀?我笑而不言。

有时候看着她坐在窗前不停地写日记,左手边的纸页越积越厚,右边的则越来越薄。高中的日子像行云流水一般,悠闲而又不落痕迹地流走了,最后在遥远的天边化做了一缕淡蓝色的云烟,平静得找不到一丁点儿回忆。

而我的十七岁就如同一个纯净的梦,梦里有汪玉梅,有洪旭,有王建美,还有我。梦里有我们如花的笑颜,悠悠地弥散在明媚的时光里。不知什么时候阳光下的我们学会了忧伤、欢笑还有洒脱。牵着手走啊走,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我们遇见了十七岁的自己。我们趴在斑剥的古墙上一笔一画地写着:

我们要在一起,永远在一起。永不分离,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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