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题,当以穷人为本
2009-12-25
环球时报 2009-12-25
和静钧
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绘出了一张以“重点救助对象”为突破口,走向全面由政府承担基本殡葬费用的路线图。同时,国务院近期也密集出台了以中低收入阶层为对象的基本养老金的提高,养老金保险全国范围接续等政策意见。这些政策意见从以人为本的情怀出发,急穷人阶层所急,是我国近期民生事业的一大亮点。
民生,又名“民之生计”,关涉民之衣食住行及生老病死。民生之普惠于民,就是“以民为本”的人文主义终极情怀。民生之水平,与社会的民主和民权发展及经济条件相适应,是一国人权保障之能力的反映,也是执政为民的直接体现。
虽然民生乃众民之生,但民生之问题,本质上就是穷人阶层的福利问题。穷人阶层的福利问题又是一个国家存亡兴衰之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发展,亿万民众脱贫入富,从而为大多数民众民生的永续发展提供了可能。但是,不可否认,在大多数民众享受巨大的经济成果之时,中低层群体并没有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甚至部分弱势群体的生活出现了恶化的态势。
所以,一个有良心的民生体系,应是立国之本的道德基础。温家宝总理反复强调,对于我们来说,第一是发展,第二是协调发展,我们要特别重视社会公平与正义。
从殡葬业上看,由于垄断营运,价格飞涨,出现了“死不起”的尴尬境地,这直接危害了民生的道德价值。民政部出台“政府埋单”的民生政策,将使中低收入阶层受惠。而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的改革,使民生走向城乡一体、全国一体的公平格局,突出了民生中的公平价值。
“邦畿千里,维民所止。”民生应以穷人先行,无穷人先行则无民生。为了配合以穷人为本的民生体系,我们亟待建立和完善一套公开透明的甄别“穷”“富”机制,在实践中,让民生真正落实在穷人头上。▲(作者是四川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