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长 撤前妻任命案
2009-12-24
环球时报 2009-12-24
花莲县长傅昆萁任命前妻徐榛蔚为副县长一案,又出现重大转折。据《联合报》23日报道,“内政部”先是承认任命有效,22日却召集跨部门会议,祭出“民法”第87条,认定傅徐假离婚无效,两人仍属配偶关系,徐任副县长的人事令违法,同时请“监察院”裁处100万—500万元新台币罚款。傅昆萁原本不理“内政部”,还声称连民进党时期都没有如此打压,但到了22日深夜突然改口,表示愿意撤销任命。东森新闻报道称,传闻是老长官宋楚瑜的一通电话,才让傅昆萁软了下来。不过,宋楚瑜23日表示,这件事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参与。
岛内议论纷纷。民进党“立委”黄伟哲称,傅的作法确实充满争议,但“内政部”态度前后反复,充满着国民党花莲败选、秋后算账的政治操作痕迹。花莲议员王燕美认为,是傅昆萁甩了马英九好几巴掌,终于把马给甩硬了。中时电子报说,傅“赔了夫人又折兵”,意外获利的应该是当初坚决不提名他的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以及强硬制裁的“内政部长”江宜桦。文章认为,傅昆萁帮了国民党大忙,“一个假离婚仿佛超级大太阳,把国民党丢了花莲的乌烟瘴气,全部晒个精光”。《联合报》也说,“内政部”迅速拆除这颗“政治地雷”,“江宜桦的铁腕作风,也让马政府守住改革底线”。▲ (韩 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