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形成过程和意义
2009-12-09李军
李 军
【摘 要】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主张,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思想来源;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政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创造性地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一国两制”是邓小平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中国实际出发提出的实现祖国统一的科学构想,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
【关键词】一国两制 基本国策 内涵意义
“一国两制”构想最初是针对解决台湾问题提出来的,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这一战略构想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
一、“一国两制”构想的思想来源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关于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的设想和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主张,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思想来源。
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我们党在建国初期主要是立足于做好军事准备,同时也对和平方式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起,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美国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党及时调整了对台政策,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
1953年7月,朝鲜停战协议达成。一方面,国际形势趋于和缓,美国的对华侵略、封锁、遏制政策遭到失败。在新的形势下,为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开始考虑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朝鲜战争结束后,美国并未顺应历史潮流,撤走在台湾海峡的武装力量,不顾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与蒋介石集团签定《共同防御条约》,把台湾、澎湖列岛置于美国的“保护伞”下,阻挠中国统一。为了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刊益,1958年毛泽东指挥了闻名中外的“八•二三”炮击金门战役,并提出“联蒋抵美”策略,得到海峡对岸的共鸣,粉碎了外国势力搞两岸“划峡而治”、分裂中国的阴谋。
1960年5月,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了对台工作问题,认为解放台湾的任务不一定要我们这一代完成,可以留交下一代人去办;现在要蒋过来也有困难,逐步地创造些条件,一旦时机成熟就好办了。1961年6月,毛泽东在会见外宾时又指出:“如果台湾不作为一个国家,没有中央政府,它归还中国,那么台湾的社会制度问题可以留待以后谈。我们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等台湾人民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党关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和思想,周恩来后来把它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具体是:台湾统一于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所有军政及建设经费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付;台湾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待条件成熟并尊重蒋介石的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互约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之举。
毛泽东、周恩来对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所作的探索和提出的这些重要思想,为“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政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创造性地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
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邓小平就阐述过解决台湾问题要尊重台湾现实的思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代替了“解放台湾”的提法,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提出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1979年底,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指出,对台湾我们的条件是很简单的,那就是台湾的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台湾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包括外国在台湾的投资、民间交往照旧。。这些论述已蕴含着“一国两制”的思想。
198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第一次全面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邓小平指出:九条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种制度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破坏他们那个制度。”这里第一次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2年9月,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明确指出,关于收回香港主权问题,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法解决。同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规定。这为“一国两制”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1983年 6月,邓小平指出,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在谈话中,他还就两岸统一和设置台湾特别行政区问题提出“六点办法”。1984年2月,邓小平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说:“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至此,“一国两制”的基本思想已经形成。
在推动“一国两制”的实践过程中,邓小平又多次作了深入的阐述,使“一国两制”构想更加完备充实。1984年6月,邓小平接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时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1985年3月,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三、“一国两制”构想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
“一国两制”构想的科学内涵概括地说,“一国两制”就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中国实际出发提出的实现祖国统一的科学构想,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一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是解决中国统一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这一构想,赋予和平共处原则以新的含义,是对和平共处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这一构想,是实现祖国统一的最佳方式。采取“一国两制”方式解决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既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了港澳台地区的历史和现实,既有利于保持该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居民安居乐业,又有利于保持和发展我国同有关国家的关系,是我国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这一构想,有利于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振兴,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