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就说:内衣不合格,到底该谁“注意”
2009-12-09宁甬力
宁甬力
市民选购针织内衣时要注意啦!近日广东省消委会会同梅州、清远市消委会对34款针织内衣进行了检测。试验样品产自广州、东莞、上海、汕头、佛山、中山、浙江、福建、普宁、梅州、顺德、青岛等地,抽查商品涉及高、中、低档次的针织内衣产品。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有12款,合格率仅为64.7%。
报道中称,抽查的34款样品中,有4款样品pH值不符合相关标准。据介绍,如果纺织品中pH值过高或过低,会破坏皮肤的平衡和抵抗能力,引起皮肤过敏或诱发感染。同时,消委会还提醒消费者,尽量不要购买有涂料印花的产品。
好一个“善意”的提醒。笔者用“内衣不合格”的关键词“百度”了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243 000篇。然而浏览那些“四成内衣不合格”的各类报道,无不是在“提醒消费者尽量不要购买有涂料印花的产品,注意内衣的品质”等。市民不是专家,单纯地提醒他们管用吗?
应该说,内衣是与肌肤最亲近的物件,特别对于妇女和婴儿来说,此类衣服的合格与否,直接影响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可市场上居然有四成的内衣不符合标准,这样的漠视岂不是拿他们的健康开玩笑。
既然有了行业标准,那么必然是经过多方专家的鉴定而形成的,应当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对于那些擅自违规的内衣厂家,除了通报和提醒消费者之外,我们的执法部门就对他们无可奈何吗?显然不是。内衣的质量问题,质量监督部门岂可袖手旁观?难道真的要劣质内衣“潜移默化”地让婴儿皮肤过敏、让妇女生了严重的妇科疾病之后再来举证投诉?发现了质量问题却置若罔闻,只知道提醒消费者注意,这是监察部门的渎职。
要知道,消费者不是专家,也没有鉴定仪器,他们没有辨别真假伪劣内衣的技能和职能,提醒他们注意,永远只能是一种辅助手段。更多的是要依靠职能部门的职权,将那些不合格产品从他们的视野中清除。只有这样,才是对市民最大的关心,也是对他们身体健康的最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