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言对歌唱的影响
2009-12-07韩博
韩 博
“诗言志、歌咏言”,讲的是歌唱和语言的关系。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使用着各自的语言体系,即使在同一个民族,地方的差异也形成了语言的多样化。但是,作为歌唱艺术,则应以汉民族的规范语音——普通话为主,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声乐体系不是建立在本国的语言基础上的。因此,我们要研究湖南方言的一些主要特点,分析其语音特征的具体体现,以及由此给歌唱带来的不良影响,进而提出克服不良影响的一些方法和途径。
一、湖南方言特点
1声母特点分析
(1)平舌音与翘舌音
普通话有翘舌zh、ch、sh和平舌z、c、s两套声母,但是湖南方言中大多无翘舌音,一般将“zh、ch、sh”声母也读成“z、c、s”。如春(chun)天读作村(cun)天;知(zhi)道读作姿(zi)到;老师(shi)读作老丝(si)。
(2)鼻音与边音
在普通话里鼻音“n”与边音“1”是两个不同的声母,湖南方言是将鼻音“n”发成边音“1”。如你(ni)们读作里(li)们:那(na)边读作蜡(la)边。
(3)齿音和舌根音
普通话中唇齿音“f”与舌根音“h”两个声母区分得很清楚,但湖南方言中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是“h”发成“f”。常常将开花(hua)读作开发(fa):灰(hui)尘读作飞(fei)尘。
2韵母特点分析
(1)e,o,与uo
普通话中的韵母e,o是单韵母,uo是复韵母。o的发音与“喔”的叫声差不多,发音时口型是圆的;e的发音与“鹅”的发音相同,发音时口型扁扁的;uo的发音与“窝”的发音相同,发音时由u向o滑动,口型由小变大。湖南方言中没有uo,e韵的字,常把uo,e统统读作o韵,如:哥哥(gege)读作(gogo);火(huo)读作(ho)。
(2)前鼻韵和后鼻韵
普通话中有前后鼻韵母音之分,前鼻韵母是由前元音与舌尖阻鼻辅音“n”复合而成,发音时舌头活动的区域在舌面前部,后鼻韵母是由元音与舌根阻鼻辅音“ng”复合而成,发音时舌头活动的区域在舌面后步,因此“n”和“ng”是两套不同的鼻韵尾,湖南方言习惯发前鼻音如上(shang)面,读成善(shan)或散(san)面;把明(ming)天读作民(min)天。
3声调方面:
歌唱语言是由四种调值形成的四个声调,分别为:“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另外。湖南方言区人阳平发言落点偏低;上声发音有阴去阳去之分,因此,造成了语调方面的一些错误。
二、湖南方言对歌唱影响
1湖南方言对歌唱中词意表达的影响
湖南方言因为语音习惯,相对普通话语音而言,发展得不是很完善。湖南方言的那些语言特征首先就造成了字音错误,归韵错误或读音不准,直接影响到歌唱语言的传情达意功能。例如:《牧羊歌》第一句歌词“草儿(哟)青青溪水长,风吹(哟)草低现牛羊,”中“青青”唱成“亲亲”;“长”唱成“缠”;“风”唱成“分”;“吹”唱成“催”;“牛”唱成“流”;歌词则变成“草儿(哟)亲亲溪水缠,分催(哟)草低现流羊,”这样的歌词表达,必定不被人理解。
2湖南方言对歌唱中共鸣的影响
歌唱中,共鸣决定并调节音量和音高。歌唱中的共鸣与音色主要是元音的作用。发元音时,不同的元音其口腔位置都有所不同,软腭和小舌舌头的动作提起,口腔适当打开,加上元音的延长而形成每个音的共鸣。元音共鸣腔适度打开,可使共鸣增强、泛音增多、音色响亮、圆润饱满。湖南方言的发音习惯使得声音共鸣减弱,元音本身音色变暗,嗓音成分增多,同时影响到声带闭合不好,造成漏气现象,从而也使得音色沙哑,暗淡。
3湖南方言对歌唱中音准的影响
普通话中元音都具有音色、音长、音强、音高等属性。元音也被称为乐音,是因为他具有单一性和有一定的高音,但这种高音只是相对的,不固定的,其高低并不影响字音。歌唱中的音高则是确定的,有固定音高的,并且在音乐表现中与音色、音强相比更为重要,一旦音高改变或不准确就会改变整个音乐。因此要求歌唱者在保证清晰吐字的同时重视音准。受湖南方言发音习惯影响,歌唱者在表演过程中会因为字的发音位置不稳,偏低或偏高,极容易出现音高不准的问题。湖南方言中因为调值和变调不合乎普通话的规律,对歌唱的音准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克服湖南方言的不良影响
1宇头要唱得短、轻、准
汉字的发音,大多是以辅音开头的,歌唱中字头就是指声母发音的开头部分,在我国传统民族声乐中将声母分为五个发音部位即:“唇、舌、齿、牙、喉”,又称五音。这五大类的发音时,用力部位要分明,出口不能含糊。唇音字用力部位在唇上,上下嘴唇喷口应有力清晰。舌音着力在舌尖,牙音字用力部位在牙,齿音字用力部位在上下齿间,喉音字用力部位在喉。我们应充分运用“咬”字的技巧,来加强歌曲的感染力。湖南方言中常见的字音不清,很多都是由于声母发音不对造成的。如歌曲《我爱你塞北的雪》中的“你”宇,《那就是我》中的“那”,湖南方言常唱成“我爱里塞被的雪”“蜡就是我”等。
2字腹、字尾要到位
歌唱中吐字是指宇腹和字尾(韵母)而言,即把字腹的韵母,按照不同的口形予以引长吐准,并收清字尾。
字腹(韵母)是宇在歌唱发音中的引长部分,它占时值较长,歌唱时响度最大,是字的主体部分,与发声的关系最密切。字腹在演唱中要求音值延伸而不变形,除发挥主要共鸣作用外,还要求口形在延伸中保持稳定,加强口腔开、合、圆、扁的控制力,避免由于口形变化而影响音质不纯,引长部分按照字腹中不同的韵母的口形要求,分为“齐,开,撮,合”四类,我们称“四呼”。“四呼”在引长字腹时运用,口形决不能随曲调的变化而变化,应始终保持不变。
字尾是指一个字的结尾部分,也是韵母的收尾,因此也叫韵尾,一般是指母音i、u、o与子音n、ngo要使一个字有头有尾完整准确,就必须收好字尾,字尾收音不分明,同样影响词义的表达。宇尾收音时,要收得自然,要收得短、准、轻,且收尾的部位要准确,响度要适中,时值要做到收音即停。如:歌曲《鼓浪屿之波》中“波浪”的“浪”字,先咬准字头“1”再发韵腹“a”紧接着收韵尾“ng”,韵尾归韵时需将舌根微微后缩,并且自然上升,小舌稍下降使气流穿鼻而出,即完成“ang”音。
3解决声音偏前的问题
湖南方言的发音中一个重要习惯,就是在牙齿和舌尖上的声音显得特别单薄不圆。发音偏前是因为口腔开度小,口腔内部扁平,这样的共鸣腔发出的声音就偏前,声音不圆润,通常人称其为“白声”。如:普通话的“e”发音时喉头宽敞,口腔张开,舌头后部略微提起,上颚微微兴奋的抬起,这就是“e”的状态。而湖南方言发“e”时通常是舌头中央提起,舌位过于靠前,以至减小了口腔开度,影响了共鸣效果。要改变这一现象,歌唱时就必须使舌前部稍压低,舌根后撤,使口腔立起,同时口腔开度也扩大了。
4加强歌唱练习,掌握科学发声方法
声乐是一门音乐与语言相结合的综合艺术,是一门技术性和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歌曲的旋律都是在语言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产生,因此歌唱语言的准确掌握运用,是歌唱技术的重要训练课程。它仅凭理论知识和文字资料去进行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切实纠正湖南方言带来的不利影响,必须要通过正确的发声训练和不断的歌曲演唱来逐步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