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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翻译中的意义偏离现象

2009-12-04李虹阳

魅力中国 2009年28期
关键词:英语专业硕士选题

李虹阳

中图分类号:H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09)10-229-01

摘要:论文写作是硕士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选题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论文写作成败。本文讨论了英语专业硕士论文选题的重要性以及选题的原则、方法及途径,以期能对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论文写作;选题;英语专业;硕士

一、语言障碍带来的意义偏离

1.意义的不确定性奎因(Willard Van Orman Quine)在题为《语词和对象》(word &object,1960)的哲学专著中,对意义理论进行的探索。按照奎因的观点,意义并不是事先确定了的,而是来自与系统中其他词汇之间的关系。而在不同语言中,相对应的系统结构也不总是完全一致的,也就是说即使不同语言中相应的系统覆盖的语义场是一致的,这些系统的词汇结构也不一定一致。一个系统中拥有的词汇越多,词汇之间的区别就越细微,对翻译的要求也就越高。举例来说,如果出发语中有程度、色彩各异的十个词汇表达“害怕”这个意义,而目标语只有五个,那么在翻译过程中肯定会出现意义偏离的现象。例如在颜色的表达上,汉语中有一个表达颜色的词叫“青”。语出自《荀子》:“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青是一种从蓝色中提炼出来但比蓝色更深的颜色。英语中没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词汇,根据各个语境中“青”所修饰的名词的不同,分别用“green”“blue”“black”或者“dark blue”表示它,例如 “青天”就是“blue sky”“青布”就是“black cloth”,这样的英译很明显没有表达出汉语蕴涵的意思。

2.语言结构差异

语言存在共性早已是语言学界的共识,但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共性却是大家争论的问题。其实,语言间共性和差异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某些语言共性程度高,差异性就相应减小,反之,就增大。如汉语与英语之间的差异性就超过法语与英语之间的差异。汉语句子不能像英语句子那样提供一个视觉上的句法结构提示,它们通过“意念对接”,虚化了语法关系,凸显了语义功能。而英语比较重形合,比较而言,用词汇表意比形态表意在语言转换中的意义丧失要少。英语以动词的形态变化表示“体”(aspect)的范畴。所谓“体”表示动词的活动方式以及人们对这种方式的态度,而这一切,在汉语中则是以词汇的方式表示。因此,当英语以体的形态表示比较微妙的活动方式及态度时,汉语就可能因难以表达而导致意义丧失。

试比较:

The child jumped for joy. (暗示:大体上是一次)

The child was jumping for joy.(暗示:重复多次)

在英汉双语转换时,前后二式都只能译成“孩子高兴得跳了起来”;如果将后式译为“跳跃不止”,就可能失之过分。而英语就可以比较巧妙的表达“跳”的反复性。

二、文化差异带来的意义偏离

乔治·穆南在谈到翻译活动与文化多样性的关系时提到“不仅不同的语言以不同的方式分析同一经验世界,而且,文化人类学与人种学也促使我们产生这样的想法,即不同的语言结构表达的并不总是同一个世界”(Mounin1963:59)。也就是说对翻译提出质疑的不仅有语言内部的因素,还包括语言外部的因素,即文化的差异。

就翻译而言,虽然人类不同文化的相互接触碰撞、相互认识、渐渐沟通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但不同质的东西进行交流时困难和障碍是客观存在的,曲解和误解是难免的。美国的尤金·奈达也指出了“一个‘人种世界向另一个世界转换造成的翻译障碍”,如果不同民族对同一现实存在着不同认识与不同指称而产生的障碍,一门语言在描述或传达另一个不同于它平常所描述的世界时所遇到的障碍。

文化差异阻碍了翻译活动的顺利进行,而翻译过程中的意义偏离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此。叶姆斯列夫曾举过一个典型的例子,他说狗在爱斯基摩人眼中,它首先是一种牵引动物;对索罗亚斯德教徒来说,它是一种神圣的动物;在印度社会里,狗像贱民一样遭受歧视;而在西方社会里,狗是一种通过驯服之后用以狩猎、警卫的动物。虽然四种语言都采用某个词汇指称同一事物,但这些词的含义不尽相同。

三、心理原因造成的意义偏离

从微观上来说,意义偏离现象由作者和译者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作者要对翻译中的意义偏离问题负责主要是由于作品意义含混给翻译带来的困难。这种意义含混有时是作者刻意追求的,例如对意识流小说来说,是否提供给读者完整的信息已经不再重要,因为意识流小说要模仿的是人类意识的流动,而人类的意识本身就是一团含混的、模糊的东西。这种情况下,作者无须对翻译中的意义偏离问题承担责任。另一种意义含混却是由作者表达不清所造成,这时作者要为译者的误读以及由这种误读带来的译文意义的偏离负一定的责任。

至于由译者造成的意义偏离,从客观上来说,主要是产生于译者的理解过程中。哈贝马斯说:“我把达到理解为目的的行为看做是最根本的东西。”同样,在翻译中,理解是根本,一切翻译活动都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解的对象既包括文本本身,又包括文本背后隐藏的作者主体。即使文本和作者是可以认知的,即使译者具有主观能动性,对文本及作者的认知也不可能是完全的。因为译者和作者是“两个不同背景、不同生活环境下具有各自强烈自我意识的主体”,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差异使译者的思想轨迹无法与作者的思想轨迹完全重合,加之译者的理解能力也有差别,这些都会在翻译过程中导致意义的偏离。

总之,翻译中意义偏离现象即“讹”,是译者难以面对而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从中我们可以体会体会严复的“一名之立,旬月踟蹰”,体会鲁迅先生的“词典不离手,冷汗不离身”。绝对的“信”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我想译者在作了各种努力后,剩下的恐怕也只能期待读者的宽容了。

参考文献:

[1]冯友兰著.2004.《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

[2]刘宓庆.2005.《中西翻译思想比较》[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3]刘宓庆.2005.《新编当代翻译理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4]乔治·穆南著,许钧选译.1991,翻译中的理论问题,载《语言与翻译》第1、2、3期

[5]许钧.2002,《译事探索与译学思考》[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6]杨恒达.2000,作为交往行为的翻译.谢天振主编,《翻译的理论建构与文化透视》。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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