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化问题的思考
2009-11-30张志暹袁治伟
张志暹 袁治伟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金融体系是由反映自身演进过程的多层次结构组成的,当采用拆解的方法来审视区域金融的时候,通常会注意到不同层次结构的交叉并存和差异分布。区域金融风险差异直接影响着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均衡配置,一定程度上会弱化和扭曲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加大国家转移支付的压力和协调发展的难度。因此,研究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化问题,对于缩小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化的宏观生成因素分析
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化的经济因素。一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实践表明,从地域特征来看,经济发展持续适度的地区,往往是经济有序、风险较低的地区。二是经济增长方式的影响,以金融集约为导向的经济增长方式,可以将作为社会资源价值载体的金融资源通过市场机制有效配置于那些资金利用率高,资金周转速度快的企业和环节中,沉积风险的可能性较小:而简单粗放的增长方式不仅会弱化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基础,而且会劣化金融资源的市场转化效率和质量,形成风险。三是产业结构的影响。从产业层级来看,地区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会孕育较大的风险,而且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产业的更迭也会引致一定的风险。
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化的体制因素。在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体制变革往往容易引起体制结构的内部失衡。体制性脱节和磨擦反映到金融层面的表现:一是体制磨擦带来了金融机构“硬负债”与“软资产”之间的失衡,增加了金融机构所承担的风险二是游戏规则不健全,市场约束不严,给市场主体违规违法操作留下了余地和空间;三是资本等生产要素不能按风险收益原则自由流动。经济转型过程中区域间不同的市场化进程和差异化因素自然会形成不同的体制结构特征,也必然会反映出金融风险的差异。
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化的政策因素。一是我国金融风险差异化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现行的“一刀切”的金融政策有关。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统一的金融政策难以实现帕累托最优,在非均衡经济结构中会损害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导致区域间金融风险的差异。二是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化与我国多变的宏观政策有关。在我国梯度推进的经济发展进程中,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往往在区域间存有一定的时滞,而过渡体制下,探索性的改革理念在政策制定上往往表现出短期性和多变性,当走在政策前排的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出现风险苗头时,欠发达地区往往是刚挤进“政策经济”的末班车,这时多变的宏观调控政策往往会给欠发达地区形成不应有的政策风险。
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化的微观形成原因分析
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的完善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不同。经济较发达地区多样化的金融机构导致的竞争可以提高区域金融效率,完善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可以使金融资产价格较为真实地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金融主体也能较快地对宏观政策和市场变化做出较为理性的反应,沉淀金融风险的可能要小得多。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布局不能完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相对单一的机构布局和过大的经营规模存在着明显的垄断现象,这样既限制了竞争,使风险无法及时转移,而且以国有银行为主的机构布局导致利益主体和风险主体错位,造成对金融资产关切度不够,信用约束软化,质量下降,风险增大。
金融监管效能不同。金融监管效能会对地区金融生态的内部结构和功能效率产生重要的影响,金融监管可以促进金融运行质量的改善,及时预警并逐步释放金融风险,但也很容易对金融业的运行效率产生不良影响。如果金融监管损害了金融业的合理竞争和运行效率,那么对防范风险的作用就只能是短期的,从长期看,则会使金融风险上升。
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不同。一是各区域的信用体系和商业文化有所不同,市场主体对经济生态和金融文化认知有所差别,从而导致区域间不同的信用链条和资金链条。二是在司法和执法方面对维护金融机构利益的行事方式不同,进而导致的风险损失也不相同,三是地方政府行为不同,一些地方政府对金融活动的不恰当介入和干预,会使金融机构信用活动失去有序性,带来金融机构行为非自主性,恶化存量风险,叠加增量风险,从而把政府风险转嫁到金融机构。
融资结构不同。不同地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不一,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风险的差异。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欠发达地区融资结构单一,一方面导致企业资本金不足和地区较高的投资杠杆率,孕育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过度依赖银行的融资结构会弱化市场本身对金融风险的调节功能和公众的投资风险意识。直接融资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散银行风险,但是直接融资本身也会滋生和孕育较大风险,尤其是在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健全的条件下,包装上市,过度投机和违规经营造成的风险已经并且将在区域间形成较大的差异,其实近几年以兼并重组为主要内容的券商大洗牌就是区域金融风险差异的典型例证。
实体经济主体的产权模式和组织结构不同。企业产权模式和组织结构会影响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和效率,由于不同区域企业产权改革的进度不一,企业组织形式的规范程度不同,其承担风险的能力和滋生风险的可能也存有较大的差异。欠发达地区由于改革的深度不够,很大程度上呈现为产权关系不够明晰的国有企业和组织形式不规范的类似自然人企业,由于市场约束较弱,信用关系不够稳定,潜在风险较大。而以现代公司制企业为主的一些发达地区,由于微观经济主体市场化程度较高,管理水平,发展潜力和赢利能力等方面竞争力较强,潜在风险要小一些。
金融机构自身素质不同。金融机构自身行为和素质也是决定非系统性金融风险大小的主要因素,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对风险的识别定价与规避能力,盈利能力,综合抗险能力以及调度资金的能力的不同,都蕴涵了不同的金融风险并在区域间表现出相应的差异。
针对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一是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在不改变整体战略部署的前提下,对不同区域实施略有区别的调控政策。
二是大力推进市场化进程,通过制度建设规避金融风险和区域风险差异。要紧紧抓住制度性风险的生成因素,大力推进企业产权制度,组织形式,治理结构及管理制度的改革,通过制度建设来规避体制磨擦所造成的模糊和矛盾状态。在金融企业改革方面,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重组改制,战略引资,公众持股等途径逐步完善法人治理,强化资本约束,风险控制,绩效激励等市场化运作机制,使之真正成为自主承担风险,具有生机活力的市场参与主体。在金融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构建方面,加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制度,保险投资者风险补偿制度,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防范道德因素,逆向选择等造成的风险和风险差异:在区域金融风险对冲机制方面,可以探索建立一种制度,以减小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对区域经济平衡发展造成的影响。
三是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针对区域金融风险特点,有效整合区域金融生态构成要素,提升地区企业竞争力,推进区域诚信文化建设,保障司法公正,提高金融部门独立性是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降低区域金融风险缩小区域金融风险差异的重要内容。在市场化改革不彻底和金融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地区间对金融资源表现为不注重效率的过度竞争,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更是加剧了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隐性干预,这自然会造成金融风险在区域间的累积和差异,因此,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换是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