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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中国传统生育文化

2009-11-27王广义

百科知识 2009年20期
关键词:崇拜生育传统

王广义

过去,在许多中国人看来,结婚生子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似乎没有什么道理和文化可言。如今,各地积极举办“生育文化节”,提倡婚育文明、共创和谐。到底什么是生育文化呢?生育文化是指人类在婚育繁衍方面所形成的观念、风俗、习惯、道德和制度等的总和。不同时代的生育文化表现出不同特征。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人类生育文化也大体上经历了3种类型的变迁,即由原始生育文化转向传统生育文化、再转向现代生育文化。其中,传统生育文化承前启后,历经封建社会数千年,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生之德”的基本理念

中国在历史上是个崇尚生育的国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断子绝孙乃奇耻大辱。其生育文化理念来自于“生生”的思想,即《周易》中的“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里的“生生”指生命产生于天地阴阳相交,宇宙万物是一种生动活泼、生生不息的连续过程,也就是说,宇宙的根本就是“生”。大而言之,人类依靠生育繁衍后代,使种族得以延续;微观上来看,生育能延续父母祖先的生命,使家族绵延不断,即“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俗语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老有所养”、“养老送终”也是生育子女的一个重要目的。另外,在生产力低下的中国封建社会,“一夫不耕,必有饥者;一女不织,必有寒者”,在社会保障系数很低的情况下,最靠得住的还是多养孩子。中国古代道学家在夫妻做爱前必祷告发誓:“为后也,非为色也。”做爱毕,再赌咒一遍。性与生育,婚姻与传宗接代,在这里被完全地划上了等号,性爱与婚姻皆为“制造”后代。尽管如此,比较而言,原始生育文化转向传统生育文化仍是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因为原始的生育文化对两性结合、生育几乎没有任何限制,长期处于一种原始的杂交、混乱的蒙昧状态,更别提限制生育子女的数量和教养子女了。

为了“生生”,人们开始祈求生殖神的赐予。

生殖崇拜

为求得子嗣兴旺,人们对与生殖有关的所有物象均加以崇拜,于是有了生殖崇拜。在远古时代就产生了生殖崇拜,成为原始生育文化的核心内容。到了封建社会,传统生育文化对生殖崇拜又加以继承和发展,成为中国传统生育文化的源头。许多出土文物和岩画仍保留着生殖崇拜的遗迹,生殖崇拜留下的习俗与遗迹广泛存在于民间节日与宗教生活中。时至今天,西藏的勒布门巴族还有崇拜“屋脊神”的风俗,在木楼门楣上方屋檐下、山墙中柱顶端与伸出房外的屋脊梁木交接处,都悬挂着一个比较大而醒目的木雕男性生殖器,以防“奴”、“离”、“闻”等女鬼侵扰住宅,让屋脊神来镇邪驱祟,求得平安。

生殖崇拜经历了一个由女阴崇拜向男根崇拜的过程。女阴崇拜源于母系氏族时代或更早,那时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是最受尊重的。在原始初民的直观感受中,人类的生殖繁衍任务的直接承担者是女性,所以,生殖崇拜最早表现为女阴崇拜。直到现在,有的民族还供奉着石制的、泥制的、陶制的女性生殖器模拟物;还有的民族将女阴的图案刻在木器、陶器或石壁上,来表达对生殖之神的敬仰。在我国,女阴象征物颇多,以地、月亮、溪谷为女性的性器官而加以崇拜。与女性崇拜有关的物象还有很多,诸如葫芦、竹子、柳柏、石榴、水井、湖泊、鱼、蛙等等。女性生殖力被赋予了伟大而神秘的“生生不息”的自然力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母系氏族社会逐步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家庭逐步由母权转化为父权,女阴崇拜逐渐转化为对男性生殖器的崇拜,即男根崇拜。新石器时代晚期便有了男性生殖器的模拟物,即所谓“祖”。汉代以后,演变为房中工具,通常被称为“触器”、“角先生”等。水绕山转,与以幽水象征女阴截然不同,男根模型最终选择了阻山为代表的一些质地坚硬而又凸出的物象。男根崇拜与女阴崇拜一样,都是宣扬了人类对繁衍种裔的一种渴望。在中国传统生育文化中,也明显地继承沿袭了生殖崇拜演变中重男轻女的文化因子。

“早、多,男”的生育特征

由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生殖崇拜文化逐步向传统生育文化发展,进入封建社会之后,便逐步形成了系统的生育文化。传统生育文化的基本特征是“早、多、男”的生育价值体系。

早婚早育。早婚早育、早生贵子在封建社会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普遍的心态,此风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据有关资料调查,当时女性初婚年龄在15岁到19岁的占66%,男性占51%。

早婚早育观念的产生是鼓励早婚早育、多生多育人口政策影响的结果。在古代社会,地广人稀,有了封疆,还必须有人民。人多则势众,所以历代统治者无不鼓励百姓早生子女,以求劳动力的增加和兵源的充足。历史可考的最早规定婚龄的是春秋时代的越国。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为打败吴国实行“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方针。为了生聚,规定“女子十七岁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汉朝时女子15岁即可出嫁;唐朝贞观年间规定男20岁、女15岁即可成婚;宋朝规定男16岁、女14岁即可成婚;明朝洪武令和清朝通礼中的规定与宋朝相同。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的民法规定,男18岁、女16岁即可结婚。而北周武帝时期和唐朝开元年间政府规定男15岁、女13岁以上就应该结婚,应是中国历史上最低的法定婚龄。

高出生。在生育孩子的数量上,中国传统的生育观念是家庭追求多子多孙、多子多福;国家追求人口众多,提倡多生多育。中国古代把“五子登科”、“五男二女”视为理想的生育数量。历代君主也往往是生育能力强的人,如唐代的李世民、明代的朱元璋、元代的成吉思汗、清代的康熙等。高出生往往形成了大家族,如《红楼梦》中的四大家族:贾家“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史家“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王家“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皆在籍”;薛家“紫微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每房都有数人,无怪乎“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在古代,人们提倡家族几代同居。如江州义门陈氏,唐宋年间聚族同居形成大家庭,同锅共灶,财产公有,共同劳动,和谐生活数百年,鼎盛时人口达3900余口,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合居最长、人口最多的大家庭,多次受到政府旌表。宋太宗赵光义曾赠联:“聚族三千口天下第一,同居五百年世上无双。”几代同居,儿孙满堂,被视为福寿双全的典范。

中国长期落后的自然经济必然要求多子多孙,男耕女织的小农生产方式对劳动力的需求是很大的,多生一个子女,就多一个劳动力。对于家族来说,多子多孙、人丁兴旺既能使祖宗的香火延续,又能扩充本家族的势力,使本家族免受外人的欺侮。反哺式的养老方式也强化了“多子多福”观念,子女多意味着养老保险系数高。再者,古代婴儿死亡率较现在高5~10倍,因此只有通过多生多育来维护家庭地位、劳动力和兵力。

重男轻女。重生男、轻生女,在我国古代很早就已经产生了,把生男孩子叫“弄璋之喜”,生女孩子叫“弄瓦之喜”。此后的几千年,人们普遍以生男为荣,以生女为耻。《韩非子·六反》上指出当时战国时期世俗就是“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溺杀女耍这种恶习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曾长期流行。传统观念认为,儿子才是传宗接代的纽带,女儿是别家的人,民间流传“大麦不能当正粮,女儿不能养爹娘”、“十八个仙女抵不上一个驼背儿子”等俗语。

直到现在,我国许多人还是生男孩则喜,生女孩则愁,甚至生前搞性别鉴定,如是男孩则生,如是女孩则流产。

伴随着时代的进步,那些传统的生育观念与行为已不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传统生育文化开始向现代生育文明转变。尤其解放后我国大力提倡计划生育,人们更倾向于少生、优生、优育。当今,人们正依托现代生育文化,开始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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