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化等二则
2009-11-26周茂春
周茂春
没见我之前,老公的朋友就知道我比他小好几岁,嚷嚷着羡慕他找了个小妹妹;日后,他的朋友看了登有我文章、照片的杂志,于是他们说:你老婆真是美女加才女啊。后来,他的朋友来做客,品尝了我做的菜,于是真正羡慕起来,夸他找了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进得书房的好老婆。
而他,高大挺拔,受过高等教育;恋家,早在我们相识第二个月就把工资卡交给了我;他脾气很好,个性开朗,周末总乐呵呵地帮我做家务。
以上都是外人能看到的,下面是真实的我和他:我左眼下有个太田痣,每次出门都不得不用粉底精心遮盖;我是典型的“太平公主”,没有曲线美;我除了有点舞文弄墨的小天分,没有任何实际技能,和他结婚时还没有工作;我有较复杂的身世家庭;我的性格敏感脆弱,孤僻急躁。
而他,自小长在大西北,有点显老;认识时他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更别提品位、搭配了;他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与我恋爱前,他的收入常支援家人;他在朋友交际中颇为大方,单身时几乎是零储蓄;新婚头一年,为了尽快了结房贷、装修欠款,我不得不跟他一起远走广州打工,度过了一段经济紧张时期。
他是这样看待我的缺点的:我的太田痣,他常说显得俏皮可爱;我的身材,他总说显得清纯;关于我的复杂背景,他说我从小缺乏家庭温暖还能洁身自爱,人品胜过最好的嫁妆;我没工作,他说我的小情趣带来无价的快乐;关于我的性格,他说我透明率真,让他轻松自在。
我是这样理解他的不足的:男人的脸粗糙一些更有味道;他一肩扛起了大家、小家的经济重担,说明孝顺、能担当;他愿意把钱花在需要帮助的陌生人身上,我觉得他气度不凡;婚后,他把压力都留给自己,让我继续年少时的梦想,哪怕苦点我也乐意。
我想,幸福不是拥有了最好的,而是美化了相对好的。幸福是一种能力,可惜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这样的能力。
(韩雨卿摘自《今晚报》)
俏皮话
男女两人以恋爱婚姻为题斗嘴对句,约定每句话必须以“物”字收尾。另外,带有“物”字的名词不能重复使用。无言以对或文不对题及对答意思雷同者算输。
乙让甲先说。甲随口道:“恋爱要有钱物。”乙对答:“没错!订婚要送礼物。?
甲:“给丈母娘要送宝物。”乙:“结婚要备什物。”
甲:“首先要买房买器物。”乙:“穿戴离不了衣物。”
甲:“三餐离不了食物。”乙:“女方还要饰物。”
甲:“男方已身无长物。”乙:“女方只有傍大款谋取财物。”
甲:“拥有情人是人物。”乙:“情人多了是废物。”
甲:“纵欲是动物。”乙:“终生不婚是怪物。”
甲:“那是她不愿做别人的猎物。”乙:“你是妻子的宠物。”
甲:“妻子是你的玩物。”乙:“父母是你的造化物。”肝甲:“你是父母的产物。”乙:“你是性爱的化合物。”
甲无言以对,便急赤白脸地说:“你是化合物的化合物!”
乙笑道:“你已腹空无物。”
山里人摘自《重庆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