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科学发展观推动检察调研工作可持续发展
2009-11-17王剑
王 剑
科学发展观是在党新的历史时期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也是检察机关开展调研工作的重要指针。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一、科学发展观与检察调研工作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与检察调研工作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科学发展观对检察调研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而高水平的检察调研工作又可以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充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
1.检察调研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检察调研是提高工作水平,实现科学决策的基本方法,它肩负着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工作规律的重要职责,是领导决策和检察业务开展的基础,是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更新执法理念,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执法水平和领导决策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也是培养一支合格的检察官队伍的现实需要,对检察工作的发展起着参谋、服务、决策作用。因此,要使调研工作成为检察工作的助推器,就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使调研工作紧跟形势的发展,突出各项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牢牢抓住当前检察工作的战略性、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更好的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
2.检察调研成果能促进科学发展观。检察调研成果是检察机关制定重大决策,指导工作实践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它能够有效解决检察工作面临的种种困难和问题,是检察机关的“外脑”,有利于掌握工作的主动权,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与发展。通过富有成效的调研工作,可以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水平,反过来运用理论指导我们的检察实践,促进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提高检察干部的素质和水平,特别是提高理论素养。同时通过加强调研协作交流,打破检察系统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局限,有利于增进了解,增进合作,增进共识,减少分歧,加强配合,从而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地开展。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1.对调研工作的规划不够好。虽然各级检察机关每年都制定了调研计划,各级检察机关研究室都作为业务部门进行全省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但就总体来讲,缺少一个较为科学的远景规划,很难确保调研工作科学发展,因为每年调研计划的不同可能导致由于不同年度工作态势或者上级思路的变化使整个调研工作偏离目标和方向。因此为保证调研工作有一个长期的工作思路,应当按照中短期、长期目标,进行系统科学地规划,实现调研工作科学、可持续和统筹兼顾的发展,确保调研工作水平的提升,促进检察机关实现跨越式发展和科学发展。
2.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深刻。存在的问题是:调研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较紧密,对检察理论、检察实务等方面的问题关注较多,取得的调研成果也多,但关注或者深入关注如何与当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相结合的问题不够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地方企业发展的调研不够,这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符合,也不符合“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要求,也不利于检察机关的科学发展。
3.调研工作的方法手段不恰当。从调研工作的整体上看,缺少必要的工作程序,涉定的内容不完整,理性分析思考的过程过于简单,缺乏有理有据的论证。从调研成果上看,表现为“以点带面,以偏概全”,掌握典型材料不全面;重大问题、具有代表性的情况不详实,总想急功近利、速战速决;对于一些涉及自身岗位的细节工作缺乏调研经验。
三、应对措施
1.强化科学发展观武装调研工作。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而提出的科学理论,是马列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它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方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调研工作,概括起来讲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武装检察机关调研工作人员的头脑,指导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实践,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调研和组织保证。面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任务,人民检察院调研工作部门作为党组领导下抓好党的建设、推动队伍建设、保证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的办事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加强检察机关调研工作,要深入研究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切实指导党的创新理论渗透到检察调研工作的方方面面,从而不断提高领导、指挥检察工作的水平;要善于分析判断新形势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注重及时把握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使检察调研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为检察事业发展服务,做到掌握方向性,符合规律性,富有创造性;要注意掌握辩证思维的方法,使检察调研工作达到“四个统一”,即:加强检察调研工作与服务检察中心工作相统一;重点调研工作与一般调研业务工作相统一;当前工作与长远工作相统一;强化工作指导与抓工作落实相统一。为检察工作的发展积聚源动力,有力开创检察调研工作新局面。
2.强化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调研思想。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观察、指导检察实践,善于从丰富的检察实践中,从检察工作第一线中,从最贴近自身岗位的工作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汲取营养,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增强主动性和富于创造性,要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善于发现问题和善于研究,使调研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推动检察工作加快发展。
3.立足科学发展观提升检察调研层次。要深刻认识到调研的过程,就是把科学发展观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立足科学发展观提升调研层次的过程。①立足科学发展观推动素质提升。科学发展观包含了系统的、丰富的内涵,作为检察干警在从事调研工作中,应当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地位和指导作用,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关键所在和根本目的,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推进调研工作的自觉性,使之成为指导调研工作的行动指南。②立足科学发展观加强统筹协调。统筹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之一,也是科學“方法论”的重要体现。要加强对检察机关调研工作的统筹与协调,形成调研工作以研究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整合调研资源,加强与各科室的联合调研的统筹与协调。要屏弃过去“闭门造车”的做法, 坚持“走出去”, 走向办案第一线、走向自身岗位工作、走向具体服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职务犯罪预防和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等内容确定为调研工作的重点方向,把刑事检察改革监督、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检察权的规范化运作等作为热点,把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环节作为弱点,组织相关处室和人员进行重点调研,特别是在一些工作办案中遇到的一些共性和重点、焦点问题与各业务科室开展联合调研,真正起到调研服务领导决策、调研服务检察工作和调研服务区域发展的作用。
4.运用科学发展观创新检察调研方法。以科学的方法开展调研是贯彻和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传统的调研方法主要是听取情况汇报、走访科室、现场查看等。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调研的方法日趋多样化、专业化。在调研实践中要善于运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调研工作的实效。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网络载体进行内外调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从中获得借鉴和启示;要积极借助现代技术,对一些问题进行进行客观的比较和评价或定量、定性分析,从而确保调研的全面性和科学性;要积极运用电子档案、电子材料等进行统计分析, 对现象进行静态和动态发展趋势分析,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和预防措施,从而确保调研工作的实效性。□(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