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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开啦”

2009-11-09

中国市场 2009年24期
关键词:主板创业板门槛

1998年12月,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国务院要求证监会提出研究意见。2009年5月1日,中国证监会3月31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生效。至此,“怀胎十年”的创业板终于即将“分娩”。不难想象,如此曲折漫长的诞生传奇,必然会引起别样的关注。

薜荣年:创业板上市门槛不宜过低

平安证券总裁薛荣年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创业板的上市门槛不要太低,如果门槛过低,保荐机构的积极性可能会受影响。他同时建议,应进一步提高创业板的透明度,发审委委员的审核意见应该向社会公布。薛荣年说,推出创业板不仅是给创业企业提供一个融资和发展的平台,更多是起到政策引导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尤其是大量私募资金投入到创业企业中。

点评:创业板上市门槛的制定当是一个炙手的问题:定得太高,则难以实现为成长性企业融资的使命;定得太低,则难免不沦为新生市场中的圈钱工具。如何实现二者的平衡'确实令人难以拿捏。新近发布的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盈利年限、金额、主营业务以及股东和高管都作了一定的要求,不少学者和经济学象认为其“门槛太高”,同样可能引发“做假账”等“危害市场”行为。

叶檀:创业板不妨一步到位实行注册制

资深财经评论员叶檀日前撰文指出,如果说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给创业板设置—定的门槛是不可避免的,在设定了门槛之后管理层就没有必要事事审批,而是要简化审批制度,让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步到位实行从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度。叶檀表示,我国创业板存在先天不足,创业板的目标是为商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融资,培育中国的高科技企业。由于我国缺乏硅谷那样的高科技企业生成链条,自主技术十分匮乏,多数好的成长型企业如阿里巴巴、无锡尚德、比亚迪等已经在境外上市。正因为如此,我国尤其需要打通创业板与成长型企业之间的封锁线,让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由市场来筛选出未来中国高科技企业的佼佼者。这并不是说管理层应该彻底退出市场,相反,管理层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是煮严惩不贷,进行严厉的处罚,直至终身禁入,让资本市场的内幕交易者知其所止。只要有严厉的、高成本的处罚措施,只要有通畅的退出机制,只要有一定的门槛,就没有必要审来审去,承担管理层根本承担不了的上市公司信用责任。

华生:创业板IPO必须市场化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近日在“搜狐证券2009资本市场年会”上表示,创业板市场能否成为中国资本市场进—步发展的一个成功试验田,首先取决于在创业扳市场E市的企业的发行价格是否能够市场化。华生认为,在创业板的推动上,应该采取比较市场化的和国际规范接轨的做法。过去规定市盈率的发行方式,在主板市场已经暴露出多方面的弊病,因此,发行价格的市场化是今后整个改革的最重要的尝试。因为创业板市场的利润要求比较低,如果按照规定的发行市盈率发行,融不到多少钱,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企业的发展作用非常有限,最后二级市场投资者付出的钱并不会减少,而一级市场的认购者分得了主要部分,这种状况_定要改变,要想真正推动中国的创新企业,无论是创业板还是主板市场,都要让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全部进入企业本身,这样广大投资者最后才能从企业获取回报。

曹凤岐:创业板保荐制度非常重要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风岐近日表示,创业板的保荐制度非常重要。创业板和主板的区别在于创业板是向前看,而主板是向后看。由于创业板的门槛不是很低,而且第一批上市的企业不会太多,所以,对股市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他认为,创业板是为机构投资者准备的,个人投资者不太适合投资。同时,创业板的保荐制度非常重要。

点评:保荐人和保荐机构是联结公司与创业板的一条纽带,也是之间的一道关卡,其作用自然不客小觑。也正因为如此,就有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保荐^和保荐机构的法律连带责任,对他们的失责行为也必须施以严厉的“惩罚”。如此,才能更好地激发他们的责任意识,发挥其积极作用。

谢百三:创业板推出建议先少量试水

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创业板推出是迟早的事情,但推出时机值得商榷。他表示,创业板从提出到现在已经11年了,在提出初期,市场比较小,A股和B股市场还没有发展起来,所以创业板的提议遭到了很多专家的反对,但目前可能也不是创业板推出的最好时机。他指出,这个时候政府应把关注点放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上,而不是急于推出创业板。预计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约2015年推出合适。他指出,目前17个国家有创业板,但大部分都在试探阶段。美国的创业板不是很成功,德国的已经关了,英国的状况也不佳,香港的成交量很小。鉴于以上原因,建议中国这次推出创业板要先少上一点试水,不宜热炒。

刘纪鹏:创业板一年至少要上500家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刘纪鹏在对创业板发表看法时表示,创业板不能办成无门槛的照搬照抄的港英创业板市场,必须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板。推出创业板一定要把规模冲上去,一年至少要上500家,无论如何不能低于300家。刘纪鹏表示,一个省具备一年盈利以上、发行达到2000万股这样规模的企业找100家很容易,有些大省找1000家也没问题。刘纪鹏认为,创业板推出后,按照一年500家的规模计算,三年也就是1500家,速度还是太慢。“每个工作日内要至少以1~2家的速度批,否则就不能够承担中国的投资人、中国的经济对其赋予的历史使命。”刘纪鹏表示,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板不能没有门槛,但创业板市场的门槛不能和主板、中小板同样高。

尹中立:应确立严格的退市制度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日前撰文指出,创业板市场要走出“政策市”的怪圈,应该从一开始就明确新的规则。此外,对投资者行为的规范也十分重要。市场准入制度和对投资者教育是难以让投资者真正树立风险意识的,权证市场几乎疯狂的表现已经对此作了很好诠释。要让投资者真正确立风险意识,实现严格的E市公司退市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他认为,在我们的主板市场。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垃圾股普遍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原因是这些股票很少被退市,而且经常被借壳重组,使乌鸡变凤凰,投资这些垃圾股收益很高。垃圾股重组的游戏不利于市场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因为随着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垃圾股也越来越多,垃圾股被重组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小,很多投资者将面临血本无归的结局。为了避免主板市场的弊端,希望创业板市场从一开始就确立严格的退市制度,让投资者真正强化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意识,使创业板市场合理定价。为了让该制度在创业板市场开始就起作用,建议在主板市场立即启动严格的退市制度。

左晓蕾:“一退到底”可实现真正的“优胜劣汰”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晓蕾表示,创业板作为一个全新的板块,应以全新的理念,建立起一套以市场为导向的制度规则,避免主板市场发生的种种问题。左晓蕾认为,在退市规则问题上,创业板通过实行“一退到底”的直接退市制度,真正实现上市公司“优胜劣汰”,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有很大作用,有助于推动创业板公司从上市起就注重公司质量。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摘牌使其不能再交易,能够保护投资者利益,也使上市公司注重自身的健康发展。

点评:被亲切地称为“中国纳斯达克”的中国创业板市场显然承载着人们厚重的期待。然而,我们即便不解其中内幕,但是仅仅从其“千呼万唤始出来”这一点看,也不难揣摩这个市场上的障碍该有多少,英建设又将是一个多么复杂的工程。上市门槛、审批制度、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等方面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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