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务员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2009-11-05田秋实祝铭
田秋实 祝 铭
摘要: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公务员的行为特点和普通人很相似,但不同的是,公务员的工作行为是公共行为,往往涉及到一个或数个社会成员的利益甚至整个社会的利益。为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改革工资、职务、奖惩制度,目的使公务员个人利益与其他主体的利益双赢
关键词: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公务员
一、公务员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均衡机制
在实践中,公务员的个人利益表现为履行责任的快乐、工作成就的愉悦、奖酬的公平感等等;社会公共利益表现为行政相对人收益的提高、社会风气的净化、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以及政府形象的提升等等。公务员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着利益博弈关系。博弈的结果会达到一种均衡状态。美国经济学家纳什提出,均衡就是参与博弈的各方,各一个策略构成一个策略组合,其中每个博弈方的策略,都是针对所有其他博弈方的策略构成的,少一个元素的策略组合的最佳反应。“最佳反应”指该策略带给采用它的博弈方的利益或期望利益,大于或至少不小于其他任何策略能够带来的利益。在这种均衡状态下,参与博弈的各方都无动力单方面改变其策略,否则,其利益将受到损害。
公务员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高水平的均衡机制为绩效奖酬与利益整合机制。公务员勤政廉政,努力工作,作出优良的工作业绩,一方面提高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维护政府荣誉;另一方面,公务员为社会(各种行政相对方)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从而将社会公共利益提升到较高水平。但现实生活中公务员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均衡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的过程。这种变化过程表现为旧的均衡——非均衡——新的均衡。公务员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从低水平的利益均衡状态的转化为高水平的利益均衡状态是要有一定条件的,也就是要通过一个中间的媒介才能转化。这个媒介就是公务员的工绩效的不断提升。工作是把公务员个人同社会联系起来的桥梁,工作的绩效是提升公务员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唯一途径。
二、实现公务员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高水平均衡的对策
1完善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与考核制度
当前我国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改革可以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绩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完善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美国与英国分别在1978年和1989年开始实行以绩效工资为主要形式的灵活工资制度,我国也逐渐引入其制度。绩效工资定为多少呢?根据心理学研究成果,绩效工资大约为原工资总额的20%才能发挥良好激励效应。每个公务员都有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绩效,拿到绩效工资,这样可以大大调动公务员,尤其是中、下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这种措施简便易行。第一,它只是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增加绩效工资部分;第二,通过公务员年终绩效考评来确定获得绩效工资的人员。
2重塑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重塑公务员职位分类机制,关键是塑造有意义和令人感到快乐的工作。公务员职业兴趣的增长可以大大提高其创一流业绩的可能性,从而维持公务员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高水平的均衡。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诺齐克认为,有意义和令人满意的工作要包括:第一,有一种可发挥自己才能和潜力、面对挑战和要求进行独创和自主性活动的机会;第二,处在一种当事人认为是有利益的活动之中;第三,在这种工作中,他知道他的活动在达到某种总体目标中所扮演的角色;第四,这样,他有时在决定他的活动时,必须考虑他所致力的更大事业。通过工作设计以及维持一个合理的工作压力水平,使公务员在工作中获得更多的职业责任感、工作成就感、尊重满足感等内在利益。
3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制与功绩升降制
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制与功绩升降制可以更好地激励公务员争创佳绩,并且使对社会贡献大的公务员获得提升,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高水平的均衡。公务员功绩升降制一方面意味着论功行赏,论过行罚,维持了公务员自身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二者的高水平均衡状态。另一方面,功绩升降制可较好满足国家公务员的精神需要。升职的公务员不仅物质利益得到提高,而且伴随着荣誉、声望和权力的增加,其精神需要得到更好满足。
4建立公务员廉政优政期权制度与公务员终身成就奖制度
按上文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设想,廉政优政期权由公务员的绩效工资中出一部分,可将公务员绩效工资的50%缴纳廉政优政期权公积金,另外由所在单位按公务员绩效工资金额配套,加大对公务员的激励力度。如果公务员工作绩效不佳,没有拿到绩效工资,那么他在这一年就没有公积金缴纳。这样公务员为了退休后能拿到更大的廉优期权,必须在职时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争创优绩,适当的时候可以在拿到较高廉优期权的公务员人选中设置“终身成就奖”,表彰他们从政期间一贯的清正廉洁,勤奋工作,成绩卓著,提升他们的精神利益。一旦公务员受到记过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其积累的廉勤期权将被没收并上缴国库。建立公务员廉政优政期权制度与终身成就奖制度能够将公务员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较好结合在一起,并且长期维持公务员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高水平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