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评选的保密原则
2009-10-10
环球时报 2009-10-10
编辑同志:
每次诺贝尔奖揭晓之后,所能了解到的仅仅是各奖项中摘取桂冠者的名字及其相关成就,而其他被提名者的相关情况,我们却知之甚少。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安徽读者 李明峰
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是因为诺贝尔奖评选过程中实施了保密原则。
保密制度是诺贝尔奖的基石之一。诺贝尔奖每年先由评选委员会向数以千计的具有推荐候选人资格的提名者发出邀请,让他们提供候选人名单。无论提名人还是被提名人都是保密的。在随后评选的各个阶段,其中的讨论、决定过程以及选拨程序与投票方式,也都是秘而不宣的。例如,《经济研究评论》的执行主编斯多尔斯莱登教授曾指出,在谈到获奖人选的预测时,诺贝尔奖委员会“超级保密”。虽然他曾在委员会成员隔壁工作多年,但他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小道消息”。因为只有避免泄密,参与评选工作的委员会以及其他工作部门才能避免来自外界的干扰。
不仅如此,根据诺贝尔基金会的条例规定,评选过程中的信息需要保密50年。直到50年的期限之后,颁奖机构才允许出于研究的目的而查阅相关文件。在诺贝尔奖的评审与决定过程中,诺贝尔基金会无权参与。另外,诺贝尔奖的评定资格不受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或意识形态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任何具备资格的提名人均可根据自己的判断与喜好来推荐人选,因此获得诺贝尔奖的提名本身并不说明问题。
至于近来屡有风传的国人获得各类“诺贝尔奖提名”之说,基于该奖的保密原则,这种情况只存在两种可能:一是谣言以讹传讹;二是某些受到邀请的提名人泄露了消息。▲ (程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