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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等院校招生制度的历史沿革

2009-09-30施坦杉

世界教育信息 2009年9期
关键词:入学考试入学学院

施坦杉

不可否认,美国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大国和强国。在某种程度上,研究美国高等院校的发展历程已然成为许多国家进行高等教育改革的自然选择。本文以美国高等院校招生制度的历史为论述起点,试图通过论述其各个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从一个侧面解析美国之所以成为各国高等教育改革之楷模的主要原因。从殖民地时期算起,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迄今只有四百多年。据此,本文将美国高等院校招生制度的发展演变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即殖民地时期至南北战争前、南北战争后至19世纪末,以及20世纪至今,并分别论述了各阶段的主要特征。

一、殖民地时期至南北战争前美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

1. 殖民地时期至南北战争前美国高等教育发展概况

随着怀有各自不同目的的欧洲移民不断涌入北美大陆,后者对于牧师和政治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建立高等教育事宜日渐提上议程。1633年,英国剑桥大学毕业生约翰·埃利奥特(John Eliot)向马萨诸塞州当局递交了一份提案,陈述了在马萨诸塞建立一所高等学校的重大意义。1636年10月28日,马萨诸塞州议会“同意拨款400英镑筹建学校或学院,其中200磅第二年支付,另200磅在工作结束后支付,并由下次议会决定在何处建设何种建筑”[1]。翌年,学校选址于新城(Newtown),并由6位行政官员和6位牧师组成的校监委员会(A Board of Overseers)负责学校的筹建工作。1638年5月,新城易名为剑桥(Cambridge),学院被称为剑桥学院。同年9月14日,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并来美任牧师的约翰·哈佛(John Harvard)因病去逝,他在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其财产的一半即719英镑17先令2便士和400册图书尽数捐给剑桥学院,为永久纪念哈佛,马萨诸塞州议会于1639年3月13日正式将剑桥学院更名为哈佛学院[2]。

哈佛学院是17世纪英属北美洲唯一的高等学校,也被视为美国大学之母。虽然新大陆的第二所高等学校——威廉·玛丽学院(The 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于1693年正式成立,但当时其发展仅限于大学预科层次。一直到美国建国前,殖民地时期先后建立了包括哈佛学院在内的9所学院(见表1)。在办学方针和组织管理上,这9所学院均效仿英国的牛津和剑桥两所古典大学模式,比如只收男生,标榜博雅教育,以培养通才为目标,崇尚经院学术,以拉丁语为教学用语,因此有教育史学家称它们为海外的英国学校。[3]

2. 殖民地时期至南北战争前美国高等院校招生制度

一直到1642年第一届学生毕业,哈佛学院没有制定过任何有关大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招生考试和录取制度。第二任院长亨利·邓斯特(Henry Dunster)在仔细研究过英国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的规章制度后,于1642年起草了一份完整的校规,其中关于入学的规定如下:“任何一个学者,只要能够即兴阅读塔利(Tully)或者其他古典拉丁语作家的作品,能够独立创作和读诵拉丁语诗歌和散文,能够熟练掌握希腊语名词和动词的词形变化,就可以被学院录取;在获得这些资格之前,将不被允许录取。”[4] 这是哈佛学院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份关于高等院校招生的规定,威廉·玛丽学院、耶鲁学院、新泽西学院等其他几所殖民地学院的第一份有关招生的制度,都与哈佛学院的要求基本一致。

18世纪中期,受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殖民地学院的入学要求开始明显重视自然科学。1745年,耶鲁学院第一次在入学考试中增加了算术,新泽西学院、国王学院以及哈佛学院也紧随其后。总体来说,19世纪之前美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基本一致,主要以口试为主,鲜有书面测试,而且入学规定的执行情况普遍不严格,考试不正规,弹性很大。在进入19世纪之后,美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发生了一些变化。

1807年,哈佛学院将地理列入考试科目,并于1820年明确规定了入学要求的阅读内容和数量,在数学方面则增加了代数的部分内容。其后,各殖民地高校都逐步增加了入学考试的科目,到1870年,基本上所有大学的入学考试都在原有的拉丁语、希腊语和数学(在原有的算术基础上增加了几何和代数)基础上,增加了历史、地理和英语等科目。[5]

综上所述,虽然这一时期美国高等院校在招生考试科目和内容上不断发生着变化,如自然科学和知识的运用越来越受重视等,但除了各校自主举办的入学考试成绩外,美国高等院校的本科招生没有其他要求,考试一般采用口试,由校长和教授主考,最后由校长决定是否录取。

二、南北战争后至19世纪末美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

1. 南北战争后至19世纪末美国高等教育发展概况

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实现了从一个以乡村为中心、以农业为主导性产业的农业国,向以城市为中心、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超过农业的工业强国的转变。在1860年之前,农业学科和工业学科是鲜为人知的,但随着美国向西部广大地区的移民,以及南部地区向工业化的大步迈进,全美对农业和工业人才的需要成几何级数增长,各州深感建立农业学院和工业学院的紧迫性。

1862年《莫里尔法》(Morrill Act)的颁布与实施,是特纳(Jonathan B. Turner)以及莫里尔(Justin S. Morrill)等赠地兴学的先驱人物不懈努力的结果。早在1857年,莫里尔曾向国会提交了一项议案,呼吁联邦政府向各州捐赠土地设立学院,开展农业和工艺教育。1859年2月,这一提案虽然在国会中以微弱优势通过,却被当时的总统布坎南否决。1861年12月16日,莫里尔再次提出赠地兴学的有关法案,获得参众两院通过,并于1862年由林肯总统签署颁布实施。

其后,为解决赠地学院创办后一直存在的经费拮据问题,莫里尔又四次提交议案,呼吁联邦政府每年向赠地学院直接提供财政资助,但都未成功。直至1890年,莫里尔再次提交的法案草案才被哈里逊总统批准实施,即《第二莫里尔法》(The Second Morrill Act),该法规定联邦政府第一年补助各学院1.5万元,以后每年增加1 000元,直至每年补助额达到2.5万元。同时,美国国会分别于1887年、1907年和1914年颁布了《海奇法》(Hatch Act)、《纳尔逊修正案》(Narson Act)和《史密斯-来沃法》(Smith Lever Act)等一系列法律,进一步资助和加强赠地学院的发展。到19世纪末,在联邦及各州政府的重视下,美国传统私立大学、州立大学、赠地学院和市立大学都得到了蓬勃发展,学校和学生数量迅速增加(见表2),初步形成了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加速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进程。

2. 南北战争后至19世纪末美国高等院校招生制度

这一时期,美国大学入学申请人数不断增加,各高等院校在入学要求上并不统一,中等学校教育质量比较低下,这些都对原有的高等院校招生制度提出了严重质疑,而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如何衔接,也成为此时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在不断的争论和尝试中,密歇根大学率先于1870年试行了证书录取制,这种制度取法于德国大学的招生制度。在德国,只有完全中学的毕业证书才是进入高校的通行证,但美国的中等教育并不具备德国中学的统一性,也没有统一的毕业考试来保证中学毕业生的质量。为此,密歇根大学派遣人员到各中学检查学校的实际教育水平,对中学的教学能力、课程设置和学生的学业水平等作出综合评定,以确定认可中学的方法,并弥补这一制度在实际应用中的缺陷。被认可中学的毕业生可以凭借毕业证书或者校长及州长的推荐信进入相应的大学学习。这一制度增强了中学和高校之间的了解和沟通,使中学可以更加专注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顺利衔接开辟了道路。其后,愈来愈多的大学相继效仿密歇根大学的招生制度,并且彼此承认认可的中学。到19世纪90年代,除哈佛大学、耶鲁大学以及大西洋地区几个州的大学外,证书录取制已成为美国高等院校通行的招生制度。而为了减轻大学审查中学的负担,以及中学每年接受多个大学检查的负担,更重要的是为了打破州与州之间的录取界限,跨州的地区性专门认可组织开始形成,先后成立了新英格兰学院和预备中学协会(New England Association of College and Preparatory)、中西部地区协会(North Central Association)等六大地区性认证机构,其主要职能是鉴定中学,获得认可中学的毕业证书可得到本地区大学的承认。[6]

除了证书录取制外,解决中学与高校衔接问题的另一条途径是推行统一的入学考试制度。1878年,应纽约州大部分学院的请求,州大学理事会对中等学校实施了一项教学质量检查——校务委员会考试,建立了中等教育的学术标准,并为高等院校的招生提供依据。2年后,纽约州大学理事会进一步印发了为学生升入大学做准备的课程考试大纲。这对提高中学教学质量、统一高校招生标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为20世纪标准化考试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20世纪以来美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

20世纪初,证书录取制导致的美国中学与大学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一方面,中学认为受到了大学的控制而无法自主开设课程;另一方面,大学批评中学授予的证书太多而降低了生源质量。在对证书录取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统一的入学考试制度在这一时期开始发展成熟。

1899年,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尼古拉斯·巴特勒(Nicholas M. Butler)在马里兰州学院与中学协会(Association of Colleges and Secondary Schools of the Middle States and Maryland)的一次会议上提议明确学院入学标准,以统一大学入学考试。次年11月,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Board)正式成立,由巴特勒担任主席。1901年6月,该委员会举办了首次测试——学业成绩考试(Achievement Test,以下简称AT),考试科目有英语、法语、德语、希腊语、拉丁语、历史、数学、物理和化学这九个学科,次年又增加了西班牙语、解剖学和地理考试,共有973名学生参加。当时,除哥伦比亚大学和纽约大学之外,大多数高校仍坚持自己负责招生测试。哈佛大学于1904年加入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到1910年,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25所东部著名大学和学院开始使用AT,但当时通过学校自己测试录取的学生仍多于通过AT录取的学生。直到1916年,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学校才放弃各自举行的测试,要求申请者参加AT。

鉴于心理测试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取得的巨大成功,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吸收了心理测量相关理论,在考试中加入了评估学生的信息收集能力、表达能力、智力评价和表述独立见解的勇气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潜在性与能力测试。1926年,AT被进一步改革成为学术性向测试(Scholastic Aptitude Test,以下简称SAT),主要测验学生是否具有在大学学习的能力和潜力。该测试既规避了美国中学课程和质量的差异性,又为大学选拔人才提供了一种不受学科专业限制的统一尺度,因此它逐渐取代了AT,成为高等院校入学考试的主要形式。1947年12月,经过美国教育理事会(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The 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和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多次协商,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ducation Testing Service,以下简称ETS)应运而生,主要负责SAT和AT等各种测验。曾经参与ETS工作的林奎斯特(Everett Franklin Lindquist)教授认为,SAT过于强调测试学生的潜在学习能力,远离了高中的课程和教材,不利于引导学生在高中阶段认真学习[7]。于是在1959年,他与其他人合作创立了美国高校测试中心(American College Test Program,以下简称ACT),并于当年秋季组织了另一种更加注重中学课程知识的测试——美国大学入学考试(American College Test)。自此,美国的大学入学考试形成了ETS和ACT两大体系。

随着高等院校中学生成分的日益多样化,一些传统精英大学开始为其中逐渐增加的犹太人感到担忧。大学管理层和董事会认为,他们的到来会威胁到以清教徒和富有阶层为主的传统精英格局,而对统一考试标准的质疑也一直存在。因而,哥伦比亚大学开始在1919年对证书录取制进行改革,率先在全国采取综合选拔制,即在选拔学生时除了参考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外,还考虑个人背景、中学成绩和表现、特长爱好、社会活动等其他非学术因素。虽然综合选拔制度最初是作为排斥和限制犹太人等移民的方法之一,但由于其兼顾被选拔者的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最终被大多数选拔性大学所采用,并从20世纪20年代一直延续至今。

尽管这一时期美国高等院校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相对于美国中学蓬勃发展的状况而言,其发展仍难以满足高中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以及对于高等教育民主化和平民化的强烈要求。扩大初级学院规模、改善其办学条件,不仅成为这一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一项主要任务,而且成为美国经济发展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的可行性途径。

此外,这一时期还逐渐涌现了大批的初级学院。初级学院的出现要追溯到1892年,威廉·哈珀(William Rainey Harper)在就任芝加哥大学校长后,把芝加哥大学分成了两级学院——基础学院(Academic College)和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之后在1896年,他又把这两所学院更名为初级学院(Junior College)和高级学院(Senior College),这是高等教育史中首次使用“初级学院”这一名词,从而拉开了初级学院运动的序幕,而哈珀也因此被誉为“初级学院之父”。据美国初级学院研究专家库斯(Leonard V. Koos)的统计,1900年全美共有初级学院8所,在校生100名,到1922年,初级学院的数量猛增到207所,在校生约2万人。库斯等人认为,初级学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普及高等教育[8]。美国98%的社区学院实行开放录取政策,即不需要入学考试,也不强制性需要提供中学毕业学历,凡年满18岁的公民都可以入学。美国社区学院的低学费和开放入学政策,在为人们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转学教育一直是初级学院的主要职能。根据1949年高等教育委员会《为美国民主服务的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 for American Democracy)报告的建议,大多数“初级学院”易名为“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并向社区青年提供学院教育,以最低的价格和最简单的录取方式发现和发展个人才智。

作为美国教育部的座右铭,“保证教育机会均等,提高教育质量”被镶嵌在教育部总部的大理石墙壁上,而综合选拔制和开放入学制两种招生制度的并行,也为这一理念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开放入学制提供了广泛的入学机会,综合选拔制则保护了精英院校的高度选择性,两者的结合既适应了高等教育民主化的时代潮流,又满足了经济发展对各层次专业人才的需要,使美国成为首先普及中等后教育的国家。

参考文献:

[1] E.P.克伯雷.外国教育史料[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164.

[2] 贺国庆,王保星,朱文富.外国高等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132.

[3] H.G. Good. A History of American Education[M]. New York:Macmillan Company,1968:61.

[4] Colonial Society of Massachusetts. Publications of the Colonial Society of Massachusetts Vol.15,Collections:Harvard College Records I[M]. Boston:The Colonial Society,1925:25-26.

[5] William H.S. Demarest. A History of Rutgers College[M]. New Brunswick,N.J.:Rutgers University Press,1924:227-228.

[6] 吴向明.美国高等院校招生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28-29.

[7] 康乃美,蔡炽昌等.中外考试制度比较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73-177.

[8] Leonard V. Koos. The Junior College Movement[M]. Boston: Ginn & Company,1925:229-230.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陈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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