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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是否具有仁道观?

2009-09-29吕锡琛

道德与文明 2009年4期
关键词:老庄仁义道家

吕锡琛 陈 明

[摘要]仁义是儒家思想体系的基本纲领和核心范畴,从表面上看,老庄反对仁义,但事实上,老庄反对的只是有名无实、流于形式的仁义,反对将仁义作为谋利的工具,而追求超越血缘关系、不分亲疏、无所偏爱的。·至仁”。与儒家相比,老庄的仁道观更有很多超越之处。

[关键词]儒家老庄仁道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文童编号]1007-1539(2009)04-0050-04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老庄思想是参天地、赞化育的大学问,大智慧。然而,令人惋惜的是,千百年来,人们对这样的一种大智慧却有着很多的误解和歪曲。本文旨在论述老庄的仁道思想。儒家仁义为众人所皆知,而普遍认为老庄无仁道思想。我想探讨的问题是:老庄是否具有仁道观?如果有,他们的仁道观又是什么?他们与儒家的仁道又有什么异同?

仁道思想一直在道家的研究当中没有引起太多关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或许是人们普遍认为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相反,儒家是提倡仁义的,而道家却是反对仁义的。因此,可能认为道家学说无仁道思想。实际上,这种对道家的诠释是片面的,是停留在对道家思想表面的理解。这样的理解无疑有碍于全面而深入地把握道家思想的精髓。道家与儒家一样,也有着很丰富的仁道思想。仁道思想蕴含在道家学说之中,并贯穿道家学说,可以说,仁道思想是道家学说体系的精髓之一。在老子的三宝之一的“慈”的理念中,就蕴含着丰富的仁道的思想,庄子更是提出了“至仁”思想。因此,老庄在反对“仁义”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仁道观,甚至比儒家的仁道观更胜一筹。

一、老庄所反对的“仁义”

道家反对仁义,乃为学术界所普遍接受。首先,我们来关注一下老庄所反对的仁义。老子在其著作中确实提出过反对仁义: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老子》19章);“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老子》38章);“大道废,有仁义”(《老子》18章)。

庄子更是认为仁义乃“撄人之心”(《在宥》)。仅从这些字面来看,很明显,老庄是倡“道”而反仁义。然而,我们又会发现,老子同时主张“与善仁”(《老子》8章),强调人与人间的相互交往要重视“仁”;并且道家的核心思想“道”本身也蕴含着仁爱、公平、公正和正义思想。如: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5章);“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77章);“天地相和,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老子》32章)。

既然老庄思想的核心“道”有着仁爱、公平、公正和正义的一面,那为什么老庄又反对仁义呢?这岂不矛盾吗?既然矛盾,那么老庄所反对的仁义又是什么呢?

1老庄反对有名无实的仁义,并认为这种仁义本身就是道德的堕落。自春秋以降,由于地主土地所有制的产生和发展,造成了奴隶制的土崩瓦解,在上层建筑领域,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兄弟相残,父子相篡,君臣易位,上下错乱,以血缘为自然纽带的宗法等级体制日趋解体。因此,在老庄看来,儒家所倡导的仁义孝慈等一套道德规范,只是道德之名,而无道德之实,名与实两者有着严格的界限,这是他的“无名”论思想在道德观中的贯彻。以孝、慈为例,老子一方面认为“六亲不和,有孝慈”(《老子》18章),一方面又主张“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老子》19章)。这上下两章所说的“孝慈”,其含义显然有别,前者为“名”,后者为“实”。魏源曾引陆希声注:

“上云‘六亲不和,有孝慈,而又言‘民复孝慈,盖人孝慈则无孝慈之名,此名实文质之辨也。”《老子本义》

这是切合老子原意的。老庄所要反对的就是仁义一类的道德规范或道德之名。老庄针对有名无实的仁道提出了“大道废,有仁义”的道德蜕化论。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18章)

这是说,大道之世,无为自然,六亲和合,国家安治,在这种情况下,人无邪恶,社会也就不需要制定道德规范来制约人们的行为,因而也就不知仁义、孝慈、忠臣为何物。而一旦废弃了无为之道,社会关系就会产生混乱,各种邪恶行为也就发生了,于是就有圣贤、智者出来制定并提倡道德规范作为人们行为的准则,于是就有了仁义、孝慈、忠臣之名,正如王弼所注:

“甚美之名生于大恶……若六亲自和,国家自治,则孝慈、忠臣不知其所在矣。鱼相忘于江湖之道,则相濡之德生也。”(《老子道德经注》)

苏轼也说:“六亲自和,孰非孝慈?国家方治,孰非忠臣?尧非不孝也,而独称舜,无瞽瞍也。伊尹、周公非不忠也,而独称龙逢、比干,无桀、纣也。”(《道德真经注》)这就是说,道德规范或道德之名的产生,正是社会风尚衰败的表现。

在老庄看来,某种德行的表彰,正是由于它们特别欠缺的缘故。鱼在水中,不觉得水的重要;人在空气中,不觉得空气的重要;大道兴隆,仁义行于其中,自然不觉得有倡导仁义的必要,等到崇尚仁义的时候,社会已经是不淳厚了。因此,在老庄看来,一个有道的社会,人们本性淳朴、天真、彼此友好、关爱,互不伤害。因此,在有道的社会中,人们没有必要去提倡仁义。当一个社会提倡仁义的时候,这并不是个值得赞扬的现象,而是说明这个社会已经出现了道德的堕落。

据此,老子根据“无为”与“有为”的对立,把德分为“上德”和“下德”。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老子》38章)

“上德”正体现了“无为”原则,它不自恃有德,所以有德;“下德”则体现了“有为”,它以具体的道德规范而“为之”,处处表现自己有德,唯恐失去得到的“善”名,这样的德,只是形式上的,实即无德,由此,老子把崇尚仁、义、礼的行为都归于下德的范畴,因为它们的共同特征就是“为之”,是对“无为”之德的废弃。在这里,老子实感于人际关系愈来愈外在化,而自发自主的精神已逐渐消失,仅靠一些规范把人的思想行为定格在固定的形式中。因此,老子又主张道德的“复归”,提出“复归于朴”,即从道德之名复归到未经人为制作的“无名”之朴的道德原始状态。

2老庄反对形而上的带有功利性质的仁,并认为“仁”已异化成为桎梏人性的枷锁。儒家倡导仁义,并以此作为人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让人们去遵守。然而,当仁义成为了封建社会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后,一方面,统治者利用仁义规范来统治百姓,将百姓陷于仁义纲常的规范之下;而在另一方面却又以仁义为幌子为自己获取利益。因此,人们行仁义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仁义之外的利益。道家正是看到了仁的功利性质:那些贤才圣士提倡仁义的目的不在于维护社会的稳定,而是提倡仁义来获得更多的好处。这样行仁义导致的结果是引起人们无休止的名利争夺。老子尤其对从仁义中演化出来的礼

进行了猛烈抨击: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38章)

意思是说,礼的产生,是人们忠信之薄的结果,名目繁多的礼仪,就是以外在法制的形式,强迫人们服从上下的等级秩序,将人陷于这种仁义的框架之中,从而成为了桎梏人的枷锁,其结果是,犹如治丝愈纹,反而造成了社会关系的更大混乱。因此,老庄看到了仁义礼在他们那个时代的实质意义,仁义礼已经演化成为了繁文缛节,拘锁人心,同时又为争权者所盗用,成为窃取名位的工具。所以老子抨击礼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一方面批评礼对于人性的拘束,另一方面向往于道的境地——自然流露而不受外在制约的境地。这在庄子那里也得到了明确的表述:

“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悬政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悬政好知,争功于利,不可止也。”《庄子·马蹄》

在私有制社会中,道德的“善”名又往往直接影响着个人的名誉、地位的享受。正因为这样,无意于实践道德义务,仅以求得形式上的“善”名为目的,甚至欺世盗名,借道德规范之名掩饰自己的丑恶的行径和灵魂,就成了剥削阶级道德生活的普遍现象。仁义道德的全部历史,正充满了这种离异、真伪不别的例证。所以庄子指出:

“捐仁义者寡,利仁义者众。夫仁义之行,唯且无诚,且假乎禽贪者器。”(《庄子·徐无鬼》)

许多人无诚意于仁义之行,反而利用它们作为窃取名利的工具,名“为之仁义以矫之”,实则并与仁义而窃之,造成“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庄子·眦箧》),仁义道德规范在贪利者那里完全成为了有名无实的形式主义的道德躯壳。正因为行仁义是如此虚伪和功利,所以老子又主张:

“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化。”(《老子》38章)

老庄正是看到了人们行仁义的虚伪,预设的种种规范不过是道的虚华,是愚昧的开始。因此大丈夫立身敦厚,而不居于浅薄;存心笃实,而不居于虚华。所以要舍弃薄华而采取厚实。

二、老庄的仁道思想

从以上分析,我们知道老庄反对功利性质的仁义,反对异化了的仁义。然而,老庄在批评、扬弃这种仁义的同时,又在提倡和维护着真正的仁道。老庄认为,一个大道流行的自然状态中,仁义本就蕴含在大道里。老子所谓三宝之一的“慈”就是老子所提倡的“仁”的体现。“慈”是老子思想的重要范畴,也是老子伦理世界的道德范畴之一。它体现着关爱世界、关爱万物、关爱他人以及关爱自身的宽广胸怀,强调以博爱的心胸去包容一切、善待他人、善待他物。老子慈的理念充分体现着他的仁道思想。

1“慈”作为“道法自然”的宇宙观在伦理观上的体现,首先体现为爱人、爱物,并视万物平等,无所偏爱。“爱人”即是仁的一个主要内容。在政治上,老庄都希望统治者能“爱民治国”,而不要任意妄为,不要“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老子》72章),而要使老百姓能“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老子》80章)。希望统治者能让老百姓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老庄不仅爱人,而且提倡要爱一切人,“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老子》27章)。爱“善者”或“善物”我们可能能做到,而要去爱“不善者”或“不善之物”,就需要莫大的勇气和胸怀,故日:“慈故能勇。”

老子的“慈”不仅表现为爱人,还表现为爱物。比如: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吕氏春秋·至公》)

引文中楚国有个人遗失了弓箭,但不愿去寻找,认为楚国人遗失了弓箭一定是楚国人拾到了它,可以看出,楚国人是爱人的,但他所爱的人仅仅局限于楚人;孔子也爱人,他爱整个天下的人;而老子不仅爱人,而且爱物。老子才属于真正的博爱者。

同时,老庄又打破了儒家的“亲亲,仁也”的推恩法,提倡仁爱思想是不分等级、不分亲疏的。这一内涵的理论依据就是“道”。道创生万物,而视万物平等,无所偏爱。“天道无亲”(《老子》79章)即是也。体现“道”的“慈”也同样视万物平等,无所偏爱。“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老子》49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5章)天地无所偏爱,任凭万物自然生长;圣人无所偏爱,任凭百姓自己发展。

庄子也提出了“至仁”的思想,认为至仁是没有偏私的,对所有的人、甚至所有的物都一视同仁。如:

“碾市人之足,则辞以放骜,兄则以妪,大亲则已矣。故日: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至知不谋,至仁无亲,至信辟金。”(《庄子·庚桑楚》)

踩了街道上陌生人的脚,就赔罪说自己放肆,兄长踩了弟弟就怜惜抚慰,父母至亲踩了就无须谢过了。在这里,老庄提出了“至仁”,即不对任何事物和人表示偏爱。

2老子的“慈”不仅体现出爱人,爱物,一视同仁,无所偏爱,还进一步体现为胸怀仁爱,做到报怨以德,善下无私,尽量地去帮助别人,给予别人。老庄不仅要人善待他人,无私地帮助别人,在更高的层面上他还提出要善待异己,要善待不善者。“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老子》49章)在政治上,老庄认为统治者应该以仁德待百姓。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徽。”(《老子》79章)

在古代,凡贷人者执左契,贷于人者执右契。圣人持有左契,但并不向人索取,要人偿还。有德的人就像持有左契的人那样宽裕,无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取。在老子看来,有道的圣人对老百姓是有仁德之心的,即使持有左契也不向他们索取。老子希望统治者能像有道的圣人那样胸怀仁爱,以仁德治天下,做到和怨行善。

老庄在提出要善待他人、报怨以德的同时,还要求所有的这些行为动机必须是大公无私的。因此,善下在“慈”中更体现为“甘为人下,甘为人后”的博大胸怀。“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就是说,遵道而行的“上仁”之人在做仁义之事时,是完全没有任何的私心和功利目的的,完全是遵道而行的,是自然的纯道德行为。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老子》2章)

道创生万物,并不含有意识性,也不带有目的性,万物兴起而不造作事端,生养万物而不据为已有:作育万物而不自恃己能;功业成就而不自我夸耀。在这里,老子让人要像有道之圣人,充分发挥人的创造能力,在成就别人的时候,不可伸展占有的冲动和私心。“不有”、“不恃”、“弗居”,即是要消解一己之私欲,倡导“有而不居”的精神,从而进一步做到“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道家学说有着丰富的仁道思想,老庄不仅不反对仁义,而且对仁有比儒

家更高的标准和更理想化的追求。老庄的仁道思想不仅主张要爱人、爱物,还主张要爱一切的人和物。“道法自然”,要求对人,对物一视同仁,无所偏爱,更要达到报怨以德,善下无私。道家之心,乃大慈之心,大善之心,大忍之心,大公之心。可见,道家之仁乃是人遵道而行的自然和本真的天性流露,不具有任何强迫和虚伪的成分,也不带有任何的世俗的功利色彩,是人的自觉的、本真的、天性的流露,是“仁而不以为仁”。

三、道、儒仁道思想之差异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道家和儒家一样具有仁道思想,老庄主张“兴善仁”,仁义礼蕴含于大道之中,如“明珠在蚌中”。既然如此,那么二者又有什么不同之处呢?或是说,道家之仁道思想比儒家之仁道思想是否更高明呢?

1就其动机而言,道家的仁道思想比儒家的仁道思想要高。“仁”是孔子及儒家思想的纲领和核心范畴,毋庸置疑,以仁为核心的儒家学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指导思想,是治国之本,是社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循的伦理法则,有力地维持了思想领域的统一,维护了宗族国家的稳定。但是仁义纲常却又常常为统治者所利用,成为他们统治人民和获取利益的工具,从伦理的角度上看,它完全丧失了其本身的性质。因此,人们行仁义是虚,而以此为幌子来获取功利乃实。因此,行仁义带有很强的功利色彩。如《庄子·日出箧》说:“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所盗者岂独其国邪?并与其圣智之法而盗之。”并认为:“诸侯之门,仁义存焉。”“诸侯之门,义士存焉。”谁有权,谁就是仁义的代表,谁就可以把仁义作为自己的护身符,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从而使仁义成为极端虚伪的东西。另一方面,儒家又把“仁”看作是外在的伦理规范,是对人的外在的约束和规范,需要人不断地反省自己,从而达到为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克制自己的欲望,严格按照礼制行事,需要时时提醒自己,约束自己,反省自己,故儒家要“吾日三省吾身”。而老庄对此却大不以为然,认为勉强自己去行仁,这本身就算不上什么真正的仁义行为,因为当你勉强自己去做仁义之事时,这种仁义还属于外在的东西,并未同你融合为一体,这种仁义并非是人的本真的流露。因此,老子说: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老子》38章)

此章节有两层含义:一是在于描绘道家行仁为义要合乎人性之自然,如“鸟行而无彰”,不必大事喧哗,如“击鼓而求亡子”,二是作为世界本原的“道”蕴含着一切生机,“仁”、“义”、“礼”皆共同地根源于孕育它们的母体“道”之中,意即道德与仁义礼之间具有一种连锁的关系。一旦根源的母体发生失离的情况,就会发生环环相扣的连锁反应,这就是所谓“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老庄要求把爱人由有意识的、反复反省的行为变为自然的、本真的、无意识的行为,这就是《庄子·天地》所反复强调的“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因此,道家的仁是道的体现,完全是圣人遵道而行的自然流露,是仁而不以为仁,完全是纯道德行为。道德规范的提出,应该是人们对自身道德生活的自觉,是人的本意如此。老庄对这一行仁义的看法,标志着人类道德生活由“自在”向“自为”转换,反映了人类道德认识的升华。

2就其对象而言,道家的仁道思想打破了儒家以“亲亲,仁也”为基础的局限,提出“至仁无亲”的观点。老庄认为至仁是不分等级、不分亲疏的,没有任何偏私的,对一切的人和物都一视同仁,而儒家的仁爱观是以血缘亲情为纽带所建立起来的亲亲伦理观。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也。”

(《学而》)

而庄子对这种仁不以为然,他认为如果这种“亲亲”也是一种仁的话,那么虎狼也是仁的。

“商太宰汤问仁于庄子,庄子日:‘虎狼,仁也。曰:‘何谓也?庄子曰:‘父子相亲,何为不仁?曰:‘请问至仁,庄子曰:‘至仁无亲。”《庄子·天运》

庄子认为所谓“仁”,并不是人所独有的社会性,而是动物界普遍共有的属性。对自然本性的复归,可以使人们从根本上逃离仁这一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桎梏,从而回归“至仁无亲”的本真境界。从为仁对象上看,道家的仁道思想是主张爱一切的人和一切的物,这是“道”在社会实践生活中的落实和体现。它超越了儒家“亲亲,仁也”的仁道体系,达到了一种平等的、超越万物的境界,老庄的仁道思想是秉道而行的博爱思想,是对“道”的视万物平等、无所偏爱的体现。

(作者:吕锡琛中南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长沙410083;陈

中南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博士生,湖南长沙41008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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