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境中的“敬畏感”
2009-09-29王晓丽
王晓丽
[摘要]在中国语境下,敬畏感是指为了实现主体的价值追求而自律、自省的一种道德情感,它是人的本质的具体化。敬畏往往和一定的对象相关联,依据对象的不同它具体展开为对自然、他人和自我之敬畏三个维度,自我之敬是敬畏的现代形式。
[关键词]敬畏感
中国语境
中西比较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09)04-0046-04
一、敬畏感:价值认同与实践导向
从词语结构来看,“敬畏感”是一个偏正结构的词,其本质是一种情感,这种情感究竟是什么,取决于其前面的修饰部分,即“敬畏”的含义。是“敬畏”使得这种情感不同于“美感”、“快感”等情感。因而,对“敬畏感”进行阐释的关键是对“敬畏”进行剖析。
现实生活中,“敬畏”往往作动词使用,例如:敬畏自然、敬畏父母,这说明敬畏往往与一定的对象相关联。但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可以作为敬畏的对象,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天命”对人而言是神圣而不可轻易达致的东西;“大人”是“天命”的承载者,是社会政治秩序的代表;“圣人”是“天命”的阐释者,是人心秩序话语的表述者,畏天命是畏大人和圣人的决定性前提,“畏”在孔子那里其实质是今天我们所讲的“敬畏”,从对孔子“三畏”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首先,敬畏的对象是带有“神圣”性的事物,这种神圣性的事物代表了主体的一种价值取向,这里引发出“敬”的含义。“敬”表达的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价值追求,是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此时,敬可以和“尊敬”、“恭敬”等一组词互用。其次,大人、圣人是人们由“平凡”走向“神圣”的关节点、阶梯。这一点彰显了敬畏感在中国语境中的特殊性,是其与西方敬畏不同的根源,也是敬畏对象可以成为一种价值取向的依据。大人、圣人是现实生活中人们价值追求的现实化身,人们确信按照大人、圣人的标准来要求、践行,最终可以实现价值追求,这里“畏”的主动性使其具有中国特色。“畏”由“敬”生,因为心中有一种向往,并且相信按照这种向往的人格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就可以达到神圣,因此,主动以典范人格为示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畏在这里不单纯是指一种害怕、顺从,而是指一种为了实现人生理想、信念而对自己行为的主动限制、反省,是一种道德自律,表达了一种有所不为的精神。因而,敬畏就字面逻辑而言是指由敬而畏,这一点与西方的由畏而敬是不同的,敬畏两者间暗含着一种因果联系,因果关系的不同表达决定了它在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不同含义。敬畏在中国文化背景当中,其原初的含义就是指因为对神圣事物的向往而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用现代术语,敬畏就是指为了实现主体的价值追求而自律、自省的行为。
敬畏感就是为了实现主体的价值追求而自律、自省的一种道德情感。这种道德情感是道德本质的体现。就道德的本初含义而言,“道”原指道路,后引申为规则、规范;“德”通“得”。道德有两层含义,一是规范的习得、内化;二是有“德”即有所得,“善有善报”即是这层意思最素朴的表达。可见道德的本质即是通过遵循道德规范而有所得,敬畏感具体体现了道德的本质含义,即通过对自己的规约而实现价值追求的一种情感。可以说敬畏感是一种体现了道德本质的道德情感,是价值认同与实践导向的统一。敬畏感是内在于人而不是外加于人的一种道德品质,是人之为人的内在道德依据。人的未特定化特征说明价值追求是人的本质体现,人生是社会化的持续进行又说明自我约束是人的发展的必然统一,而两者的统一恰恰是敬畏感的根本含义。
二、敬畏感展开的三个维度
从对敬畏感的概念分析中可知它是一种对象性存在,那么依据对象的不同可以把它划分为三个维度,即对自然的敬畏之情、对他人的敬畏之情及对自我的敬畏之情,敬畏感就是这三种情感的高度统一。
1对自然的敬畏之情。在人类赢弱的童年,世界“主人”的身份在人类身上丝毫没有显现出来。面对强大的周围世界,人们认为那些强悍的动物是自己的亲人、祖先和保护神,人们运用各种仪式来祭拜这些祖先,以期保护自己的生命、改善自已的生活,这就是动物图腾崇拜的具体表现方式。当人类遭遇不幸时,人们不会去怪罪这些“神”,而是素朴地认为由于自己的行为出现了错误才遭到神的惩罚,于是愈加小心翼翼地生活。到了殷商时期,“动物神身上渐渐加强了‘人的因素”,“帝”的观念出现了,此时“帝”与“天”有着相同的含义。“帝”决定人间的一切。在出土的殷商时期的甲骨文资料中,殷人求知主要是通过卜问“帝”而实现。如:“帝令雨”(《乙1894,6255,6666》),“贞卯,帝弗其降祸,十月”(《佚36》),“勿伐邛,帝不我其受又”(《前5,58,4》),“帝其乍王囚(祸)”(《乙4861》)。此时,人们若想要过上好的生活只有求助于帝,但是与西方宗教中教徒向往进入天堂不同,中国人希望通过约束自己的行为来实现现世的理想生活。这一点到周代被明确表达出来。为了说明自己取得天下的合理性,周王提出“德”这一概念,认为“帝”把天下给有德的人,“以德配天”是其具体表达。至此,敬畏他人之意被发展出来:敬畏“天”是因为人们渴望自己的生活更加美好,而要想取得美好的生活,必须具备好的德行,而这种德行的楷模即是“帝”,于是人们也就自然而然地敬畏“帝”。这种对“帝”的敬畏思想在后来就慢慢扩大到对自己崇敬之人的向往,以其为楷模来型塑自己的言行,以期自己也成为楷模的代表、实现价值追求。
2对他人的敬畏之情。自“德”这一概念被提出来之后,对天的直接敬畏就表达为通过帝来实现的间接敬畏,而对帝的敬畏成为实现理想的直接方式。在对帝的敬畏思想当中,“帝”不是一个特指概念,而是一个泛指概念,即它不仅仅指黄帝一个人,而是涵盖了所有道德高尚的人。这种敬畏实现的方式是向内而不是向外的,即是要约束自己的行为来实现对他人之敬畏,按照什么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呢?孔子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并且使人们确信,只要按照这些规定去做就一定能成为道德典范,实现价值追求。孔子认为“仁”是人的本质,许慎《说文解字》日:“仁,亲也,从人,从二。”“仁”有两层含义:“亲亲”、“爱人”,“亲亲”是人们在氏族内部交往时应遵循的原则,“爱人”是在与氏族之外的人交往时应遵守的规范。“亲亲”中的第一个“亲”是动词,是爱、亲爱的意思,第二个“亲”是名词,指亲人、血亲的意思,合起来就是爱自己的家人及氏族成员,这是“仁”的核心。“亲亲”在儒家思想中具体体现为建立在日常亲子之爱上的“孝悌”。“爱人”是在“亲亲”基础上“推己及人”,由爱自己的人达到对别人和人类的爱。通过“亲亲”、“爱人”,儒家建立起了他们的主要社会关系网,网上的每一条线都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