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市场经济”需要“好的道德基础”
2009-09-28杨璐范景
杨 璐 范 景
摘要在对于市场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市场经济有好坏之分。“好的市场经济”无疑是指法治市场经济,法治市场经济的建立离不开道德的维持。因此,“好的市场经济”需要“好的道德基础”。
关键词市场经济 道德基础 儒家传统 社会主义传统道德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129-02
一、“好的市场经济”也需要“好的道德基础”
从上世纪末开始,国内经济学界的有识之士不断在说,中国在选择了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之后,还应当懂得市场经济本身亦有好坏之分。中国应当努力探索如何走向“好的市场经济”。这话虽然通俗,其中道理却很深。从历史经验和当今世界各国的实际来看,并不是所有的市场经济都能顺利实现现代化。在由初级市场经济或传统市场经济迈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滑向“坏的市场经济”(或“权贵资本主义”或“裙带资本主义”)的歧路。对于已经走上了改革不归路的中国来说,在这个转轨的重要时刻应当清醒的是,如要滑向坏的市场经济并不难,但走向“好的市场经济”则需要积极创造条件,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好的市场经济应是法治市场经济。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建立法治,促成政治平权和法律平权,使得任何权力主体都在公认的规则体系的制约之下,这是市场经济顺利实现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但一个可以被接受为正当的和有效的经济发展模式,一定离不开特定人群历史上形成的社会意识和经验。毕竟,所有一切制度,包括所有制度的建立、运用、变革,都是因为人并且依靠人而发生和维续的。而人,归根结底时文化的社会的历史的产物。着眼于此,我甚至要说,好的市场经济不但要靠法治来支撑,也离不开道德。不仅如此,法治的建立于存续最终也要靠道德来维持。因此,要真正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我们既要超越法治,也要超越市场经济。
新制度经济学把非正式制度(文化、道德等)看做是正式制度(法规)的基础。自然,“好的市场经济”也需要“好的道德基础”。中国社会正在迈向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但在过去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从未经历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社会,传统道德和计划经济道德所赖以形成的经济基础正在快速发生改变,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基础尚未完全形成和真正确立。也正是由于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造成了道德规范一定意义上的不确定性并且滋生了道德沦丧,而且越是这样,共同的道德基础就越软弱.那么如何辨明和确定一套能够有普遍共识的伦理价值和准则,已经成为维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作的当务之急。鲁迅在其《摩罗诗力说》中曾经这样阐述,中国道德文化的重建应体现出:“外之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国有之血脉。”在笔者看来,这也能够成为“好”的道德基础的建立原则。具体说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基础这个问题上的“国有之血脉”即指在中国传承了二千五百年的以儒家伦理为代表的传统道德和建国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社会主义新道德观。“世界之思潮”当然不外乎西方市场经济西方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这些伦理道德准则中能够与法治市场经济相适应和融合的,毋庸置疑,将进一步巩固和促进法治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好的市场经济离不开我国传统道德的支撑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内容丰富多彩,参差不齐良莠并存。虽然部分受历史局限性日益滞后的、腐朽的道德陋习已经遭到了严厉批判,但我们也应该看到那些反映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文明进步的道德思想,在与市场经济碰撞和冲突中形成了相互融合的局面。
首先,中国古代思想家尽管主张繁杂,对天地人三者的关系的认识上互有差异,但他们都深信天地自然和人相互依存的关系不可分割。人和自然和谐交融,亲密友善,相生相伴最终达到“天人合一”和“天人合德”这种不可分割的统一关系,就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最高境界。“仁爱”精神也即这种传统道德规范的体现,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道德准则。 “天人合德”和“仁者爱人”这种超然豁达,无限宽广的道德境界,塑造了中华民族明白达观的人生理念也表明了中国传统道德既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又注重人必须不断认识自然规律、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完美融合的传承特点。尽管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博爱”观强调的自由平等有所不同,但仁爱精神仍将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起着协调人际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秩序的积极作用。
其次,在传统道德思想体系中,“中庸之道”既是方法论,又是一种理想道德观念。它认为,合理的道德行为和品德,合理的法律和法规都要适中,恰到好处,不能偏向一面,不能走极端,不能打破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关系。而在今天,竞争精神、冒险精神和开拓进取的精神却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前提,也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所必须的支撑要素。过分强调回避矛盾会使社会发展缺乏活力,缺乏创新精神。“中庸之道”似乎显得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但在某种意义上,“中庸之道”可以理解为在强调稳定的前提下,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并且,“中庸之道”的慎独思想极为崇尚诚信原则,“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论语·为政》)“不诚无物。”(《中庸》)交友之道以诚信为本,做人做事也要信守承诺。诚信是道德的基本要求之一,国家、政党、团体、个人无信皆不能立于社会。“诚信之德”已经内化成中华民族的一种精神特质,其教化功能、导向功能和调整功能绵延千年而不衰。而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产品和服务的自由交易为主的契约经济。自由交易首先要求在市场主体之间建立基本的信任关系。从而,诚信就成为交易的前提和基础,甚至还被称为《合同法》的“帝王法则”。尽管与市场经济的诚信原则有着不同的内涵和解释,但两者在现时代有了完美的结合。虽然眼下种种失信、欺诈的事件不绝于耳,但这也恰好证明中华传统之美德所提倡的“诚信原则”在当代市场经济交往中是不可或缺的,是法治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的最高原则。
再次,中国传统道德价值取向的形成是围绕“义利”关系的争论展开的。义利问题涉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关系,使中国伦理学史上的头等重要问题,一向是儒家道德讨论的重点所在。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孟子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荀子说:“义胜利者为治世,利胜利者为乱世。”《荀子·大略》。仁义在先,以义取利,中国古代儒家社会主义的义利观就是如此。进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儒家义利观最大的不适应处就是扬公而抑私,把公私加以割裂,至少不太重视个人利益,这与个性的解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格格不入的。但是,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新提起义利之辩有着新的时代意义,新的观念应该是公私兼顾,义利统一。因为公利是必须得到保障的,危害公利必然危害多数人的私利;私利膨胀的结果是形成互相危害,则每个人的私利亦最终受损,所以不能见利忘义,损人利己。多年来被连续曝光的“大头奶粉”、“黑心油”、“冠生园月饼”等事件已经提醒我们社会上普遍存在着一种为了谋取高额利润而不计后果、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恶劣风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人们“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形成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这同传统道德的轻利重义也有一致之处。
最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三纲五常”作为维护封建传统道德准则,重视个人对家庭、宗教和国家的道德责任,强调个人利益服从家庭、宗教和国家利益,遵循整体主义的利益原则,反对个人主义或利己主义。但这也正是封建道德束缚人性和思想的局限性的内在表现,成为革命者和改革者批判的重点所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道德情结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和矛盾,这种差异和矛盾从表面上看似乎根本没有相互融合的因素。然而目前,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学界,这种血缘道德情结构成的道德“法网”仍然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对象。家文化的血缘道德责任和整体主义道德准则,在法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依然能够发挥一定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
三、社会主义新道德亦可以成为好的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与私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有着本质的差别。这也就决定了我国道德建设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点,即社会主义政权建立以来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伦理道德。首先,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要求。与传统道德中所提倡的整体原则有所不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通过每个经济主体合法经营致富,从而有效的实现社会利益,使整个国民经济走向繁荣的富国经济。这就要求每个企业和个人不应满足于个人的局部和近期利益,而应从长、从远考虑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并建立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
其次,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为人民服务,即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又是我们党长期倡导的伦理道德观的核心。从新民主主义时期到社会主义时期,这一道德观在全国各族人民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更使得这种道德有条件成为全社会共同的道德准则。因为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在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关系,人人都是服务对象,人人都为他人服务。每个人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都享受着别人对他的服务,无论从事那种职业,也无论职位高低,只要认真地从事本职工作,热心为他人、为社会服务,都是为人民服务。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同时提倡无私奉献的价值观,把道德建设推向一个更新、更高的层次。
最后,提倡艰苦创业的精神。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始终保持着惊人的发展速度。但是,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实现国民经济“三步走”的战略目标,还要靠我们全民族艰苦奋斗的精神。经济基础越富足,越要保持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经济体制,党中央从改革开放之初就高度重视道德文明对经济建设的推动作用,十七大更是对道德建设进行了具体阐述,包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规范,形成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毫无疑问,这些社会主义新道德中的精华也应该为“好的道德基础”所吸纳。
四、好的市场经济也需要西方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既有其历史的继承性,又受制于现实经济活动。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选择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将市场经济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但是只采取市场经济的硬制度,却将与其相适应的反映现代社会共性的道德理念和行为方式拒之门外,很难想象,市场经济能在这片完全陌生的土壤中成熟的运作起来。事实上,有些理论虽然是在不同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背景下形成的,但却是国际化开放型经济往来中所必需的,如柯尔伯等人强调的“公正”、“移情”(考虑别人的利益);里考纳提倡的“尊重”、“责任”、“良心”;麦克菲尔和诺丁斯提出的“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关心”等。这些道德教育条目在西方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另外,由现代经济社会生活造就的某些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共同成果,也是被世人公认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共同的道德规范,像在经济交往中信守合同,公平交易,互惠互利,不用经济手段作把柄干涉他国内政等。其中的合理因素对我国法治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建设也是不无益处的。
五、结语
当然,道德的标准是多样化的,是具有时代性的。上述论述涵盖的内容不一定是全都适用的,但三个部分交叉的标准如诚信等有足够的理由成为整个社会公认的标准。在剥离了那些阶级局限性的、腐朽没落的和不适合我国文化背景的方面的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借鉴和吸收其中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好”的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道德准则,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好”的道德基础。我们有理由相信,十年以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建设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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