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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竟称是美政府“代理人”

2009-09-27

环球时报 2009-09-27
关键词:合议庭代理人联合报

自曝“常听美方指示” 岛内各界感到“傻眼”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王晓琳

本报特约记者 李名山

继状告美国总统奥巴马之后,陈水扁再度讲出“惊人之语”,宣称在位8年经常按美国在台协会(AIT)的指示做事,因此“应视他为美军官员”,由美国军事法庭对其进行审理。陈水扁的这番表述不仅让岛内舆论大跌眼镜,也引发媒体惊呼,“不要轻估陈水扁的疯狂难测”。台湾东森新闻的分析认为,为了不受台湾法律的管辖,台湾前“总统”成了美军官员,到美国另辟司法战场。陈水扁供认“过去8年常常听AIT指示”,到底他听了美方哪些指示?是否有卖台?都应该说清楚,否则他恐怕已触犯了“外患罪”。

扁想把美方绕进去

据台湾《联合报》26日报道,陈水扁在美国的委任律师利瓦伊近日替陈水扁向美国军事上诉法院提起诉讼。陈水扁在诉状中表示,他在位8年,常常感觉有“神秘力量”在后面同时运作,经常按照美国在台协会(AIT)的指示做事。“我感受美国的行政部门,经常做有关台湾本地人民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决策,或是有关台湾领土处置的决策,这些问题,都没有跟我们本地台湾人进行事先的洽商或商量”。为此,陈水扁认为自己曾任美国政府的“代理人”,接受美国政府指示,“应视为美军官员”。作为“重要补充”,代扁递状的“福尔摩沙法理建国会”执行长林志升也煞有介事地“透露”,陈水扁曾告诉他,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前处长杨苏棣于2006年6月26日曾在“总统府”向扁提出三点“训示”:“台湾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台湾人不可以公投,台湾地位未定”。

就在陈水扁及其亲信拼命想要“把美国绕进去”之际,利瓦伊却在接受台湾TVBS电视台记者访问时明确表示,陈水扁要求美军介入,“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好,让他出狱是唯一的结果”。

对于陈水扁和律师的惊人之语,美国法律界人士认为,要美方认同陈水扁的羁押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这种几率恐怕不太高。就连民进党也感到“有些傻眼”,民进党“立委”蔡煌琅表示,陈水扁的论述对官司根本没帮助。也许是扁在绝望中想得比较多,“或许是帮他写状纸的人想得太多了”。

二审之路不好走

尽管陈水扁想尽办法为自己脱罪,但要想在二审中“如愿过关”,岛内舆论认为“恐怕难度相当不小”,因为负责扁案二审的林锦村、张进丰和黄和村三位公诉检察官及邓振球带领的合议庭“个个都不是好惹的角色”。

据《联合报》报道,林锦村、张进丰和黄和村三位公诉检察官在不少岛内重大案件侦办中扮演重要角色。作为扁案侦办的新生力军,他们本身就已经是扁系阵营的“重大现实威胁”,更不要说将要和特侦组检察官联手出击。公诉检察官“势不可挡”,曾被陈水扁寄予厚望、“不是蔡守训就好”的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法官也让扁系人马“不看好”。新的合议庭由审判长邓振球领军,包括受命法官彭幸鸣、陪席法官潘翠雪。面对宣称要“决战二审”的陈水扁,合议庭24日针对扁案作出的第一个裁决就是继续对扁延期羁押。邓振球还表示,扁案是重大瞩目案件,合议庭已经开会决定,将以“速审速结”的原则,密集开庭审理此案。有岛内分析认为,看来扁案二审也是凶多吉少。《联合报》的社论也表示,扁案发展至今,一方面陈水扁将台湾献为美国“军事占领”的领地,另一方面二审裁定续押。陈水扁似乎已走到司法与政治双输的地步。

舆论呼吁扁应尽速认罪

对于陈水扁一再打出“美国牌”,文化大学教授蔡逸儒撰文称,陈水扁摆明了就是要用告洋状的方法,来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要美国干涉台湾内政,但美国国务院已经表明态度,不愿对此问题有所回应。国际媒体也都把这当成天大的国际级笑话看待,直说这样下去真要把台湾的颜面丢得干干净净,让全体民众一同蒙羞。经过陈水扁一家这么再三折腾,大概会有越来越多的台湾民众相当乐于见到将陈水扁全家关入大牢,处以最重刑罚,少了个祸害,看看台湾社会能不能够稍微正常一点。

不少台湾法界人士也表示,陈水扁所涉的案件不但大多属于重罪,且几乎都被法官认定是犯罪证据确凿,因此对于从检方侦办起就开始苦思诉讼策略的陈水扁来说,此时应该了解到“诚实是最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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