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学《讲义》风波
2009-09-25蔡如鹏
蔡如鹏
一次会议发言引发了半个世纪之前的一场公案;一个讲义的前言归属权之争涉及高等教育学开拓者地位。
2009年6月16日,厦门大学外语系退休教师李荷珍致信教育部,举报厦门大学原副校长潘懋元剽窃他人文章,将集体成果占为己有,特别是把厦门大学原副教授陈汝惠主持编写的《高等学校教育学讲义》(以下简称《讲义》)说成是自己的专著。
潘懋元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顾问、全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名誉理事长,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科的奠基人和开拓者,而这本编写于1957年的《讲义》,也被视为中国第一本初具雏形的高等教育学著作,关系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科的起源问题,因此该举报是否属实影响重大。
一封举报信
9月6日,记者在李荷珍杭州家中见到了这位93岁的老人。由于年事已高,李荷珍听力有所衰减,但思维清晰。
李荷珍是陈汝惠的遗孀,陈已于1998年过世,生前曾长期在厦大工作。李荷珍在信中说:
“1955年至57年,作为厦门大学直属教育学教研组主任的陈汝惠在校长王亚南的支持下,组织教研组的同事们编写出全国最早的一部《高等学校教育学讲义》,他拟定编写纲目,组织分工,并带头撰写了全书12章中的6章,总纂定稿后又写了前言,提出高等学校教育学是一门新的学科,是整个教育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言的最后一段还把参与编写、协助工作的人员一一具名列出。”
在厦门大学,记者找到了一本已经发黄的《讲义》原件,前言的最后一段写道:
“这份讲义是由教育学教研组编写的,并承教学研究科协助。其中第一、二、七、八各章由潘懋元同志执笔,第三、五、六、九、十、十一各章由陈汝惠同志执笔,第四、十二各章由张曼茵同志执笔。教育学教研组的李培囿、汪西林诸同志,教学研究科的林鸿祺、杨菊卿、黄碧钦、刘淑珍诸同志,协助校订或收集材料的工作。”
李荷珍说,让她感到气愤的是:
“1997年陈汝惠在杭州老年痴呆病重,潘公然在汕头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潘懋元高等教育学文集》里把整本《讲义》占为己有,列入‘潘懋元专著;而那篇前言也被删去了写明参与者协助者的最后一段,收进了‘文集。”
“之后,潘又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潘懋元教育口述史》进一步捏造事实,把厦大乃至全国高等教育学的创始和发展归功于他个人名下,《讲义》的诞生过程更被歪曲。”
如今,已90高龄的潘懋元仍是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名誉所长。
缘起
在采访中,李荷珍告诉记者,“多少年来,(这些事)我一直放在心里,没有告状的想法”,但去年发生的一件事让她“忍不下去了”。
2008年10月,为了纪念陈汝惠逝世10周年,厦门大学举办了“陈汝惠创作与学术研究研讨会”。李荷珍与子女们参加了这次会议。
“在会上,自然提到了陈汝惠主持编写的《讲义》。”李荷珍说,“但一位来自深圳大学、与陈汝惠毫不相干的青年教师李均却在发言中硬说《讲义》从构思到主编都是潘一人所为。事后才知道,他是潘懋元的学生。”
“研讨会后,我本想这个事情就到此为止。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李均还不罢休,仍隔三差五在网上发表文章,继续贬陈捧潘。陈汝惠都去世10年了,怎么还要打压他呢?”
记者与在深圳的李均取得了联系。他解释说:“去年参加陈先生的纪念会议,是厦门大学中文系发函邀请我的。虽然我并没有见到陈先生,但他是我敬仰的前辈,接到邀请后,就去开会了。”
在会上他讲那番话,是因为“当时个别学者的发言和文章中都直接提到是‘陈先生提出编写并主编,我认为这样的表述其实并不是真正对陈先生的尊重”。
对于“护师”的指责,李均则认为“未免有点狭隘”,因为“《讲义》编写问题是中国高等教育研究史上一个必须探讨的重要问题……这本是一个很严肃的学术探讨”。
写不写这封举报信,李荷珍自称也曾反复斟酌。“我也想过,这样告状不太好。”她说,“但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反正我也快死了,有责任可以往我身上推,我不怕。”
信今年6月中旬寄出后,很快有了回音。
7月25日,厦门大学党委书记朱之文专程从厦门前往杭州看望李荷珍。“我很感动,也觉得很过意不去。”李荷珍回忆说,“朱书记对我说,我受教育部领导的委托,来看望你,你给部里写的信,我们收到了,部领导也看过了,他们说情况已经知道了。”
几方说法
9月7日,记者在厦门当面向潘懋元了解了《讲义》的编写情况。虽然已年过90,潘懋元仍精力充沛,思维清晰。
他告诉记者。最初编写《讲义》的想法是他“1956年,在一次教研组会议上提出的,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他之所以有这个想法,是因为当时他除了在教育学教研组工作外,同时还兼任学校教学研究科科长,工作中“深深地感到大学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不同”。但当时的教育学只有普通教育学,主要以中小学生为研究对象,不是针对高等学校的,“于是,萌发了写一本高等学校教育学的想法”。
潘懋元说,“我首先根据自己对高等学校教育的一些认识,写出了全书的整体构思和提纲,然后组织教研组和教研科的教师干部一起讨论,分工撰写。”
当时教研组只有3个人,为了加快进度,潘懋元说,他还把教研科的人拉进来,参与讨论,收集资料。不过,执笔的还是教研组的3人,“我写了其中的4章,第一、二章基本原理、定义、概念,全书定调主要是这两章;还有第七、八章教学内容、方法,大学与中小学教育最大的不同就在这部分。”
对于潘懋元的说法,李荷珍认为“完全是颠倒黑白”。她说,编写《讲义》时,陈汝惠是教研组主任,而潘懋元是教研组成员,潘虽兼任教研科科长,但《讲义》前言写的很明白,“由教研组编写,教研科协助”,“潘怎么可能主持编写呢?”
李荷珍还提到了陈汝惠生前与同事林其泉的一次谈话。林其泉是厦大历史系教授,上世纪60年代,曾担任当时厦大校长王亚南的学术秘书。
在厦大,林其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对《讲义》主编的争议,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已经出现。“当时出于好奇,我曾当面问过陈先生,他回答说,《讲义》不是我一个人写的,但是我组织和主持编写起来的,这一点谁敢否定,我可以与他辩论!”
当时,林其泉还专门就此事给厦大校刊写过一篇文章《陈汝惠与我国第一部(高等学校教育学讲义)》,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发表。直到2008年8月,《炎黄纵横》杂志才刊登了这篇文章。
在厦大,记者还找到了两位当年参与《讲义》编写的当事人张曼茵和杨菊卿。
年过80的杨菊卿当年在教研科工作。她回忆说,她曾帮助收集过编写《讲义》的资料,但是至于谁主持编写的自己并不清楚,“教研科是行政职能部门,不参与具体的编写过程,只是有时过去讨论讨论,提提意见”。
与杨菊卿相比,作为三位执笔人之一的张曼茵,无疑对《讲义》的编写过程更加了解。82岁的她告诉本刊,“当时,大家分头编写。每次讨论时,谁编的章节,谁就把情况讲一讲,其他人再提意见。参加讨论的人比较多,有十几个,发言也很热烈。每一章每一节都是经过集体讨论,最后定稿的。”
记者问当时主持会议的人是谁,张曼茵说“应该是陈先生,因为他是教研组主任”。但编《讲义》最初是谁提出来的,整体构思和章节分工是谁拿的,张曼茵说,她“都记不清了,时间太长了”。
记者又问,“最后是否有人统稿,你编写的两章交给了谁?”她回答说,“陈先生和潘先生都是我的老师。哪位老师最后帮我改的,我也记不清了。”
《讲义》地位与《高等教育学》
李荷珍在举报信中,检举潘懋元把陈汝惠撰写的《讲义》前言占为已有,并在文集中将集体编写的《讲义》说成是自己的“专著”。
记者找到了一本《潘懋元论高等教育》(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年),书中确实收录有“《高等学校教育学讲义》前言”一文。比对后,记者发现所收录的文章少了原文最后一段文字。
在另一本《潘懋元高等教育文集》(新华出版社,1991年)中,记者看见《讲义》被列为“专著”的第一本,署名“潘懋元编”,而“厦大教育学教研组”被归入“出版社”一栏。
对于收录《讲义》前言,潘懋元解释说,“前言是我执笔写的,成稿于1957年7月,按那个年代集体写书的习惯,最后署名‘厦门大学教育学教研组,但那的确是我的东西。”
他还拿出一份1957年9月出版的厦门大学《学术论坛》杂志,指着上面一篇署名潘懋元的文章《高等专业教育问题在教育学上的重要地位》给记者看,说那是他当时与《讲义》前言同时写的,“文风、内容基本上都是相同的”。同一期杂志中还有陈汝惠的一篇文章。
至于剽窃集体的成果,潘懋元断然否认。他表示,“文集是别人编的”,删除文字、把《讲义》列为“专著”,他自己并不知情。“我在《潘懋元教育口述史》中说得很清楚,(《讲义》)除我之外,陈汝惠、张曼茵两位教师也是主要执笔者。”他把《讲义》列为个人专著的不规范做法归责于出版社。
在李荷珍看来,潘懋元之所以“要抢这个头功(指《讲义》前言的撰写),是因为这篇文章分量比较重,关系到他‘高等教育学创始人和奠基者的头衔”。
在《潘懋元教育口述史》中,潘对《讲义》前言有过论述。他说,“这本书(指《讲义》)最重要的是前言部分,最大的创新也在前言部分,特别是对高等学校教育学的定义和高等教育的特点的论述……这是第一次旗帜鲜明地正式提出要建立一门‘高等专业教育学或‘高等学校教育学,明确地界定了一些基本概念,如高等教育的定义、高等教育的特点和高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等。”
潘懋元向记者谈到了高等教育学的奠基之作,“并不是《讲义》,而是1984年我的那本《高等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福建教育出版社,1984年)”。他指着《讲义》对记者说,“这本东西并没有正式出版,不算数。”
据潘介绍,《讲义》1957年完稿后,只油印了几百本,主要供厦大校内使用,仅有少量作为交流材料,寄给其他院校。
而包括潘懋元、张曼茵、杨菊卿在内的几位《讲义》编写参与者均表示,当时《讲义》的编写参考了前苏联的高等教育学教程,相当一部分内容、以及章节的安排均以其为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