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告赢 美国商务部
2009-09-24
环球时报 2009-09-24
本报记者 魏 莱
中国商务部23日证实,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已经裁定“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获胜,认可中国企业的抗辩主张,裁定美国商务部的做法不合理。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判决认为,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品采用针对非市场国家的替代国计算并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又征收反补贴税,很可能导致税率的重复计算。法院要求美国商务部在90天内对该案重新做出裁决并提交法院审查,并指出美国商务部应“要么放弃对中国产品征收反补贴税,要么修改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政策和程序”。
中国商务部表示,中方一贯认为,美国调查机关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不符合世贸组织和美国国内法律相关规定,构成了对中国企业的不公平待遇,损害了中国企业正当的出口利益。在美于2008年9月对中国输美非公路用轮胎裁决同时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后,中国支持涉案企业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就美方这一错误做法,将美国商务部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法院在经过1年审理后,认可了中国企业的抗辩主张。中国商务部表示,支持中国企业通过司法诉讼争取获得公正待遇,同时中方敦促美国政府遵循法院判决。
中国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23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这次中国企业在“两反”的案子上告赢了美国商务部是值得肯定的,这说明中国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推翻美国的行政裁决,此前中国纺织企业也有类似的胜诉案例。中国企业今后要习惯在国际舞台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要顾及所谓的“面子”问题,要按照国际规则办事。中国的企业也不要单打独斗,要多借助行业协会的援助,用集体的力量,通过最好的中国律师与美国律师的团队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