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哈大齐”工业走廊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研究
2009-09-22许淑琴
许淑琴
【摘 要】 “哈大齐”工业走廊作为黑龙江省一个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如何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提高竞争力,做好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工作,进而带动整个黑龙江省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从提升“哈大齐”自主创新能力的角度来研究如何促进“哈大齐”高科技产业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 哈大齐; 自主创新; 高科技产业
以哈尔滨为龙头,大庆和齐齐哈尔为区域骨干的“哈大齐”工业走廊,是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于2005年开始建设的区域经济地带,是黑龙江省经济实力最强、工业化水平最高、经济辐射力最大、科技优势最明显的地区。该区域整体规划是利用总面积为837.1平方公里的重度盐碱地,以能源、化工、装备、汽车、食品、高新技术六大板块为主框架,构筑现代化的产业带,是一个新型的工业经济园区。截至目前,已开发面积93平方公里,开工建设项目711个,竣工投产项目429个,实际完成投资457亿元①,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此,如何进一步提升“哈大齐”工业走廊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哈大齐”高科技产业,带动整个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一、提升“哈大齐”自主创新能力的背景
(一)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
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指出:到2020年,我们国家要做到使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显著的增强,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到2020年,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上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基础。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本国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和国际科学论文被引用数均进入世界前5位。2007年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定位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二)地方政府的政策导向
黑龙江省科技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哈大齐”高新技术产业带规划方案,2006年2月,国家科技部批准“哈大齐”高新技术产业带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这是全国第五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在走廊的总体规划中,黑龙江省将高新技术产业规划为重点发展方向。
黑龙江省政府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和产业升级转型,进一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了进一步推进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建设,黑龙江省大力提升哈尔滨、大庆2个国家级高新区的企业孵化、产业集聚、技术辐射等服务能力,整合科技资源,组建10个产学研结合的工程技术研究院,重点推进100个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进一步实施六大科技专项,努力在关键共性技术上取得突破。围绕五大科技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②。
二、提升“哈大齐”自主创新能力的条件
(一)提升“哈大齐”自主创新能力的产业条件
“哈大齐”工业走廊经过多年的发展,较多产业自主创新的基础已经具备,近几年将成为自主创新能力持续较快提升的转折点。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增强,主要表现在大规模制造能力形成和配套产业水平的提升。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非国有企业的不断成长,“哈大齐”工业走廊中很多企业形成了承担自身创新行为风险的体制机制,有内在动力去识别不同技术组合的市场前景和盈利前景。
(二)提升“哈大齐”自主创新能力的比较优势条件
集群是实现区域创新的必要条件。一方面,相关企业集群可以促进知识、技术和信息的传授与扩散,尤其是隐含经验类知识的交流能激发新思想、新方法的应用。另一方面,企业集群能使人们更容易地发现产品或服务的缺口,从而根据市场需要开发新的产品和推出新的服务,特别是在拥有较为雄厚的科技和人才优势的情形下,更容易发现市场机会和建立新的企业。哈大齐工业走廊就具有较强的科技人才优势。据统计,哈、大、齐三个城市现有普通高校40余所,占全省的72.7%。集群的科技和人才优势为区域创新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哈大齐”高效优质的科研队伍和不断增长的科技投入
“哈大齐”工业走廊的科技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拥有55所高等院校,每百人中有5人接受过专科以上教育,列全国第7位;科研与技术开发机构831个,在焊接、工业机器人、电站设备、大豆、乳业等研究领域,拥有一批国家级顶尖人才和一大批科研成果,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拥有一支数量较大、素质较高的技术工人队伍。截至2004年底,黑龙江省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 318万人,科学家和工程师9 155人,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另工程院院士31人,全省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科技人员2 318人,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6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③。政府对地方的科技投入不断增强,同时企业自筹科技投入的能力也在不断的增长。(如表1)
三、“哈大齐”在自主创新方面的现状与不足
“哈大齐”在高科技产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比较小,企业创新能力还不够
强,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结合不够紧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均衡;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尚未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融资渠道狭窄;高新技术产业市场要素尚不健全,有关科技投入保障、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果评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配套措施还不成熟等。
(一)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在科技的宏观管理上,“哈大齐”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管理体制,部门、行业和地区条块分割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而有效的解决。科技宏观管理体制的低效还体现在政府对社会技术创新活动缺乏正确的前瞻性的引导。有关部门、各地方之间在创新组织活动中彼此分割、相互脱节,重复浪费现象比较突出。由此造成的科技事业资源重复配置、闲置浪费,使有限的科技投入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二)R&D投入长期不足
黑龙江省在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上有所增加,但与我国其他先进地区比科研经费投入仍比较低。同时,没有建立高科技风险机制,企业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风险比较高,社会风险资本严重短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比较单一,尤其是大多数中小科技企业融资困难。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风险、高资金的特点,在走向成熟的初期,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对其进行培育,这样高新技术产业的风险性和银行的谨慎作风就互为矛盾。风险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大力扶持。目前高新技术项目多,投入少,难以形成产业化。
(三)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在吸收人才方面,“哈大齐”工业走廊还存在着缺乏必要的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缺乏为企业储备人才的管理机制,人才培养结构不合理,人才市场的动作机制不完善,不能使人才得到合理流动。在激励机制方面,缺乏营造吸引人才的环境,在人才的管理中没有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提升“哈大齐”工业走廊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
为了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效应,提升“哈大齐”工业走廊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优势,充分发展黑龙江省地方经济,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明确自主创新的重点领域及研究主体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对“哈大齐”工业走廊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等可行性论证,并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实施条件的成熟度,从政府的角度统筹落实专项经费,支持自主创新重点领域。比如要加大对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科技投入,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创新研究,提高其原始创新能力。在支持科技条件基础平台建设方面,应着力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完善科技网络体系,构建科技共享平台。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学科技园区,构建创新服务平台。支持战略性带头产业的自主创新。在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方面要重视高校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主体地位。
(二)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技术创新是一个从研究开发到产业化和商业化的过程。企业最贴近市场,在规模化和产业化方面具有优势,应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资源配置的优化和产业升级要依靠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去实现。目前,我国还没有像发达国家那样能够集应用性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于一体的大型企业。为此,应充分发挥现有研究机构的作用,要把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机制作为重点,支持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通过政策引导,建立产学研结合机制,完善和发展技术市场,促进科研机构、大学与产业的结合,使大学、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集中围绕企业的需求进行研究开发。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
(三)创建金融支持体系
为了解决在提升“哈大齐”工业走廊自主创新能力过程中研发经费缺少的问题,应充分利用金融支持来推动区域经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建立区域金融合作机制,加强政策传导和协调。通过建立区域性专业银行来支持科技创新,使一些无序流动的资金纳入到正规金融体系中来。同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制定区域发展规划,促进金融政策与区域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成立相应的协调组织机构,建立起旨在谋划区域金融支持和经济增长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地区金融组织体系和区域经济服务体系的交流与合作,打破经济金融资源利用壁垒,推动经济金融一体化发展。提高区域金融运行效率,防范金融风险。
(四)完善税收支持体系
系统规划设计税收优惠政策,使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密切配合,提高“哈大齐”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地位。根据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的特点,尽量发挥有限税收政策资源的最大效能,实现税收政策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进行系统设计时可以从四个方面去考虑。第一,税收优惠的侧重点应根据自主创新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所不同。第二,自主创新产业进程的不同阶段所涉及的不同税种的优惠项目应相互联系照应。第三,税收优惠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动态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范围,实现动态鼓励与静态鼓励的统一。第四,更明确、更简化对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政策具体执行及政策中有允许企业对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加速折旧的规定。●
【参考文献】
[1] 路风.走向自主创新,寻求中国力量的源泉[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 张晖明,丁娟.科技创新与跨越式发展研究[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3] 周道生,赵敬明,刘彦辰.现代企业技术创新[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4] 蔡晓月.熊彼特式创新的经济学分析[D].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7.
[5] 周振华.自主创新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J].今日浙江,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