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词笔记·熊猫?猫熊?
2009-09-22
新语文学习·初中 2009年7期
黑眼睛,黑耳朵,黑四肢,憨态可掬的大熊猫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猫熊”。2005年全国上下给赠台大熊猫荐名的时候,大陆和台湾的网友还为此发生过小小的争执呢,因为台湾称“熊猫”为“猫熊”。
那我们的国宝到底是叫“熊猫”还是“猫熊”呢?
《咬文嚼字》曾有一篇文章,说“猫熊”才是正名,“熊猫”只是以讹传讹的别名。
“熊猫”在动物的分类上与猫相差很远,是熊的一种。正确的叫法应是“猫熊”。但是何以后人称之为“熊猫”呢?这是有原因的。1869年,法国学者戴维在四川宝兴县考察,发现有黑白花纹的珍稀动物的皮。两年以后,经动物学家进一步研究,正式把这种动物定名为“猫熊”。到抗日战争期间,我国在重庆举办的一次动物标本展览会中展出了这种动物的标本。标牌上写中文学名时,按传统的从右到左的习惯,把“猫”写在了右边,“熊”写在了左边。而一般人按英文从左到右的横行念法,就把“猫熊”倒过来念成了“熊猫”。
这种误读流行开来,成了现在公认的名称。这个小故事,其真假无法考证。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朱建颂先生就对这则故事提出质疑。他指出,其实在这则故事发生之前,1935年出版的《中华大字典》和1938年出版的《辞海》中,就已经有了“熊猫”这一称法。
最先叫“熊猫”或“熊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应该叫什么,也就是说它究竟是“熊”还是“猫”?因为这两个词都是偏正结构,最后的一个字决定属性,“熊猫”就是像熊一样的猫,而“猫熊”则是像猫一样的熊,是两个不同的物种。
专家认为,从动物分类学角度看,它是熊的表兄弟,因此称之为“猫熊”更科学一些。但是语言是约定俗成的,国人长期称之为“熊猫”,也就不必更正了。何况它像宠物猫一样可爱,把它的名字倒过来念,既无伤大雅,又使它更显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