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好色之徒
2009-09-21冯雪梅
冯雪梅
美丽能带给我们什么?赏心悦目,一份好工作,一份高薪,或者,一桩好婚姻。
一场富翁的集体征婚活动,引起啧啧声一片。这在中国是首次,据说,到场的“王老五”们个个都是重量级人物,大部分人的个人资产超过200万元,更有十几位“钻石”级别的亿万富翁。佳人自然也不弱,没点儿沉鱼落雁的底气,怕配不上“钻石”闪亮。
“郎财女貌”的盛宴,肯定遭到口水与板砖。富翁和美女,一向不占据道德优势。平常百姓在晚报上登个百十字的征婚无人搭理,财男靓女要是刊载大幅广告觅佳偶,必惊天动地。这有什么呀?人家不过大大方方表明自己是有钱人(或要找有钱人),报纸中缝的征婚里,不也写着自己(或要求对方)有车有房吗?
遭人怨恨,无非是金钱和美貌赤裸裸地连在了一起。可不管你承不承认,美丽都是有价的。作为稀缺资源,它具有天生的价格优势。但是,你万万不能给它明码标价。
一个长相难看的弱女子,为生活所迫(比如为父母看病,供兄妹上学之类)愿意以身相许,换得某位男子的慷慨解囊,会让人唏嘘同情;若是一位美女,借着倾国倾城之貌嫁入豪门,即便她一样要供养父母、照料兄妹,也多半受人侧目。
同样是上苍的恩赐,我们能接受因天赋不同而造成的个人境况的差别(你不能否认,有些人天生聪慧,他们比别人付出更少,得到更多),却不接受因为长相好坏而导致的迥异人生。天生聪明,是可以用来光明正大换取财富地位的;天生丽质,却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作为交换——一个人仅凭着爹娘给的一张脸,就心想事成、平步青云,实在是天大的不公。
可这个世界,人,生而不平等。不管我们从理论上如何不接受美貌的价值,却无法否认其诱惑力。它确实给拥有者带来了好运气。
美国德州大学的夏马梅斯和密歇根州立大学的比德尔,从事过一项与美丽相关的经济学研究。被调查者中,9%的男性认为自己貌不惊人,每小时的薪水比“帅哥”低9%;“帅哥”的时薪比平均薪金高5%,“靓女”比平均高出4%。可见,男人因美丽而得到的经济奖赏,要高过女人。
两位经济学家又研究了必须招徕客户的私营律师和无须招徕客户的公共部门的律师,结果发现,长相好的律师,倾向转入薪酬更高的私营律师行工作,相貌平平的律师恰恰相反。经济学家总结说:所有歧视政策都是雇主定的,但我们发现的证据表明,所有的薪金差别似乎一直如此——用任何一种理论都无法改变它,所有证据都证明了导致此种差别的原因,是消费者的感觉方式。换句话说,问题出在我们全体人身上,我们都是好色之徒。
道理很简单,假如你要选择一个合作者,或是选择一位替自己打官司的律师,你肯定会选择看着顺眼的那个人。不管我们嘴上对美女帅哥多么不屑一顾,可实际上,我们都在制造或者掉入美貌陷阱。
夏马梅斯教授与其合作者的研究还表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相貌好的女子比其他人收入至少高10%。长相的好坏,同个人秉赋一样,确实造成了个人境遇的差别。
那么,豪华派对上的美女钓得“金龟婿”,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至于富翁佳人的盛宴是否造就美满婚姻,那不是咱们操心的事。人家不比咱傻,知道什么叫等价交换、物有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