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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如何服刑引猜测

2009-09-18

环球时报 2009-09-18
关键词:吴淑珍法务部服刑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宇 轩

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因贪污、伪造公文等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亿元新台币。由于吴淑珍的身体不好,判决后的执行问题让台执法部门很头痛,岛内媒体对此的猜测也很多,有称在家监禁,有称戴上电子脚镣,还有称送入特定医院进行“病监”,并派警员把守。对这些猜测,台“法务部”称,目前还未定案。

据台湾《时报周刊》报道,吴淑珍是重度生活无法自理的病人,除了吃饭喝水,几乎都必须有人照顾,未来如何服刑很麻烦。依照台湾现行的规定,“法务部”根本没有办法执行吴淑珍的刑罚。台湾“监狱行刑法”第11条明确规定,受刑人在入监时,要接受健康检查,其中有四个状况会被拒绝收监,吴淑珍就占了两项,分别是“心神丧失或现罹疾病,因执行而有丧生之虞”、“衰老、残疾,不能自理生活者”。遇到这种情况,要由检察官斟酌情况送交适当处所。

《时报周刊》猜测称,在家监禁是“法务部”现今的思考方向,“以家为监”限制吴淑珍的行动自由,并由监狱安排教诲课程。以电子脚镣监控也是一可行方向。另外,派警员定时查访及不定时突检也都在考虑范围。台湾《联合报》和《中国时报》猜测称,可以考虑将吴淑珍送交大型医院的独居病房进行“病监”,医护人员随时在旁照料,门口则由警员戒护,全天候限制其行动自由,家人好友要比照监狱的规定进行探视。台湾法律界人士认为,像吴淑珍这种生活不能自理的受刑人,最后可能的选择就是到医院执行刑期。对于这些猜测,台“法务部”称目前并未定案,台“法务部长”王清峰表示,对于吴淑珍服刑如何兼顾社会正义与刑罚执行将再“研究研究”,但“总不能为了让她坐牢,还要帮她聘请看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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