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嘉靖:颠倒黑白事小,打击异己为大

2009-09-15如果石絮

百家讲坛 2009年15期
关键词:山西

如果石絮

一男子被举报是在逃凶犯,随后,围绕该男子的身份问题,自地方至中央,进行了不下十次审讯,结论却出现了是与非、黑与白的天壤之别。那么,这名男子果真是案犯,还是与案犯毫无瓜葛?审讯结果何以会有如此大的差别?

嘉靖二年(1523年),有个叫薛良的人忽然跑到山_西代州府,指控太原卫指挥使张寅就是正德七年在陕西洛川谋逆劫掠的头领李午,而李午就是在代州崞县传播邪教的李福达。

薛良自称是李福达的老乡,前来举报时他还带了李福达的两个旧相识——李景全、韩良相做证人。薛良指名道姓,说得有鼻子有眼儿,不由人不信。

据载,李福达是山西代州崞县(今山西原平县)人,弘治二年(1489年)春,山西连年灾害,饥民蜂起,李福达与白莲教教主王良,啸聚教徒500余人攻打县衙抢粮,图谋不轨,结果包括王良、李福达在内的120多人被捉。按明律,利用邪教聚众谋逆,“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王良等54人被押解至京师处死,李福达等人则被押赴山丹卫(今甘肃山丹县)充军。

狡黠的李福达很快就借机逃了回来,改名李午。但不幸的是,不久他又被人告发,流放山海卫(今河北海关)。几年后他又逃了出来,来到了陕西洛川县。与他一起逃出来的,还有他的叔叔李越。

为了谋生,叔侄二人只得重操旧业,自称弥勒佛转世,在当地传教招徒。李福达自诩“有天分”,将掌管天下宗教,一时也蒙蔽了不少百姓。正德七年(1512年),其门下已经有信徒数千人。他们“聚众为乱,伪授官爵,杀伤吏民”,声势浩大,甚至曾一度攻下战略要地潼关。见洛川事业已定,李福达将其委托给李越管理,自己则回到山西老家传教,发展势力。

其后不久,李越等被官府捕获,并供认李午是主谋。李福达在山西得知消息,逃到了徐沟县,为避免被官府查出,又改名为张寅,并向官吏行贿弄了个假户口。

凑巧,县里知名人士张钺的儿子张宾喜欢结交各方人士,李福达遂向其送礼示好,张宾不问底细,就将张寅归入自家户口,还将其编人张氏家谱。几年后,张钺、张宾先后病死,张寅顺理成章地继承了家产。

这还不算,张寅甚至还带着真金白银到京城寻找靠山。他比谁都明白,如果能在上流社会找到乘凉大树,自然就不怕再被人追查。一个偶然的机会,张寅赢得了当时权势熏天的皇亲国戚、武定侯郭勋的垂青。在郭勋的帮助下,张寅设法让自己的三个儿子都加入了京师匠籍。他本人则通过缴纳粟粮,得到了太原卫指挥使的官职。

经过几番努力,李福达像洗钱一样,把自己洗得又红又专,在那个不重履历的年代,李福达完全可以一帆风顺地过一辈子,但麻烦事还是来了。

代州知州杜蕙接到举报后,当即派衙役传唤李福达到堂。李福达又惊又怕,急忙跑到京师藏在郭勋家里。官兵没有抓到李福达,就把他的两个儿子捉到了官衙。李福达措手不及,只好来到代州官衙自首,等候讯问。杜蕙把他投入大牢。并向布政使李璋、按察使徐文华写出狱状,奏明情况,一审结束。

案子转到了山西按察使徐文华手里后,徐文华详细盘问,还着令召来李福达的亲家杜文柱、同族李俊来辨认。两个证人均认定这个张寅就是李福达,李福达本人却矢口否认,对指控洛川谋逆等罪名一概不认。

徐文华毫不理会李福达的辩解,采信证人所言,认定张寅就是李福达,就此定案,并将案件审理情况报告给了布政使李璋和巡按御史张英。李璋、张英见此案证据确凿,审理程序严密,没有提出异议,打算按报结案。正在此时,徐文华被提拔进了中央,做了大理寺右少卿。而顶替他的山西按察使李钰甫为显示新官上任之力度,决定联手山西巡抚毕昭重新审理此案。

在提审时,李福达仍一口咬定自己系被薛良等人诬陷,还拿出徐沟县同戈镇的《张氏宗谱》做证据。而且,薛良先前举证时曾称李福达身上文有龙虎形状。毕昭进行了仔细查看,张寅身上并没有所谓的文身。

经过查勘论证,两个审判官判定此案系薛良携私报仇诬告,张寅被无罪释放,薛良流放边境。只是,案子还没执行,毕昭就到了退休年龄,不得不致仕。此案又悬而未决,搁置下来。

案子审审停停,拖了三年,几乎成了烂尾工程。嘉靖五年五月,新任山西巡按御史马绿上任,决心将此案弄个水落石出。

马绿为官清正廉明,深得百姓拥戴,是个不折不扣的好官。一贯严谨务实的他相信真理来自百姓,在反复翻阅案件卷宗的基础上,他深入基层,微服私访,来到山西徐沟县乡绅、给事中常泰那里咨询,常泰认定张寅就是李福达。

马録继而来到鄜州,走访了谳狱郎中刘仕。刘仕是老鄜州人,对乡情掌故知之甚详,他也认定张寅、李福达为一人。

马録还派人到陕西洛川调查取证,访问当地乡民。同时,他又派人赴鄜州、洛川,寻找认识李福达的老人,请他们到庭审大堂听张寅的口音,进行辨别。经过一番努力,所有的证据、证言都指明:这个张寅就是洛川的李午、崞县的李福达!

案情已经接近明朗。

谁知,就在马録马不停蹄地深入调研期间,却意外地收到了京城武定侯郭勋的来信,随信寄来的还有颇贵重的礼品和拜帖。书信的大致内容是:本人与张寅是至交好友,此案系有人因嫉张寅之富而诬告,祈望马巡按能明断是非、手下留情云云。

马绿接到信函非常惊诧,但依然判“张寅谋反,妻子连坐”,还禀奏了山西巡抚江潮。

江潮性格秉直,对郭勋的所为也很不齿。两人联名上奏朝廷,弹劾武定侯郭勋包庇奸人、交接逆党,并在奏章后附上了郭勋的书信。并认为,李福达应处死刑,郭勋也应惩戒。

嘉靖帝接到案件奏报后,交给都察院处理。都察院除了尽快调阅有关卷宗和档案,核对相关物证、提审人证外,还专门核对了郭勋的笔迹。审查的结果与马绿所奏结果一致,御史遂上奏皇帝,认为马绿对李福达判决适当。对于郭勋,都察院左都御史聂贤在奏章中称,身为朝廷重臣,却“恃势要而不顾律法,肆阴邪而大乖礼度”,“交通逆贼,纳贿行嘱,法不可宥”,请求一并逮系处置。

见了奏报,嘉靖当即批示:将李福达及两个儿子处斩,财产入官,亲属配给功臣为奴,尚未逮系的李大仁即刻捕捉归罪。对犯事的郭勋,则着其尽快向都察院禀奏,说明结交李福达原由,否则将以通敌罪严惩。

郭勋接到谕旨,匆忙上疏,解释自己结识李福达的经过,请求皇帝开恩,同时也为李福达开脱罪责。他也明白,只要李福达历史清白,自己也就跟着清白了。

嘉靖帝信以为真,表示对其结交李福达置之不问。郭勋喜出望外,为了彻底洗净自己身上的污点,他又唆使李福达的儿子李大仁在刑部前击鼓鸣冤,以雪父亲之冤。

这样一来,案子又重新交回都察院。左都御史聂贤和原审官高世魁知道是郭勋幕后指使,将状纸搁置一边不问。大臣们很快知道了郭勋的这一举动,纷纷上疏弹劾他勾结逆党,此时,又有人揭露郭勋曾侵吞军饷数万、占用军匠、勒索受贿等其他罪行,并认为既然李福达被判死

刑,郭勋也绝无赦免之理。

弹劾奏疏雪片一般飞来,从四月份一直持续到年底。郭勋成了众矢之的,只得一次次上疏辩解。一次辩解中,郭勋说自己之所以被诸多官员弹劾,是因为自己在议大礼中得罪了群臣,群臣这是在借机报复。

这个辩解一下子提醒了嘉靖帝。嘉靖帝当即降下谕旨,言辞很是严厉:“李福达事情重大,着将李福达一案转交中央审理,所有人证、物证均押解京师。”时为嘉靖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风云突变,因“议大礼”事件,案子变得严重起来。

嘉靖六年正月初六,李福达及涉案的证人30余人被提到京师由“三法司于京畿道会问”。三法司会审的结论很快奏报皇帝,确认李福达与张寅为同一人,依律应处李福达磔刑。

三天后,嘉靖帝下达谕旨,要求九卿进行鞫讯,而且强调不得“徇情回护”。显然,皇帝对三法司会审的结果表示怀疑。

只有极少数的重案、疑案才会动用九卿鞫讯这一非常手段,可见嘉靖帝对该案的重视和审讯结果的怀疑。九部门接旨后,自然知道此案非同小可,审讯针对两个疑点展开辩驳:一是原山西巡抚毕昭曾审讯出李福达系为仇人所诬。九卿派人找来毕昭提供的证人戚广进行验证,戚广却说:“他当时根本就没有出过庭,怎会做证?”这说明,薛良并非诬告;二是李福达身上的文身。颜颐寿早做过调查,以当时的技术除去身上的文身易如反掌,因此不能作为证据。

面对不攻自破的两个疑点,李福达张口结舌,无言以对。颜颐寿上奏九卿鞫讯结果:张寅与李福达实为同一人。

嘉靖帝却依然不信,举出毕昭当初审讯结论进行批驳,说颜颐寿等人偏袒回护,着令他们戴罪办案。

四月四日,九卿进行了第二次鞫讯。鞫讯结果没有变化,颜颐寿思来想去,认为或许皇帝是嫌判罚太重了,于是就减轻了对李福达的判罚,由磔刑改为斩决,并取消了亲属连坐的惩罚。

没想到,皇帝依然暴跳如雷,指责九卿官员朋比肆奸,袒护逆贼。同时,又降下谕旨,着锦衣卫赶赴山西,将原审讯官马绿逮赴进京候讯。同时,又降旨着审讯官李璋、李钰、江潮、章纶等人都来京接受调查。此外,还调已经致仕在家的毕昭人京,配合调查此案。

颜颐寿此时已经模模糊糊地察觉到,此案背后大有背景,但他还是怀着尽职尽责的态度,上疏言明自己的立场。不少官员也纷纷上疏分析此案的疑点,表明对此案的态度,其中以刑部主事唐枢所奏析理最为透彻。在奏疏中,唐枢剖析了“张寅就是李福达”的六条证据,并认为李福达“罪状甚明,拟死不枉”,请求嘉靖帝“大奋干刚,即将福达明正典型,以为圣世一大快”。

未想嘉靖帝被这一奏疏触到痛处,他恼羞成怒,当即大发雷霆,严旨切责唐枢“轻率狂妄,出住奏扰”,将其免职为民,永不录用。

戴罪办案的颜颐寿越来越感到此案不好办理,觉得还是尽快与之脱离关系为妙。他经过深思熟虑后上疏表示:此案经历数十次审讯,均不能明其是非,当列为疑案,就此为止,不再审讯。不想又遭到嘉靖帝更严厉的斥责。

颜颐寿不得不又进行了几次审讯,得出的结论依然与前几次一样。他只得如实禀奏,嘉靖帝依然不问青红皂白,严厉切责,称颜颐寿“职司邦刑,朋奸肆诬”。

案件一次次审讯,一次次被驳回上奏,陷入僵局。

八月三日,嘉靖帝撇开三司,安排锦衣卫进行了一次审讯,结果照旧。看来要想使该案审理得到突破性进展,必须进行大的改革。

八月五日,嘉靖帝忽然下旨:“礼部右侍郎桂萼着刑部,兵部右侍郎张璁着都察院少詹事,方献夫着大理寺,都着署掌印信,暂且管事,仍不妨本衙门事。”

一夜之间,中央最高的公、检、法、司的一把手齐刷刷被撤,更换新人。与这次毫无征兆的人事变动同时下达的,还有一份对审讯官员的处置意见:因为三法司官员“不行用心推究,展转支调”,且“朋比罔上”,故将颜颐寿、江潮等人逮入诏狱,着刑部“用刑推究”,追查他们是否串通纳贿、徇私舞弊等。此外,山西巡抚马绿被逮入狱后,另查抄其家产,其他涉嫌舞弊、情节较轻的官员则等候谕旨发落。

这份谕旨下得太过突然,众审讯官和文官们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逮捕入狱。而更令舆论哗然的是,“用刑推究”四个大字赫然在目,表明皇帝已经专门授权张璁等人为查明案件真相,可以肆意动用刑罚。

于是,由张璁、桂萼、方献夫三人主掌的新一届三法司开始履新。这三个人均是在大礼议中支持嘉靖帝的中坚人物,其审讯自然不同于之前文官等人的审讯。他们不从验证张寅、李福达身份是否同一这个核心问题人手,而是另辟蹊径,从诸官员对郭勋的态度人手,进行调查。

很快,调查就有了结果,而且“硕果累累”。

在给皇帝的奏疏中,桂萼罗列了数十名官员的种种“恶行”,并一再说明,这些审讯官之所以不遗余力地彻查此案,并非是出于对圣上的维护和对律法的尊重,更不是出于职业操守,而是因仇恨郭勋,欲借此案报复郭勋等议礼派。

嘉靖帝对这个调查结果很是满意,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这天降旨,同意桂萼的处理意见,称先前的审讯官员“朋谋害人,每兴大狱”,着刑部捉拿到案,押解到京,一并审理。

在张璁等人夜以继日的审讯下,案情逐渐“真相大白”。张璁随即写了一道长长的奏疏。奏疏的结论是:张寅与李福达两人毫无瓜葛,张寅为山西徐沟县人,历史清白,李福达则是邪教教主,屡次谋叛的篡逆分子。郭勋与张寅交往,没有任何不合法之处。

奏疏很快得到嘉靖帝的批谕:着有司依律对涉案人员定罪。

在对涉案人员的定罪问题上,张璁与嘉靖帝配合得相当默契。

张璁雷厉风行地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发落,并上奏皇帝。李福达无罪释放,原告薛良,以挟私诬告判处死刑;为薛良作证的证人全部戍边。

嘉靖帝于九月初五降下谕旨,除了表示同意奏疏所定判罚外,又增加了应该判刑而被忽略的官员17人。这样,牵涉进此案被判刑的官员达到46人。

人们很快就发现了这些被处罚官员的共同点:他们全部是张璁等人的坚硬政敌,在议大礼中或反对推尊兴献帝,或者不表态支持,与张璁唱对台戏。人们这才恍然大悟:皇帝是想通过此次大狱翻案,打击和报复议礼反对派,使议大礼深人人心。

有罚就有赏。对于张璁、桂萼、方献夫等在李福达案中立下大功的人,嘉靖帝毫不吝惜奖赏。案件至此应该可以了结了。

张璁等人却还意犹未尽,建议编写一本书籍,记录本案的审理经过及真相,以教育子民,嘉靖赐名为《钦明大义录》。在编纂过程中,张璁等人对所收材料进行了取合,对自己审判结论不利的奏疏皆被合弃不用。

直到40多年后,这场沉寂了数十年的大案才真正大白于天下。

隆庆三年(1569年),四川地方官员捕拿了借宣传宗教为名聚众谋反的贼寇蔡伯贯。蔡伯贯供称,自己曾拜山西的李同为师学习宗教。李同供认自己是李大礼之子、李福达之孙,其家族世代传习白莲教。他见官僚腐败,民不聊生,认为时机成熟,就假称自己是唐朝皇室后裔来拯救民众,借以蛊惑人心,聚众谋逆。经核实,两人所供出的人名与《钦明大狱录》所载姓名丝毫不差。四川巡抚不敢疏忽,即刻奏明圣上,将李同处斩。

这一偶发事件一下子使数十年前的大案水落石出,李福达与张寅确实为同一人。他专门写了一封相当长的奏疏《为诛逆贼正国法以销祸本事》,呈奏给隆庆皇帝,申述案件真相及对涉案人员的处理意见。

至此,“李福达案”终于真相大白。

从审理过程看,“李福达案”是一个曲折离奇、几经反复的疑案。它从一个简单的查处谋逆重犯的刑事案件,历经知州、按察使、巡按、督察院及三法司会审、九卿廷鞫,最后通过改组三法司才得以结案,而且案子由黑到白,由正到反,翻案力度之大历史罕见。

“李福达案”本是一个普通的案件,却被皇帝、权臣借用而制造成一个打击异己的政治运动。案件本身及审理细节已经不重要,“本不必究论真伪”,重要的是,通过对此案翻案打击反对议礼的官员,为此不惜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正如谷应泰所称:“永嘉(指张璁)、安仁(指桂萼)是举也,果为平反冤狱乎哉?亦党武定(指郭勋)、仇诸台谏尔。”可谓一针见血。

“李福达案”前后体现出泾渭分明的界限。在司法机构独立审判阶段,案件尚能依照律条严格审讯。皇帝和权臣插手之后,司法程序变成了御用工具,案件立刻风云突变。明代司法、监察制度已经较为完备和严密,但在高度中央集权下的专制政体之下,皇帝和权臣可以随时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上。人治代替了法治,司法始终未能独立,而是受到多方牵掣,律条已经徒具空文,造成“千古奇冤”的大案也就不足为怪了。

此案之后,司法机构依照司法程序公正独立断案在本朝已经绝无仅有。

从此出发,“李福达案”的警世意义在今天依然具有生命活力:司法独立势在必行,人治永远不能高于法治。

编辑赵雪梅

猜你喜欢

山西
呕心沥血,奉献山西农业
山西运城:冬日盐湖色彩斑斓
山西文旅资源集中亮相成都国际旅游展
Right to Roam
2019年度山西最美科技工作者
送给奶奶的信
回乡记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作品
寻找山西醋的老先生
山西反腐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