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能高于法定继承吗?
2009-09-15周建
老友 2009年9期
周 建
编辑同志:
老马的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最近十年多亏邻居小张细心照顾老马。老马前不久写下遗嘱,言明死后存款4万元和一套住房归小张所有,并经人作了证明。但是有人说两个儿子是老马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老马的遗嘱剥夺了他两s
读者:王某
王某同志: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效遗嘱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质要件。遗嘱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制作、设立的法定方式。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据此,老马的遗嘱无论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此条法律规定了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可见,老马所立遗嘱是符合《继承法》的规定,是有效的。
重庆法律工作者 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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