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过头顶的地方(外一篇)
2009-09-14朱以撒
朱以撒
行走在遮蔽的树荫下,头顶忽然枝条噼啪,有黄叶落了下来,几声尖厉的叫声急促交叉,一时紧张。抬头,有一群土灰色的松鼠正在嬉闹,蓬松如一丛打开的芦苇花般的大尾巴,在快节奏蹿动中充分地保持了平衡,以至于在细小枝条间凌空蹈虚而安然自在。速度太快了,只是一道道灰影闪动,使人在仰望中目光迷离起来。
是谁发出一声唿哨,顿时头顶大乱。借助敏捷的身姿和阴翳光线的遮掩,分头逃窜,转瞬不见影踪。
头顶上安宁下来。
曾经对上树有浓厚兴致的我,此时已是看得心惊肉跳。这就是一种本性,对于高空中的跃动、攀爬有着本能的喜爱。它们适宜于枝条上的生存,甚至都无畏于暴雨狂风的横扫。当枝条承受不了重量时的下坠,或者高高弹起时划动出的弧线,确有一种力度之美。就像世代于山坳中的常居者,他们对云蒸雾锁的那个空间有着不可移易的情感,要说服他们搬到平地,免去攀爬杖履之苦,却是一种难事了。
把巢筑于枝条是鸟类惯常的手法。选择树枝的开叉处作依托,衔来干枝干草联缀,编出一个圆状的兜来。在鸟的眼中,巢只是生息之所,在人看来,这是一个悬于高处的作品,材料、形制有别,却都往精致处发展。在人看来,同时也是危险的高处,它们开始了南方的历程。越发茂密的绿叶遮蔽了人们仰望的目光,难以再发现头顶的奥秘。位居高处,很大一部分天敌无可奈何,完全可以安度到晚秋的寒流到来。不过,我在一个狂风暴雨过后的清晨,看到两个滚落在石板地上的鸟巢,它们由高处的枝条落下,到了坚硬的地面已经半散,巢倾卵覆,无一完好,都已融入龌龊的泥水中。即便如此,作为鸟类,还是年复一年地筑巢于枝头,它们对此有着超乎寻常的爱,已经有数不清的覆巢之鉴了,本性依然。不同层次的空间有不同的寄居者,这使我们对其他空间的理解,难以真切。就像古代哲学家争论鱼是否快乐一样,人不是鱼,无法生于水中,不能为鱼代言。
地面上很灵活的人,在凌空之际,随着高度的尺寸增添,心思战栗,手脚冰凉。
高处不胜寒——古人如是说。它的含意是多方面的。至少,人在高处要更求谨慎。庄子说:“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如此庞大之躯,只有无极高空可以容纳其迁徙之姿,使之无所阻碍前路宽广。而那些色泽焦黄形态猥琐的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终日于灌木丛中穿动,气派是谈不上的,可是它的快乐也许比鲲鹏还要多。只是傲气的文人笔墨敷荣,总是视它们为屑小,辱身降志。
我对于高处已有一种恐慌。几次搬家,都设定在五楼,没有往高处走的念头。朋友说,为何不住顶楼呢,二十余层,巍巍乎,大有一览全局的气概。我的思路还停在以前的老房子里,贴地而栖,脚下滋润,踩在实处。没有一个人在地上行走会如履薄冰的,由于南方的地气温润,赤脚也是我经常为之感受的方式之一。少年时我也只是在果实成熟时上树,但也不会在树上停留太久。人不是猴子,已经不把上树当做乐趣,这也使得大树愈来愈少。我在树上的惊慌,就是怕手抓不稳脚踏不实而掉落下来。现在,如果有人上树,我一定会在树下观望一阵,看他攀爬的姿态和最终目的。离开地面的空间都带有不稳定性,所以从未听到对上树予以鼓励。这些年来,攀高者屡见,被攀的构架远远高过一棵成年的树。攀者不是好手,由于拿不到工钱,无奈之下,只好选择并不擅长的这项活动。人不是松鼠,没有大尾巴主持肢体的平衡,这使他攀到常人胆寒的高度时,引起了地面上的旁观者极大的骚动。有关部门纷纷出动——让一个人的生命悬在危险的高度是不允许的,他们动用各种手段,目的只有一个,让攀高者回到坚实的地面,余下都好商量。
在飘摇不定的枝条生存,比地面上的动物更多地感受四面来风八方晴晦,它们的眼光逐渐形成俯视的习惯。俯视一定使下面的物体发生了变形,就像我们站在湿润的土地上仰望头顶的星空,由于隔开如此遥远的距离,只能用扑朔迷离来形容整体的浩瀚。“看不清楚”——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它表达了我们视觉的不够可靠,以至于无法产生精确的判断,只是游移不定。缘由很简单,就是视觉的角度,由于不平等,观察的对象被改造,已经失去了真切。可是,平视是何等的困难呢?仰视和俯视,是经常出现的两种视觉角度,说到底难有平视一说,这也就使眼中万象大多以异相出现。
我们用“高”来表达情绪体验,这些体验都不是常态的——高兴、高潮、高调,它们共同传达了一种向上的、扩张的欲望,向狂态逼近。而那些智商、情商都高出一般人的,被称为高人。对于高人,我历来敬而远之。长相的怪异,从他口中吐露出的玄妙和神秘,常常让人听罢不寒而栗。这一类人是否真能穿过厚实的空间和悠长的时间,把握住过往世态的玄机?说法向来很杂,也就越发助长了诡谲迷乱的氛围,传递出疑真疑幻的信息。在那个被绿意包围的僻静道观里,我被一位热情的朋友带到一个高人面前,他坐在一个光线昏暗的房间里,鼻梁上一副啤酒瓶底般厚的眼镜,闪着寒光,他注视我,眼神阴沉。我在与他对视时突然心弦颤动,猛地拔腿出逃,一直到了道观外边灿灿的阳光下才松了一口气。我被阳光照耀着,心思踏实起来。两个人不在同样的精神向度上,是难以互换信息的,而我往往又热衷于实在的追问,想找出其中可靠的逻辑关系才肯报以信任,也就离高人的思路越来越远。他能言说的正是我一无所知的,超出我的理解范围,这也使我不会轻下妄语。他是我眼前的一道虹,虽近而远。
越来越需要借助飞行器的高空运动来推进自己的行程。在高空中的人是不得自由的,必须在整个行程中保持坐姿,并且用腰带将人的中段箍住,防止肆意而起。有谁能在机舱里行走,只有娇媚的空中小姐。我不可能说,坐累了,让我起来机头机尾地蹓跶一圈,空中小姐一定会制止这种荒唐的念头。把坐姿保持下来,这也是高空几个小时生活的乏味根源。由于肉身受到限制,连累了一个人的精神闷闷不乐。在地面看起来霸悍的飞行器,到了高空,已是一片飘浮的毛羽。一阵风来,关节处嘎嘎作响,像被折了筋骨。我早已不像头几次航行,喜欢选择靠窗的位置,对于流云的奇峰锦屏状表示兴致。我喜欢坐在靠过道的位置上,除了更为宽敞,还有不受影响的心情,可以安静下来。从一次又一次的失事记载来看,坠地时绝无生还者。如果可能,我更愿意选择贴地而行的交通工具。
常常是这样,轰鸣的飞行器还未停稳,腰带就迫不及待地解开了,有人站了起来探头探脑。手机被打开,向地面上的亲友报告着陆平安。接着,迅速拖着行李离开,心事踏实。
对于脚下地面的热爱,永远。
皮相
有时,很急地开着车子走,不知者以为真遇上了十分紧要的事。说来好笑,我这么急着到学校,是去做一件天下最慢的事——教学生写毛笔字。他们很慢地写,一整天也看不出长进,这和我急冲冲的车速正好相反。
有许多门类也变得快了起来,正好符合这个时代的脚步。但是写字还是没有办法快起来,依然老牛行步慢慢腾腾,这也就使许多心怀快感的人畏惧此道,永不沾手。
飞快的确让人感到快慰。成为车手初期,车速总是放慢,一看车速超出四十公里,心中就有些发毛,后来慢慢放开,于开阔处风驰电掣。高速行驶给人带来快乐,身心舒畅,气势贯通。人在时间的帷幕下,无法对抗它的漫长,却会在分秒的碎片中,有意超越。在我们生活的场域里,快代表了一种向前向上的进步态,在快中体现精神的迫切求索,它与奋发、昂扬联系在一起。体育运动是围绕快来展开的,一个人跑着无比的快,很快就声名鹊起;如果后来他不快了,也就没人再提起他,因为慢不值一提。一个在奔跑中要超过全世界的人,显然是要有本领的,还有许多微妙之至的因素。奔跑者都是从同一起跑线跃起的,转眼被别人尽抛脑后,只能输得心服口服。由于快而得到褒奖,由于慢而无人关注。快的结果是转化为物质,这是很实在的奖励,由于快而携带起下一次的憧憬。
比慢的活动我见得很少,只见过一次“自行车比慢”,当然了,这是老人活动中心举办的。
我这个专业的特点就是慢,它是不恐后的、无法速成的,由此在辛苦中积贮了更深厚的内容。
形式看起来更美,就像在居家一角,摆一个雕花红木笔筒,上头插几枝洁白的羊毫,像未开苞的白玉兰似的。旁边还有一方椭圆形的端砚,同样洁净细腻,抚上去如同在幼儿肌肤上行。没有墨气氤氲汁水欲滴,一切都在静态中。居室的气氛古朴文雅了许多。主人压根未有过亲身实践的念头,只是借助一下这个外在的形式。显然,很有效果,真是个聪明人。
有一位朋友每次从北京来找我,都会给我带来几叠木版水印的花笺。既然是花笺,图案花纹细腻精致,真可称为好看了。图案使一张原本素洁平静的纸,变得花俏妩媚。找一首婉约的宋词,用小楷书之,果然呼之欲出。并不是此时我的水平骤然提高了,而是花笺图纹的烘衬,产生了出奇的效果。说起来,成为一个好色之徒是很轻易的事,当年李唐就说过:“多买胭脂画牡丹”,嫣红的牡丹,这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的。现在,难道自己也悄悄萌生,悄然接近?
这肯定有悖于我喜爱素淡质朴的初衷,难道自己也在与本质疏离吗?在这个快动作的社会里,更能吸引视觉的都是具备“好看”因素的。过于素淡,刊落铅华,的确要被冷落,尽管素淡是一种大美。如果要用比喻言说,就像装修。毛坯房完全可以住人,甚至在质朴中还少了一些污染。可是每一户人都在装饰上下足了智慧,营构各自理解的空间美学,不在意空间里的污染大了起来。视觉上的快乐,成为我们内心快乐的前锋。
入住于门面不同的宾馆,摆设大都相近,只是提供的火柴多有不同,长的短的、扁的方的,形制各异,图案有别。离开的时候,我顺手装入包内,有人以为我在做这方面的收藏,其实不是。有人告诉我现在买不到火柴了,我说宾馆多得是。似乎是为吸烟者准备的,又不像,吸烟者都自带打火机,甚至是很高档的一路。我是替别人收集的,到了收藏家手中,就称火花了,多么好听的名字啊。
至于内部的火柴,没有人注意实用的效果。
“最后一根火柴,静静地躺着,在火柴匣子里,没有人知道它的价值和意义,也没有人关心它的存在”,这是纪弦的诗。显然,诗人关心的是火柴的实用价值,它的价值就是燃烧。一个孩童第一次划动火柴时的心情,兴奋而且紧张。“嗤”地一声,伴随硝烟的气味,像是进行了一次伟大的创造,直到火焰蔓延,快烧到手指头才一丢了之。而越往后,兴致越来越弱,甚至就漫不经心了。除非种种原因,火柴总是划不着,这才有意识地找角度,下气力,直到火柴磨损殆尽再抽取一支。火柴实用的范例是那篇外国小说,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如果拥有火柴无数,就不会死于那个寒冷的冬夜。这篇文章读后,火柴的实用价值获得了高度认同。
我参观收藏家的火花了,形式上的画面绚丽多彩。每个宾馆的经营者以聚财为目的,审美趋向却大有不同,就使一个个小小的火花,映出经营者设计的心机。借助某一个火花的外在形式,曾经的外出行程豁然敞亮,塞北的、江南的、古朴的、浮艳的,都被这方寸的图案提带起来。
至于里边的内容,收藏者并没有兴趣。它们曾经点亮每一座灶台,让袅袅炊烟飘散出来,或者点亮幽幽之中的西窗红烛,让情意浸透在昏黄的光线里。而今,我拈起一个火花——轻飘飘的,主人早已在收藏之前,已将里边一一掏出,清理干净。
得闲时,我也走出书斋,被有关方面组织着到坊间进行一些课题的调研。同行者也多半中年,所不同的是他们是某个单位或者某个党派的负责人,这使得会议前的介绍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道手续。主持人自作主张,封我为美术学院的院长。他可能认为,像我这般年龄,又出现在此行列中,必然是披着一件华丽的外衣的。我告诉他,我没有任何行政职务,也没有参与任何党派,只是一个普通的教师。他不相信,倘真如此,是否太不作为了呢?活动结束,相互道别,他们的司机早已将车停好,等待主人上车,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以前我是骑自行车回家,如今是自驾车,自己感到舒畅和轻松。职务是一件饰品,很好看,称呼起来也中听,在这个等级历来不能含糊的社会里,也就标志着待遇。我倾向简单、朴素,就像穿着,色泽毋须太艳丽。就像我们美院的建筑,在选择色调时,倾向于灰不溜秋,就像我们这些从事艺术研究者那种散漫任意的心态。庄子说过:“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可见动物中有一类是外相远离灿若披锦的,同时需求也极为简单。我比较倾向于鹪鹩、偃鼠的素淡,无太多欲求,只保持自己一点小小的精神趣好。像一个务实的手艺人,祖上几代是按几道工序操作的,轮到我这一代,也还是工序不减,繁复依旧。
想想我的追求,好像青年时期和中年时期没有什么差别,预计晚年也还是循中年那一套。我是属于坐在台下的那种人,将来不会出现由台上转到台下的落差。精神节律的一致是很重要的,不会像有些人角色变化之后,失去了判别的准则。
玛格丽特·杜拉斯这么说:“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这个表述让时人大为惊异,她疯了吗,这怎么可能呢?还有什么比年轻的容颜更让人倾心?这个时段,阳光明媚,即便素面行走,也会招惹许多火热的目光。杜拉斯一定是置身于一个特定的环境,心境全然是别一样,故能去掉华表进入内在。这样的目光当然是独特而少有。日子在不断推移中深入,变换着新的形式或内容,在我们目击之下,抽象的,具象的,实在的,虚灵的,都遭遇了粉饰和装扮。这是一个视觉的盛宴,小到动作的快慢、色调的明晦,也在转变我们对于美感的理解。不妨这般说:在忽忽而过的日子里,皮相之饰已经让我们无法推辞。
责任编辑︱曲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