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语言学意义所指理论在新闻报道中的运用
2009-09-14李意
李 意
摘要:意义与所指理论是语言学研究中的一项重要理论,得到了广泛运用。意义与所指理论认为词与所指之间存在着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关系,不同的词可以用来指称同一个实体。本文作者借助一篇具体新闻报道文章,从语言学意义与所指理论的角度出发浅析了该理论在新闻报道中的实际运用。
关键词:意义与所指理论新闻报道指称语
意义与所指理论是语言学研究中的一大重要理论,在新闻报道中得到了广泛运用。本文借助2002年9月23日发表在人民网上的一篇新闻报道《香江客语:风波过后看“伏明霞事件”》来评析意义与所指理论在新闻报道中的运用。
一、语言学意义与所指理论
语义学的一大任务是阐明词语与世界上事物之间的联系。我们说话的时候,总要用词语来指事物。词语与事物之间的这种联系称指称(reference)关系。
从柏拉图(Plato)、奥古斯丁(Augustinus),到索绪尔(Saussure)、弗雷格(Frege)、罗素(Russell)等,都认为语言和现实之间存在直接关系,也就是说语言形式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存在着一种直接的指称关系。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词与所指事物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存在间接关系。但不论是持哪种观点的人,都承认词与所指事物之间是存在着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其《对话录》中认为词的意义就是某个词所代表、所指示、所表示的世界上的实体,即所指对象(referent),词就是事物的名称。柏拉图的上述观点俗称“指称论”(referential theory)。这种看法显然是片面的,有很多词在客观世界里并没有相应的实体来对应,比如god,dragon等,但是这些词又是有意义的。另外,还有一些词是不能用来指称事物的,例如while,when,and,or等。并且,不同的词语可以用来指称同一个事物,但是却可以有不同的意义。如之后的弗雷格提供的例子,启明星(morning star)和长庚星(evening star)意义不同,但是都指金星。指称论只是孤立地看待意义,而没有参考意义的多义性和变异性。
德国哲学家和数学家弗雷格发现了柏拉图的指称论的问题,在《意义与指称》(berSinnund Bedeutung)一文中提出了区分一个语言表达式的所指(reference)和它的意义(sense)必要性。他认为,所指即是一个符号指称的客观实体,而意义则是对符号的解释,这种解释由特定语言的语法所提供。
之后,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提出了所指和能指的说法。他认为。任何语言符号都是由“所指”和“能指”构成的。“所指”指语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能指”指语言的声音形象。比如英语的“apple”这个单词,它的发音就是它的“能指”,而“苹果”的概念就是“所指”。所指和能指是不能分开的两个概念。而且这样的一种特定的能指和特定的所指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必然的,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结果。也就是说,对于“苹果”这个词,苹果的概念和“苹果”的特定发音不是必然结合在一起的。“苹果”在英文中是“apple”,在法文中是“pomme”,在德文中则是“apfel”,在其他的语种里还有其它的形式。在形式上,它们的读音各不相同,但是却同样表达了“苹果”的意思。这是索绪尔语言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即符号的任意性原则。
罗素在这一方面更进一步,他把词分得更细,认为词分为专有名词(proper names)和普通名词(common names)。这里的专有名词就相当于所指,而普通名词则包括限定性描述语(definite descriptions)和非限定性描述语(indefinitedescriptions)。他认为名词具有各自的内涵和外延,即具有各自的意义和指称。例如:“Aristotle”“George W.Bush”既有意义又有所指。名称的指称是由名称的意义所决定的。这种传统的意义所指理论长期以来在语言学研究中处于主导地位。
上面的这些学者都认为语言和现实之间存在着直接关系。但奥格登(Osgood)和理查兹(Richards)在《意义的意义》(The Meaning of Meaning)一书中提出了“语义三角”说。他们主张,词和所指事物之间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以概念作为中介。
总而言之,早期的语言研究者,如柏拉图,认为将专有名词的意义定义为它的所指(referent),即一个专有名词除了它的所指对象以外没有别的意思。后来的研究者认为,词语除了指称意义之外还有词语自己的意思。现在一般认为,词语的意思(sense)与其所指(reference)是相互独立的。
语言是对一定事物的反映,不论这一事物或者实体是真实存在的,还是人们头脑中虚构的、虚幻的。而对于同一个事物或者实体来说,可以有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但是却同样都是指向这样的一个实体。有时候,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或者处于某种意图,就会使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这也正是这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伏明霞事件”中,香港的某些媒体和政客们所利用来攻击伏明霞的手段。
二、语言学意义与所指理论在新闻报道中的运用
在文章《香江客语:风波过后看“伏明霞事件”》一文中,关于同一个实体“伏明霞”共出现了五种称法:“跳水皇后”、“财神奶奶”、“特别生”、“梁太”和“财政司长夫人”。正如在文献回顾中所提到的,词与事物所指之间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不同的词可以用来指称同一个事物。但是却有不同的意义。
在这个实例新闻报道中,这五个称谓所指的实体就是伏明霞一个人,但是香港的媒体为了达到他们报道所需要达到的一些目的,出于不同的意图,于是就故意强调其中的一些说法,如“梁太”、“财政司长夫人”。
伏明霞作为一个个体来说,就是一名国家运动员,一名作出了特殊贡献的跳水运动员,“跳水皇后”:但是作为一个家庭成员,她又是梁锦松的妻子,“梁太”;而梁锦松是香港特区的财政司长,于是伏明霞又被扣上了“财政司长夫人”的帽子。媒体和政客们正是利用了伏明霞的各种不同的身份,也就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的能指来达到他们不同的目的。
伏明霞作为对国家做出特殊贡献的人才申请入学中大,是特别生;而中大也是依照常规,以特殊的方式来处理伏明霞入学事件。作为一流大学,清华大学之前也以特殊生的身份录取了伏明霞。但是媒体却故意混淆了“正规生”和“特别生”的概念,忽视了伏明霞特殊生的身份,用录取正规生的眼光来看待这一事件,主观臆断在这一事件中有什么内幕,违规操作等,这就是故意混淆是非。
政客们还以“梁太”偷换“伏明霞”,将梁锦松拖下水,造成以权谋私的假象,引起普通民众对特区政府的不满。媒体和政客利用了伏明霞的家庭身份“梁太”、“财政司长
夫人”来误导民众。主观认为伏明霞就是凭借了某些人的某些特权申请上中大学习的。这样的说法就忽视了她作为一个为国家作出特殊贡献的特殊人才,仅仅强调她的夫人身份,这样就可以把梁锦松拉下水,让民众认为她是作为有特殊权利的人,而不是作出了特殊贡献的人才,进而让民众误以为梁锦松甚至特区政府中的某些人都参与了这个事件中,使用了某些特权,达到了某些目的。
George Yule在《语用学》(Pragrnatics)一书中提到,词本身并不指向任何实体,而是人(words themselves dont referto anything,People refer,)。指称就是说话者为了向听话者说明什么的时候运用词的这样一种行为(reference……an act by which a speaker uses a word,or words,to enable alistenertoidentify someone orsomething,)。在新闻报道中,媒体人刻意从自身报道需求的角度出发,用不同的词来指代同一个个体,从而向读者作出某种舆论的导向。引导读者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新闻报道。又如近来在网上流传甚广的“杭州富豪子弟飙车案”,如果标题仅仅为“某某飙车撞死人案”,可能不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当媒体采用“富豪子弟”这一指称来代替该肇事者时,尽管所指是同一个实体,但是却引导读者从不同角度来对待同一个事件,从而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达到了媒体的新闻报道的目的。同样的。当某一受贿案件的涉案人员的名字被扣上了“某某部门领导”等头衔之后,尽管所指同一个人,但是却更能引起读者的关注。
所以在新闻报道中,很多媒体利用指称的这一特点,满足了读者的心态的变化,即读者除了希望出版物能够承载文化积累、塑造人类精神的功能之外。还希望它能满足自己把握社会动态、适应社会竞争的阅读需求。而且,媒体通过这种方式也更能吸引读者,满足读者的好奇心,达到其新闻报道的目的。
三、结语
通过“伏明霞事件”的分析,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在使用指称语的时候,要根据不同的语境使用不同的指称语。另外,在使用指称语的时候也要注意避免引起别人的误解,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