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心灵,在司法护佑下重生
2009-09-09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上海也面临这样的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越来越突出。因为青少年年纪比较轻,容易犯错,但他们要面对几十年的成长历程。特别是面对轻微犯罪,要给他们改过的机会。这不仅是对于青少年本身,对于他们的家庭,特别是对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法律人从社会学的角度去研究惩罚青少年违法的必要性和尺度,这是个非常重大的问题。
上海市检察机关在这一领域一直在探索,在2004年就初步提出“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现在提出的是轻罪记录消灭制度),浦东、闵行,卢湾等区院未检部门也一直在进行相关研究与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通过这次研讨会上开辰的相关理论、实践和配套机制的一系列研究,相信制度的建立和实践操作具有重要的作用,会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少年司法改革进程。
——陈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从彩虹中心,阳光地走出去
赶去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处采访,处长张宇却先带我们去了浦东青少年彩虹中心,这是依靠社会资源建立的一个青少年活动基地,2005年8月彩虹中心与浦东检察院签订了工作协议,兼做浦东首家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基地。
中心负责人王卉带着记者参观时,曾在这里接受帮教的孩子李小小的一篇感悟引起我的注意——
眼中彩虹
去年,未成年的我因犯了刑事罪被取保候审。8月7日,浦东检察院通知我诉前帮教考察、签约。社工将我带到检察院设立在联洋青少年“彩虹中心”的帮教考察基地,接受为期3个月的考察。我以为自己要夹着黾巴做人了,社工肯定会像看着犯人一样看着我。当时我的心情降至冰点,本来就内向的我,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了,我该如何熬过这三个月:
事情出乎我的预料,一见面,中心的社工并没有询问我犯罪的经过,而是直接向我说明凡是来“彩虹中心”活动的青少年,都可以报名参加志愿者,在接受“彩虹中心”帮助的,同时,也要献一份爱心,给其他需要帮助的青少年。
我还清晰记得在彩虹中心度过的每一天:
彩虹中心为我们提供各式各样的讲座,邀请教授、心理咨询师做免费的心理辅导,剖析我们的心理状态。老师还教授我正确排遣情绪的方法,我的心情豁然开朗。我还和大家一起参加心理剧、音乐心理治疗、美容健康讲座等各种丰富的活动,我受益匪浅,大大拓宽了知识面。
“彩虹中心”还经常举办一些聚会活动,排演节目,给了我锻炼的机会。
“彩虹中心”还时常组织我们去参加一些大型的公益聚会,虽然之前在电视里也看过这类节目,但现场的气氛还是深深震撼了我。我参加了一位“百岁志愿者”的表彰大会,他的人生经历、感人事迹、无私奉献的精神,让我充分感受到一名志愿者的情怀……
听到我的啧啧赞许,王卉禁不住满脸欣慰。在彩虹中心,每个来到这里的孩子,不管是普通的学生,或是检察机关移送到这里帮教考察的,他们的身份都是志愿者。就像李小小的文章中写到的,在参加的形形色色活动中,这些孩子会慢慢认识到生活的意义,还有自己的价值。来这里接受帮教考察的孩子,相当部分是考察期过后仍来参加中心的活动。
张宇介绍说,这个李小小当时被我们送到这里接受诉前考察,3个月后,对他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此后又经过3个月的不诉帮教和污点限制公开的考察期。现在这个孩子的相对不起诉决定被封存在检察院,不对外公开,也不进入个人档案。
李小小只是浦东新区检察院“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的个案之一。2004年起。他们开始个案探索,2007年,又在这个基础上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污点限制公开考察实施细则》,其中包括一系列规范的格式文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对整个考察过程也做了刚性和弹性的规定。现在污点限制公开已经成为一种规范性的工作机制。
不诉的延伸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樊荣庆介绍说,2004年起,上海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部门开始探索在未成年对象中有条件地适用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现在已经有13个基层院对这项制度进行了探索,浦东、闵行、杨浦、长宁等10家单位进行了具体个案的尝试。据初步统计,共对65人做出了污点限制公开的决定。其中顺利就业46人,续学17人,他们中有4名已经考入大学。
在黄浦区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曾发生在技术专科学校读书的学生殷强的故事,从涉嫌一桩敲诈勒索案。直到检察机关最终对他做出轻罪记录消灭的决定,其中的过程一波三折,尤让人感慨于这个看似简单的不起诉后,延伸着检察干警、学校老师、社区社工等太多人的良苦用心。
事情追溯到2007年的夏天。在技术专科学校就读的殷强和3个朋友商量后,一边装作和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搭讪,一边抢下他手中的PSP游戏机。之后,4个人把游戏机卖了900元钱,合计着平分了。10月,黄浦区检察院受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
在接到这桩案子后的审理过程中,未检科科长黄卓懿不禁替殷强惋惜,因为在整个作案环节中,殷强只是接过抢来的游戏机,并藏到口袋里逃走。按说这应该属于情节轻微的犯罪。但如果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她也有些犹豫。毕竟,据殷强自己供述,这种事情他可不是第一次做了。“轻飘飘”的不起诉,是不是会让他忽视法律的尊严,更加肆无忌惮呢?两难间,她认真拟定了一份对殷强的不起诉工作计划——
第一步,在准备提交院检委会讨论对殷强的不起诉材料的同时,着手联系被害人,做通被害^工作后,促成他与殷强达成刑事和解。
虽然事先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和解期间,被害人父亲的宽容仍是让黄卓懿松了一口气,更让她欣喜的是,这情景也深深打动了殷强,他给受害人的父亲深深鞠的一躬,真诚的道歉也消弭了被害人的最后一丝犹豫。
这次的刑事和解工作,不仅让殷强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产生了忏悔心理,被害人家长的大度也让他心生感激。他在思想小结中写道:“被害人的爸爸是个好爸爸,是一个为他人着想的爸爸。他完全可以……但他反而鼓励我,让我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让我改过自新,让我重做新人。”
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也看到殷强的悔悟,黄浦检察院检委会正式作出对殷强不起诉决定,之后,黄卓懿又做了周密的准备,召集成立了由殷强学校青保老师、所住社区往工、所住地段管辖民警、区青保老师等成员组成的不诉帮教小组。
在向殷强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也宣布对殷强进行为期3个月的不诉帮教工作。在帮教考察的3个月中,未检科的干警们始终与社工和学校老师保持热线联系,还商议形成了对殷强加强“感恩社会,改过认知”,“回报社会,责任认知”,“重回社会,信心认知”的三认知帮教、挽救计划。通过带领殷强为社区老人服务,发挥其厨艺特长,让
他知道“作为社会人,要有社会责任,尽自己的能力付出,帮助别人,既是为社会出份力。也是自己价值的体现”。学了厨艺最好有个展示机会,经过帮教小组与学校沟通,殷强获得了参加学校专业技能比赛机会……
2008年4月22日,为期3个月的不诉考察帮助教育结束了,黄卓懿的心却仍悬在这个孩子身上。
按照规定,殷强应当从2008年7月开始实习,由于殷强是不诉人员,学校里对这类学生的实习推荐十分慎重。经过与学校多次沟通,2008年7月初,黄卓懿终于等到好消息,殷强被推荐到四星级酒店实习且第一轮面试通过,只等第二轮面试通过就有望实习。但7月中上旬,承办人再次联系时却得到殷强受伤的消息。到底是什么原因,殷强有没有过错?立即联系到殷强的母亲后,承办^得知,原来面试通过后,殷强和同学都很兴奋,相约去'AS呙店吃饭,可是同学与他人发生矛盾,殷强上前拉劝讲和,被对方挥舞的匕首误伤到了脸颊,髓虽因为脸上伤势而无法参加第二轮面试。
在黄卓懿的劝慰下,沮丧的殷强终于打起精神,利用暑假,提高自己的厨艺,争取开学后再找机会。经努力协调,9月,殷强又兴冲冲地进入杏花楼实习。可谓一波刚平,一波又起,10月,接到学校实习老师的电话,黄卓懿得知由于殷强在实习单位因和杏花楼的厨师有冲突,谎称生病,被杏花楼退回了学校。
这不仅让黄卓懿无奈之余有些生这个孩子的气了。待静下心,她和学校老师仔细分析了殷强的情况:他个性懒散、处事幼稚,但本质不坏,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需要规范其行为举止,正确引导其^生道路。
在这个判断上取得共识后,黄卓懿与学校一起研究制订了下一步工作方案:即先不再推荐殷实习,让他自己找单位,尝尝人生冷暖,让他知道生活的艰辛,同时,帮教小组的^也要跟踪管控预防,避免他再生出事端。而后再适时推荐,使其珍惜实习工作机会,不再轻易放弃。最后,看他的表现,在实习结束、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前,再向他宣布因敲诈勒索被不起诉的轻罪记录消灭这一决定,以正面鼓舞其生活信心同时为他今后的人生道路消除不必要的障碍。
时间流逝,一切如预期的情况发展着。殷强在无数次的招聘中频频碰壁,在多次的谈心中渐渐表现出对自己未来的担忧和对曾经幼稚举动的悔恨。5月,校方最后一次推荐殷强到红房子西餐馆实习,殷强心知这次机会的来之不易,实习表现十分出色。5月底,黄浦检察院未检科联合区青保办、区公安分局法制办以及学校一起共同研究商议,做出对殷强因敲诈勒索被不起诉的污点限制公开的决定,派出所和校方负责相关档案材料的分建和保密。
从决定不诉,到宣布污点限制公开,体验亲历一个孩子的成长,这或许是未检干警和老师、社工们最大的慰藉。
虽然绵延数月的从不诉到“限制公开”,往往让从事未检工作的干警们承担着许多法外的工作,但谈到那些因他们的努力而顺利就业就学的孩子们时,未检干警们的脸上总掩不住一丝笑容。而真正令他们感到困扰的是,在实践探索中遇到的法律和现实的双重矛盾。“因为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从2004年开始第一次尝试未成年人污点限制公开。这个做法就受到部分学者的质疑,而且在对法院轻刑判决前科公开的探索中我们也无能为力。同时,因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存在障碍,《不起诉决定书》虽然在检察系统内限制公开,但公安派出所的档案中仍有被不起诉人的犯罪记录前科……”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张宇忍不住无奈地承认了这些目前苦于应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