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主银行制”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启示
2009-09-07于富海史永进
于富海 史永进
提要 中小企业是激活市场竞争、增进市场效率的基本力量,但是中小企业发展严重地受到资金瓶颈的制约。融资难已成为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研究日本主银行制和私募股权资金,融合两者的比较优势,使之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崭新的金融中介——“私募-主银行制”,以此为改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提供帮助。
关键词:中小企业;主银行制;私募股权资金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截止2007年底,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上缴税收接近税收总额的50%,解决75%以上的就业。然而,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最大的融资难题。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具体如下:
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特别是在创业阶段,中小企业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即中小企业内源融资比重较高,外源融资比重较低。
2、在中小企业发展初期,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是其融资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及民间信用体系的差异,民间借贷在我国不同地区的发育程度差异极大。
3、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而抵押、担保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而存在融资难的中小企业中,90%以上的认为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足够的抵押物。
4、中小企业普遍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不仅权益资金的来源极为有限,而且很难获得长期债务的支持。
5、资产规模决定企业能否获得借贷及长期债务资金的重要因素,而中小企业的资产规模一般都较小,融资成本与大企业相比,一般都偏高。
怎么才能使中小企业的发展不被资金这一瓶颈所束缚?问题的关键是处理好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关系,使其成为利益相关者,直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到上市或有能力解决好资金的问题为止。也就是本文所要提出的崭新金融中介——“私募-主银行制”。
二、私募股权资金的优势与不足
所谓的私募股权资金(简称PE),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分享企业成长的红利,选择合适时期退出。
1、私募股权资金的优势。由其定义可以看出,私募股权资金对中小企业融资是长期动态共赢的。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具有如下优点:(1)私募股权资金不仅有投资期长,增加资金的好处,还可能给中小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需要的专业技能;(2)相对于波动大、难以预测的公开市场而言,私募股权资金是更稳定的融资来源;(3)在引进私募股权资金的过程中,可以对竞争者保密,而不像上市那样公之于众。私募股权资金在投资交易中,选择那家机构作为合作伙伴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内在价值,从而实现企业与投资者双赢。
2、私募股权资金的不足。任何存在的事物都有其正反两方面,私募股权资金虽说能给中小企业带来融资及以外的增值服务,但亦有其不足之处,它的最大缺陷就是投资的覆盖面过于狭窄。具体情况如下:(1)拟投资的中小企业要具有良好的成长性,能在较短时间内达到一定经营规模;(2)拟投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具有可持续的竞争优势,特别是要拥有良好的技术优势和销售渠道;(3)拟投资的中小企业拥有一个富有创造力的管理团队,有一套完善的机制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4)拟投资的中小企业可以提供给私募股权良好的退出渠道,项目能够给私募股权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预期。
不难看出,在这样苛刻的条件下,能获得私募资金的中小企业是少之又少,而大多数中小企业只能徘徊在资金门之外。
三、主银行制的优势与不足
在日本的金融体系中,主银行是公司融资和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银行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并且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青木昌彦对主银行体制的定义是:这一体制是指包括工商企业、各类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管理当局间一系列非正式的惯例、制度安排和行为在内的“公司融资和治理体制”。其核心是主银行与企业间的关系,包括相互持股、提供管理资源、派遣管理人员、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如一般贷款与其他信贷、担保,甚至包括有关投资银行业务。
1、主银行制的优势特征。主银行制能够减少代理成本、降低交易费用、救助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是中小企业和银行“双赢”的融资模式,其主要特征如下:(1)主银行是客户企业的大股东;(2)向客户企业提供系列贷款;(3)向客户企业派遣董事或经理;(4)管理客户企业的结算账户。主银行几乎都是所属企业的结算银行,由主银行负责企业的账户管理、现金支付和结算。
2、银企关系。银企关系是日本产业关系中最普遍的一种关系,几乎每个公司,不论规模大小,都有一个可以称为主银行的金融机构与之保持长期联系,最主要的有五个方面,即信贷关系、承销债券关系、持股关系、支付结算关系、信息交流关系。
3、主银行制的不足。主银行制的不足之处就在于它的最大“优势”上,在企业自身拥有大量剩余资金的时候,企业对主银行的依赖性将会下降、吸引力将会降低。所以,主银行需要做到什么时候抛售其手中的企业,以确保自己对企业的价值。从某种角度上讲,主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是有效率的,当企业规模大到一定程度时,主银行要向私募股权资金一样选择时机退出。
四、“私募-主银行制”的提出及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启示
通过上文分析,私募股权资金和主银行制各有自己的比较优势与不足,那么我们如果克服它们的不足之处,发扬它们的优势互补作用。也就是说吸取其精华于一体,形成一个崭新的金融中介来为我国的中小企业服务。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私募-主银行制”金融中介。
私募-主银行制金融中介既继承了私募的股权融资、增值服务及寻找时机退出等优势,又保留了主银行制的持股、监督管理、覆盖面广等优点,有很多现有金融中介无法比拟的优势。
基于此,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启示如下:(1)它有助于减少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2)它有助于缓解因区域差别而造成的融资不平衡问题;(3)它有助于增加中小企业的内源融资;(4)它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5)更主要的是建立私募-主银行体制,实现银企融合,将会有力地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包小忠.日本企业融资结构与治理结构效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2]于富海.私募股权资金——中小企业融资的春天.大众商务,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