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住宅建筑及其布局的规划探究
2009-09-07孙百凯周良君
孙百凯 周良君
摘要:当前,农村建设面貌正在发生着巨大变化,但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农村居住质量低下,居住环境较差,农村风貌遭到破坏等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都造成了影响。鉴于此,文章对新农村住宅建筑及其布局的规划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新农村;住宅建筑;建筑规划;建筑标准
中图分类号:TU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14-0184-02
一、农村住宅建筑及布局的特点
农村与城市住宅区有很多相似之处,也有更多完全不同的地方,尤其是在生产方式、历史文化、人口结构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在改革农村住宅发展模式中,不能简单套用城市的做法。只有了解农村住宅的特点,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
1.农村住宅要满足居住和生产双重使用功能。传统农村产业以农业生产为主,农民就地耕作,因此在村庄住宅建筑布局上大都保留着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所形成的分散零乱的特点,在住房结构上反映出个体经济活动所需的一些内容。
2.受到人口结构和伦理关系的影响。农村人口构成相对复杂,伦理道德观念强,对住宅的结构和布局形成很大的影响。传统农村是以家庭、宗族等初级社会关系(血缘与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农民聚居点,是自然形成的聚住部落,农民传统习惯和保守思想较浓,处事重伦理,同时,不同地区和民族差异也大。
3.农民住宅为私人房产,自筹自建,在细节设计上有很大的自主性。也因此,在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农村没有市政建设,在水、气、热方面难以统一配套,路网、绿地、文化、教育、体育等设施还很简陋。
二、我国农村住宅建筑及布局存在的问题
由于长期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农村住宅的发展相对城镇大为落后,建筑模式单一、结构不合理,旧房空置、布局散乱现象十分突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现象:
1.房屋结构不安全。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住宅建筑缺乏设计,房屋结构不科学、不合理,在安全性上都存在很大缺陷。据地震部门提供资料,有史以来80%以上地震发生在农村,5级以上地震有92%以上农民的伤害来自住房倒塌,也有的因选址不当。被海啸、泥石流、山洪、滑坡等天灾所没。近年来,我国的云南、张家口、内蒙古、甘肃等地震震级虽不高,但农房损失惨重。主要原因是农宅墙体承重、结构跨度等不科学规范。随着气候多变,南方多强降雨,沿海多强台风,农宅抗灾能力更显得脆弱。
2.建筑不节能。从总体来说,资源浪费和污染严重。砖混结构的长期存在,粘土砖的大量使用,致使造砖产业发展庞大。目前,全国砖厂占地459万亩,每年毁田20多万亩,耗煤1亿多吨,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整体布局不规范。农村住宅不仅在农房建设上,没有科学合理的设计,在住宅分布上也存在很大问题。大部分村镇的住宅建设没有总体规划,随意性很大,缺少宏观控制和长远的打算。均按自然状态发展。大多数农民建房或者喜欢扎堆,或者喜欢沿公路建设,分布散乱;而且多数建新屋不拆旧宅,村庄日益外延,空心村比比皆是。农宅布局分散,院落空旷,使得村落占地面积十分惊人。
4.配套空间建设不健康。农宅除外观造型和墙体结构不科学外,在基本功能间的建设上,大部分农户,饮水靠院内水井打水,水缸储水;旱厕与畜圈混合,厨连着卧室,做饭、取暖以煤和薪柴为主,十分不利于农民的生活健康。认识和了解我国农村住宅的现状,分析其问题所在,对我们在今后的新农村景规划设计中,如何经济合理地解决农村住宅建设问题,改善广大农民的居住条件,着重要意义。
三、新农村住宅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农村住宅结构及布局规划设计,一般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居住用地应布置在空气污染源常年最小风频的下风侧和水污染源的上游,要相对集中,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与生产地点有方便的联系,同时避免相互之间的干扰。住宅要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满足当地管理部门规定的日照间距系数。在山区和丘陵区,建设场地坡度宜在25%以内,要优先选择向阳的南、东南、西南方向坡面,避开滑坡、洪水冲沟、常年风口等地带,竖向处理采用筑台、错层、叠落、分层入口等手法,形成灵活多样的布局。
2.住宅规划要体现农村住户根据所从事产业的性质(一般农业户、专业生产户、个体工商服务户、企业职工户)以及其他住宅功能变化的趋向,选定多层次、多元化的住宅类型与标准,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居民家居生活行为的需求。
3.突破传统格局,生产与生活空间分离,提高居住纯度,提倡建设楼房,科学合理地确定住宅的层数与层高,以求节约土地和节省建房资金,同时,要改进和突破农村传统落后的建造技术,选择坚固耐用、施工简便的新型住宅结构。
4.注重住宅的室内外环境质量的适居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住宅的朝向、间距要满足日照、通风、防灾、卫生等要求。而且,为保证住宅建筑主体与设备产品之间有机配合,必须采用国家制定的统一模数及各项标准化措施;
5.创造与环境相协调,并充分体现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用材以及不同的建造方式所形成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建筑形式。同时,还要注意村镇风貌的整体性和住宅群体形态的可识别性。
6.新型的农村住宅的组成与传统民居构成上既有其相同的部分,也有其不同部分。由于农民生产方式的改变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住宅功能发生了变化,并增添了一些新的内容。若从住宅套型设计上看,每套住宅都应做到功能齐全,方便实用,各功能空间应确保不同程度的专用性和私密性要求。而且,各功能空间应根据家居生活的各种要求以及各地区不同的生活习惯等特点,确定适宜的空间尺度和良好的视觉感觉。合理安排设备、设施和家具,以保证各功能空间的相对稳定。其基本组成有居住部分、农副业生产部分、辅助部分、交通部分以及附属建筑、服务院落等。每一部分都包含着农村家庭生活的必备内容。
7.保护文化遗产、尊重地方特色。农民居住区的地形情况复杂,有山地、平原、草原、水边等独特的自然风貌,对新农村的规划设计,不可以破坏自然环境来进行村庄改造。有的村落应保留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遗产,古井、古树、古塔、古庙、古村舍和古标志性建筑都可以很好地体现村庄的地方特色。
8.住宅建设标准。每户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客厅)、厨房、储藏室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功能布局应符合当地的生活习惯。居住人数4人以下的小户型建筑面积宜小于200m2,超过4人以上的大户型建筑面积宜小于300m2。住宅净高不宜超过3m,平房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不应超过3.3m。住宅建造要与当地气候相适应,应通过合理选择建筑的体形、朝向和窗墙面积比,增强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住宅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间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总之,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农村的生产方式,农民的生活方式将发生深刻的变化,这必将促使农村住宅和居民点的建设也随之产生相应的变化。以往规划设计中存在的某些不合理的习惯做法和不切合实际的观念将在建设实践中受到抑制和变革。新农村的住宅建筑应越来越重视人性化的设计,注重人的使用舒适和方便性,重视村庄建筑及布局风格的整体性和特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