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约会
2009-09-06郝新颖
郝新颖
我指天发誓,真有这事。小伙子住在纽约的维斯彻斯特,是以萨卡学院的学生。他对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一位女生仰慕已久,两年来,一直想跟她约会,但始终鼓不起那份勇气。
终于,夏季的一天,小伙子见她在家,鼓足勇气向她发出了邀请。姑娘同意了,他们约好周六晚上共进晚餐。
为庆祝这次首战告捷,周五晚上,小伙子邀几个哥们儿一起喝酒,席间推杯换盏,争先恐后,仿佛喝了这次就没了下次。
到了星期六,小伙子可就惨了,间隔不到二十分钟,要么上吐,要么下泄。这样闹腾了几个小时后,总算止住了呕吐,可是,每二十分钟还得上一次洗手间。他不想取消约会,担心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于是,他们就相会在维斯彻斯特,然后乘上发往纽约的火车。三十分钟后,他们到达目的地。到餐馆坐定后,就先点菜,开胃菜刚一上来,他就借故去了洗手间。开胃菜倒是安安生生地吃完了,可是吃主菜时,他又撑不住了。
他俩商定再要点甜食,吃甜食的时候,肚子里“咕噜”一声,他可不想给人留下“洗手间瘾君子”的印象,所以就强忍。过了几分钟,肚子倒是不响了,可是,一股气又上来了。不幸的是,这股气还带了点令他“吃惊”的东西。“哦,不!”他心中暗自祈祷。这次他没有马上去洗手间,整个甜食的过程中,他好像在练瑜伽术一般,进了“入定”状态。之后,他匆匆付过钱,两人出了餐馆。哦。顺便提一下,他这会儿走起路来还颇有牛仔风度……
去火车站的途中,他们经过嘉普服装店,他说道:“上周看中了一件上衣,现在我想拿走,不知意下如何?”“没问题,我也想随便看看。”她很爽快。说话间两人进了商店,巧的是,在嘉普店里。男装在右,女装在左,故此两人各自走去。
我们这位大英雄随手抓起一件上衣,赶快回到裤子专区,选了一条与身上穿的最相似的裤子后,他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收款台。不过他的眼睛在盯着他的那一位,还不是不想让她看到买裤子吗?其实,他连上衣也不想买,所以就从牙缝里挤出“只要裤子”几个字。他之所以这样做,是防止他的女友从四十英尺外读懂他的口形。“你说什么?”小姐问。
“只要裤子!”说话时眼睛依热盯着那边。小姐说:“哦,那好。”
他付过款,到女友那边,然后一起走出商店。火车快要开走时他俩才赶到,上去后,在车厢的中间找到两个座位。还没落座,他就不好意思,边说边朝后面的洗手间走去。
火车徐徐启动时,他来到洗手间。接下来一把扯下裤子,还有裤头儿,然后卷成一团,顺手从窗口扔了出去。匆忙洗过之后,他打开服装袋,拿出来……可是只有一件上衣。
(司志政摘自《百花园·中外读点》2009年8月,季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