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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中的“红杏出墙”

2009-09-05李志红

蒲松龄研究 2009年2期
关键词:红杏出墙成仙聊斋志异

李志红

摘要: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我们对《聊斋志异》的《犬奸》、《贾儿》、《成仙》等三篇小说进行再次解读,通过对那个时代的人们针对女人“红杏出墙”处理方式的重新阐释和分析,我们很遗憾很悲哀地发现,女人在那样的世界里从来没有真正地活过,她们只是男人们设计出来的供男人享用和评价的东西!

关键词:红杏出墙;女性主义;犬奸;贾儿;成仙

中图分类号:I207.41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712(2009)02-0059-08

宋代诗人叶绍翁《游园不值》诗云:“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本来,“红杏出墙”是诗人对美丽春天的精心描摹,可是,后来人们却用“红杏出墙”约定俗成了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女人在自己的男人之外,与别的男人发生了关系。

今天,男人除了妻子还有别的女人;女人除了自己的丈夫还有别的男人,似乎司空见惯,正义的人们对诸如此类的社会现象也失去了评说的兴趣。那么,在男权时代的封建社会里,人们对“红杏出墙”的女人会怎样看呢?

漫长的封建社会是一个男女极不平等的社会。男人在自己的结发妻子外另有所好,很正常,女人则不然。社会对女子贤淑的要求是不仅能侍奉好自己的丈夫,最好还能毫无私心地帮助自己的丈夫纳妾。在很多作品里,都有对这种行为的赞颂。旧时代里,许多女子也以服从丈夫、满足丈夫一切需求作为自己的贤淑标志。包亚明指出,女性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思潮等在思想与实践方面的本质相似在于,它们都希望消灭现存的统治—_服从秩序,反叛以心灵与肉体、精神与物质、宗主与臣属、男性与女性等为基本表现形式的二元对立结构,“而现代性理论及其本质主义、基础主义以及普遍主义哲学无疑一直倾向于支持对臣属、女性的压迫,尤其是人本主义话语中的大写的‘人字直接掩盖了宗主与臣属之间、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差别,暗中支持宗主对臣属、男性对女性的统治。”东汉时期著名女文学家,人称“曹大家”的班昭,有一个专门教育女子的家书《七戒》,那个时期好多女人奉为圭臬。仔细读来,我们不难发现,班昭写的女子行为规范不过就是那个时代男人对女人的普遍要求。所以,我们非常同意法国女作家西蒙·波伏娃在其《第二性》中的名言:“一个人之为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形成的。人类文化的整体,产生出这居间于男性和无性中的所谓‘女性。”

蒲松龄是我国封建社会里思想比较现代的读书人。因为,在他的《聊斋志异》里我们看到了许多忠贞的爱情故事。并且,在这些故事中,蒲松龄一般把女人与男人放在了平等的位置。当然,笔者以为,这样的平等仅限于蒲松龄小说中那些带有幻域色彩的篇章(这个问题我已经在别的文章中有所分析,此不赘述),而那些现实色彩浓重的小说,却又是另一番景致。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篇比较现实的《聊斋》小说:

青州贾某,客于外,恒经岁不归。家蓄一白犬,妻引与交,犬习为常。一日,夫至,与妻共卧。犬突入,登榻,啮贾人竟死。后里舍稍闻之,共为不平,鸣于官。官械妇,妇不肯伏,收之。命缚犬来,始取妇出。犬忽见妇,直前碎衣作交状。妇始无词。使两役解部院,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观其合者,共敛钱赂役,役乃牵聚令交。所止处,观者常数百人,役以此网利焉。后人犬俱寸磔以死。呜呼!天地之大,真无所不有矣。然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

“异史氏”为之判日:会于濮上,古所交讥;约于桑中,人且不齿。乃某者,不堪雌守之苦。浪思苟合之欢。夜叉伏床,竟是家中牝兽;捷卿入窦,遂为被底情郎。云雨台前,乱摇续貂之尾;温柔乡里,频款曳象之腰。锐锥处于皮囊,一纵股而脱颖;留情结于镞项,甫饮羽而生根。忽思异类之交,直属匪夷之想。龙(音mang)吠奸而为奸,妒残凶杀,律难治以萧曹;人非兽而实兽,奸秽淫腥,肉不食于豺虎。呜呼!人奸杀,则拟女以剐;至于狗奸杀,阳世遂无其刑。人不良,则罚人作犬;至于犬不良,阴曹应穷于法。宜支解以追魂魄,请押赴以问阎罗。

《聊斋志异·犬奸》

在这篇很短的小说里,不难看出蒲松龄对女人出墙的痛恨心态。当然,在这里,蒲松龄想借“女子出墙与犬交”来鞭挞“人非兽而实兽,奸秽淫腥,肉不食于豺虎”的社会现实。但是,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蒲松龄不拿别的事件来类比?或者,他可以拿男人作这件事的主人公。很显然,蒲松龄在潜意识里对女人的不忠颇有微词。西方的文艺理论家弗洛伊德认为,作家的创作相当于他的白日梦。蒲松龄能写出《犬奸》这样的作品,很显然是他主观意识外显化的表现。也就是说,在此小说里,作者的潜意识中已经把男人和女人放在了不平等的位置上。在潜意识里,蒲松龄也认为男人可以正大光明地找妻子以外的女人,而女子若有此种行为则应该遭到诅咒或惩罚。应该说,蒲松龄的这种潜意识与事实上的时代思想合拍。

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故事本身。

唐代诗人白居易在其《琵琶行》里,写到诗人在一个小船上,被一段绝美的琵琶声迷倒。后来,又听了琵琶女的苦难身世:“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卖茶去”。原来,商人,重利不重情。我们再看蒲松龄小说里与犬交的妇人,名义上的丈夫大概也是一个商人。小说开头第一句就这样交代,“青州贾某,客于外,恒经岁不归”。可见,这样的丈夫有和没有似乎一样。在作者看来,男人在外面当然少不了女人,因为社会风气就是如此,没有人会奇怪。而女人在家呢?世界上没有人会考虑到她独守空房的寂寞。但有一点人们很清楚,红杏出墙的女人天理难容,即便与犬交。

蒲松龄设计这一贾妇的出墙,是与犬交而不是人,颇让人觉得诡异。笔者认为,在字里行间的背后,难免存在那时人们的一种普遍心理。这是对出墙的妇人一种心灵的报复和精神的折磨。很显然,这是作者的男权思想在作怪。人们早就有根深蒂固的思想,女人婚后的全部都归他的男人所有,即使精神出轨也会让男人们难以忍受。于是,对出轨的女人,他们不惜用最狠毒的方式来诅咒她。仅就这一点来说,可见女人在社会中的地位是多么微不足道。刘思谦在她的《中国女性文学的现代性》中说:“无论是东方或西方的语言中,人类(humanbeing)、人(buman)、历史(history)等词语都不包括女人,她们在人和历史的范畴中是不在场的缺席者。文艺复兴、启蒙理性的人文主义思想是抽象的人,如果具体化一些则仅指男人。”

我们反过来考虑这事,那时女子悲惨的人生遭际跃然纸上。因为,她们竟然沦落到了与犬相交的地步,而不是人。这样的人生,已经把一个正常的女人逼迫变成了一个不正常的、动物般的女人。这对女人来说,尤其具有反讽效果。女人们竟然如此毫无怨言地服从这个早已不把她们当人来看待的世界,真是令人悲哀!更具戏剧性的还在后面,当贾某回家想与妻交时,那狗出现了,并咬死了他。我估计,蒲松龄设计这样的细节,无非是表明妇与犬交的危害——连丈夫的命都保不住了。不过,在我看来,这恰恰表现

了狗的有情有意。狗的这一特点无意中又与人的无情无意构成了反讽。

小说还设计了一个细节,就是人们贿赂看管者,让他们目睹女人与狗交的场景,并且“所止处,观者常数百人”。我想,蒲松龄的用意有二:表达与犬交的可耻下场和揭露小官吏“网利”的丑恶嘴脸。笔者认为,这一细节其实表现了人类的阴暗心理,这样的心理让人毛骨悚然。

于是,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关于女人的红杏出墙,时人都愤慨至极,甚至诅咒其与犬交,而不是与人。

《圣经》中记载,上帝造人本来只造了一个男人亚当,后来才又取下了亚当身上的一条肋骨造出了女人夏娃。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圣经·创世纪》)很显然,人们对贾妇采取这样的处理方式,已经把她放在了男人附属品的位置上。男人的东西当然可以由男人任意处置,非常天经地义。

就笔者分析,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除了有以上的诅咒外,对出轨的女人还有两种惩罚:其一,母亲的不轨被儿子发现,儿子千方百计解决这一问题;其二,妻子的不轨被丈夫发现,然后被丈夫一怒之下结束了性命。

我们先看母亲不轨被儿子发现的例子。

《贾儿》就说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楚地的商人家,丈夫外出做生意了,家里只有儿子和老婆。妇人梦见与人交,醒后发现是狐变成的小丈夫。后来在孩子看护下,妇人竟也无意识地跑出别人的视线与狐交,并乐此不疲。后来,儿子先是伺机教训那狐,不过只是砍掉了那狐的尾巴,没有毙命。于是,后来儿子根据这个断尾巴的线索找到狐的寄居地。最后,设计害死了那狐。那个商人的老婆也就“安寝不复奔”了。故事并没有以这个细节作为结尾,而是写“翁由此奇儿,教之骑射。后贵至总戎。”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故事。从小说的结尾看,蒲松龄设计了这孩子最后的飞黄腾达。可见,他对这一形象的喜欢。蒲松龄是封建时代的士子,封建时代的因果报应思想在他的头脑中可谓根深蒂固。《聊斋志异》里就有很多涉及这种观念的小说,在这里不多举例子。单就贾儿这件事,他认为贾儿做了好事,当然应该得到好的回报,所以“贵至总戎”是必然。

我们再来仔细分析贾儿的举动:“儿每闻母笑语,辄起火之。……然嬉戏无节,日效朽者,以砖石叠窗上,止之不听。或去其一石,则滚地作娇啼,人无敢气触之。……遂把厨刀霍霍磨之。见者皆憎其顽,不以人齿。”在这里,儿子发现了母亲的隐私,于是经常去探视。笔者以为,这个孩子的心理有些阴暗,他对自己的生身母亲确实有些大不敬!西方神话里有—个很有名的“俄狄普斯情结”,即弑父娶母。我认为,在贾儿的潜意识中有这样的情结。于是,他才会如此愤慨,喜欢磨刀,准备报复了。试想,如果这样的场景里的主人公是他的父亲和母亲呢?小说中的他,肯定就不好实施自己的报复行为了。借助母亲的出轨而实现自己的潜意识,这不能不为这个贾儿的行为披上合理的外衣。笔者认为,喜欢窥探别人最隐私的生活不管怎样也不是一种可以赞扬的举动。为什么蒲松龄要设计这个母亲的出轨行为不是被邻里乡亲发现、捉奸,而是让她的儿子发现,作者用意何在?当一个母亲,被自己的儿子看到自己最最隐私的生活,最具讽刺意味,也最具诅咒效果。所以,在这里,我们不难发现蒲松龄设计这种情节的用意,即告诫那些有出轨意图的女人,如果被自己的儿子发现,将会有生不如死的尴尬。

说到底,从本质上说,这种行为是一种对女性的歧视。所以,正义的我们不无悲哀地发现:在历史上女人是缺席的,是历史的“他者”。她们没有话语权,她们只能处在被看、被评的位置,她们只能按照别人(当然是主宰她们命运的男人)规定好的行为准则生活。她们如果稍微游走于男人的规则之外,等待她们的将是恶毒的诅咒和惩罚。所以,女人们充其量只是一些可以移动的、行走的尸体,她们的精神和心理早已经死去。

我们再看妻子的不轨被丈夫发现的例子。

《成仙》就是一个符合这种规格的故事。故事说,文登周生有一莫逆交——成生。一次,周生受到了黄吏部的侮辱因反诘而吃了官司。成生是对这个强梁世界较清楚的人,而朋友不听自己的劝说,吃了官司,他无奈只好历尽磨难救周生于水深火热。最后,周生终于回家,但家业因诉讼而萧条。成生经历这场诉讼的磨难,对现实也失去了信心,于是想约周生遁世,周生没有同去。后来,当周生再次见成生时,成生已经修行成仙。并且,成生用法术让周生看到其妻与仆私通,接着俩人解决了这个周生最后的牵绊,然后也出家了,并修炼成仙。

故事看上去很老套。妻子能有那样的结局似乎死有余辜。不过,我们还是应该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细节一,周生后来杀的这个老婆王氏,是他续娶的,因为前妻“产后暴卒”。并且“周溺少妇”。从这些信息我们可以推断王氏很年轻。既然年轻,为什么愿意给周生做二房?从这一点,聪明人都可以感觉出王氏有隐情。要么是她已有爱人,只是不够门当户对,家人不同意,于是便草草把她嫁给了周生;要么就是她有爱人,并有了某种亲密关系,但是条件比不上周生。小说中只说周生因为王氏年轻而宠“溺”她。这样,周生便失去了清醒的判断能力,当然更无意观察老婆平时行踪的可疑之处。

细节二,最后周生发现老婆与仆有染时,拷问王氏才知道“被收时即与仆私”。读到这里,已经证实了笔者前面的推测。可见,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周生后加入的,尽管是他娶了王氏。但从感情上来说,王氏早接受的却是“仆”的情感,并且始终不渝。换个角度看,我们认为王氏挺伟大。

细节三,当丈夫发现妻子不忠后,“周借剑决其首,胃肠庭树间”。周生不仅砍下了王氏的人头,竟把她的肠子也一并挖了出来。真是惨不忍睹!笔者以为,即使妻子真的背叛他,也不该有罪至此!况且,妻子还有另外的原因。因此,我们只能不无悲哀地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个时代,女人命如草芥,生来就是属于男人并被男人掌控的东西。

杀人如此残忍的周生,最后蒲松龄却在小说中设计他得道成仙。从这一点来说,蒲松龄喜欢周生这个形象。反过来说,蒲松龄认为那个被残杀的女人不过是咎由自取。周生的妻子能有这样的结局,应该让人感到大快人心。因此,我们把这个故事从头读到尾,发现男主人公尽管宠溺少妇,却从来没有了解她的内心,根本不知道她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他只不过把少妇当成了养在笼子里的可爱的小鸟。此小说与五四时期在中国家喻户晓的易卜生戏剧《娜拉》有点相似。我想,如果他们能把女人当成与他们一样有思想、有情感的人来看待、来沟通的话,事情不至于发展到如此不可收拾的地步。

所以,笔者把《成仙》从头看到尾,感受到的应是一曲男权主义的嘹亮之歌。

庄子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在很多时候,是男人根据自己的期待把女人设计成了某种样子。他们以为,女人们应该感激他们的再造之恩。自始至终,女人的情感、女人的心思则都是缺席的。

通过我们从女性主义的视角解读《犬奸》、《贾儿》、《成仙》,我们很遗憾很悲哀地发现,女人在那样的世界里从来没有真正地活过,她们只是男人们设计出来的供男人享用和评价的东西!

参考文献:

[1]包亚明.序言[A].朱立元.20世纪西方美学经典文本:后现代景观[C].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2]波伏娃著,桑竹影(等译).第二性[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

[3]刘思谦.中国女性文学的现代性[A].

(责任编辑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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