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品行不端不许入籍
2009-09-04
环球时报 2009-09-04
韩联社3日报道称,一名申请加入韩国籍的中国男子,因酒后驾车行为丧失了入籍机会。当天,韩国法务部称,37岁的中国籍男子金某在其父亲(已取得韩国籍)的邀请下,2006年来到韩国,但入境仅4天就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肇事且无驾驶证而被罚款100万韩元。
今年1月,法务部对金某进行入籍申请审查时,发现其有酒后驾驶经历,就以违反国籍法归化条件中的“品行要端正”为由,拒绝其入籍申请。为此,金某向首尔行政法院提出诉讼,但被驳回。法院在判决书中说:“入境仅4天便酒后无证驾驶,是一种无视甚至蔑视我国法律秩序的的行为,法务部拒绝归化申请的处置未脱离裁量权界限、不属滥用行使权。”
韩国法务部相关人士称,希望以此次判决为契机,提高国内居住外籍人员的守法意识。
韩联社称,去年在全部2333个入籍申请被拒案例中,因犯罪经历被拒的有50个,今年1-8月3950个案例中因犯罪经历被拒的上升为316个。▲ (作者阚志森,本文英文译稿见9月4日环球时报英文版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