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家庭”埋怨判罚太重
2009-09-03
吴淑珍替子女喊冤 扁律师称必须上诉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李春明 本报特约记者 崔明轩
陈水扁家人及亲信所涉伪证案宣判后,陈水扁夫妇反应强烈,目前正考虑上诉争取缓刑。岛内也对这个“贪腐家庭”的命运做出种种揣测。
吴淑珍可能上诉
前“第一家庭”成员伪证案一审宣判,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到半年不等的刑期,且无人获得缓刑。据《中国时报》2日报道,扁家委任律师林志忠转述称,吴淑珍不仅对判决结果感到相当失望,更气愤法官不给子女改过自新的机会。林志忠说,1日傍晚吴淑珍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虽然强调她本身对被判刑一年的结果没有太大意外,但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都是医生,儿子陈致中还是法律系毕业,不懂法官为什么不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林志忠建议吴淑珍及家人必须提出上诉,以争取缓刑机会。
《自由时报》2日报道称,陈水扁1日已从掌上电视看到家人被判刑的相关报道,入睡前并没有特殊反应。不过他的秘书声称,陈水扁对自己的官司表示很不乐观,认为会被重判。陈水扁幕僚还打起了“抱不平”,称吴淑珍等人都是陈水扁最亲密的直系亲属,为父亲或丈夫做伪证并不是重罪,而且他们已经悔过写自白书,这样的判刑“不公平、太重了”。其他人像陈致中声称还未收到判决书,无法发表意见;照常看诊的赵建铭仅简短表示“谢谢”,未多做响应。至于陈幸妤,则在台南的牙科诊所没有上班,无从得知其反应。
扁子可能被安排“干粗活”
岛内则对陈水扁子女用社会劳动代替刑期非常关注。台湾“刑法”增订的社会劳动制度规定,判刑6个月以下者,可以用社会劳动6小时抵消1天刑期,1年内必须完成社会劳动抵消所有的刑期。《联合报》2日援引有关人士的话称,受刑人所申请的社会劳动项目必须符合公益,因此只要有慈善团体或公立医院提出要求,陈幸妤和赵建铭夫妇可以用义诊代替刑期,检察官原则上不会不准。至于有法律专长的陈致中,由于法律咨询服务暂时不需要,他有可能被安排“干粗活”,清水沟或扫公园等。法界人士分析认为,由于陈致中另外涉嫌洗钱案,赵建铭还被控内线交易,“既然他们对伪证案选择认罪,最好的因应之道是尽快执行完毕;否则如果洗钱案、内线交易案被判刑期确定,他们将失去以社会劳动取代入监的机会”。《联合报》认为,即使被判6个月徒刑的伪证案可以申请社会劳动,免去牢狱之灾,但陈幸妤姐弟及赵建铭未来还得再面对贪污重罪的官司。
《中国时报》认为,根据“监狱行刑法”规定,受刑人入监时须进行健康检查,但“衰老、残疾、不能自理生活者,应拒绝收监”,而吴淑珍因车祸下半身瘫痪多年,生活不能自理,符合拒绝收监规定,“届时她要在哪里服刑、如何执行刑期,也成为扁家四大弊案宣判前,另一个待解决的课题”。陈水扁的前景则不容乐观。据《中国时报》2日披露,2006年10月陈水扁接受讯问,“吴淑珍提出的发票,为什么有陈幸妤、陈致中和赵建铭消费付款的发票?”而陈水扁的说法竟然和早他一天应讯的女儿陈幸妤完全一致,“合议庭认为,陈幸妤的前述证词已证实为虚伪陈述。扁和女儿的说法一致,供述自属虚伪无疑,不无事先套招、勾串之嫌”,应由检察官另行侦查,是否涉及伪证罪。《联合晚报》2日分析说,扁案9月11日即将一审宣判,预料陈水扁会上诉,检方将建议合议庭继续羁押陈水扁。
陈水扁子女为钱翻脸
弊案的审理也使陈水扁家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据最新一期《壹周刊》披露,陈幸妤觉得弟弟很自私,只想到财产和自己的好处,害她无辜卷进官司弊案还遭限制出境。8月23日,她生气地跑到高雄找母亲吴淑珍,把这一年多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情绪激动地不断数落陈致中,还说她不想和弟弟住在一起,决定搬到台南。在一旁的吴淑珍试图安抚女儿,还想充当和事老,打电话找陈致中夫妇到家里一起用餐,但遭到陈幸妤拒绝。
国民党“立委”罗淑蕾2日表示,陈水扁家教很不好,父母没有以身作则、嗜钱如命,两个孩子本来很优秀,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扁家却用钱把他们压死了,很可悲!”“立委”邱毅还嘲讽说,“这是一个贪婪的家庭,这叫狗咬狗”。他认为,陈幸妤身为牙医、3个孩子的妈,居然还能坐拥宝徕花园广场等3处豪宅,至少价值1.5亿元新台币,还有什么好埋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