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经济“能人”周先义的“课退谋略”
2009-08-31吴贻伙
吴贻伙
5月7日,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周先义(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该省淮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去年安徽省检察机关所查处的5起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一起,也是安徽省今年开审的第一起厅级干部案件。
今年刚满57岁的周先义案发前任安徽省宣城市政府咨询委副主任,而在此之前则先后任宣城市广德县委副书记、县长,宣城市经贸委主任,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检察机关当庭指控显示,周先义涉嫌受贿的事实都发生在其任广德县县长、宣城市经贸委主任和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而向其行贿的绝大多数都是到广德县或者开发区投资兴业的公司企业老总。据指控,周先义于1997年至2007年期间,利用担任上述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17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0.1万元、美金1.86万元、购物卡2.7万元(折合人民币近百万元),并在土地出让、项目承揽、优惠政策、资金拨付、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据了解,周先义长期从事经济工作,对法律政策相当熟悉,搞活了一方经济,在当地也算个经济“能人”。无论是在广德当县长,还是到开发区任主任,他都会尽其所能吸引“金凤凰”前来合作开发、投资兴业,做了他为官一任该做的事。而问题的关键却在于,他在热衷于招商引资、为企业提供最优服务的同时,也陈仓暗渡,悄悄地捞足了“好处”,为将来自己“裸退”做准备。
送上门来的“金”凤凰
1995年,还在另一地方任职的周先义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安徽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鸿翔公司”)董事长徐某。1998年上半年,徐某找到在广德任县长的周先义,提出想到广德做房地产,对于这样主动送上门来的“金凤凰”,周先义自是求之不得,他安排时任广德县建委主任的陆某陪同考察并推荐好的项目。同年9月,广德县政府与鸿翔公司在安徽合肥举行开发迎春花园旧城改造项目签字仪式。就在签字的头天下午,徐某来到周先义所住宾馆送给他1万元。
此后,在与徐某的工作交往中,周先义每接受徐某的一次请托,必然会在事前或事后收到徐某的“打点”。迎春花园项目进行过程中,为了求得周先义在税费减免、拆迁和获取县财政补贴等具体问题上的关照和支持,徐某曾多次找到周先义,周都表示会尽力解决。1998年11月10日,周先义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决定了迎春街旧城改造工程的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实际上,这次会议之前,周先义已经“斩获”了徐某送来的2万元钱。
1999年五、六月间,徐某又送给周先义2万元。没过几天,广德县政府就与徐某签定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规定要将底层营业用房进深由10.5米调整为12.5米,并把原协议中由鸿翔公司独资改造,修改为与广德县政府共同建设,该县政府为此承担100万元的建设费用。这一非常有利于鸿翔公司的协议的签定,不仅化解了拆迁的矛盾,加快了工程进度,还充分补偿了开发商徐某的利益。
2000年,广德县政府承担的100万元建设费用陆续拨付给了鸿翔公司。这年下半年,周先义已调任宣城市经贸委主任一职,徐某专程来到周先义在宣城的家中,一次就送给他10万元现金。后来,周先义的儿子结婚,徐某还凑了1万元的份子钱。这样林林总总,周先义先后5次“笑纳”徐某16万元。
1998年初,浙江广厦房地产集团取得广德县团结路旧城改造项目,该集团副总经理杜某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周先义对于该项目十分重视,不仅在项目规划、税费减免等一些大的方面给予广厦房地产集团关照,还在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尽量满足其要求。
周县长对该项目的“重视”有因必有果,杜某为此寻找机会多次给周先义送钱。1998年下半年的一天,杜某送给周先义9600美元;2000年初的一天,杜某无意间在广德街头碰到周先义,得知周准备回宿舍拿钱,便赶紧掏出随身携带的1万元人民币塞给了周先义;2000年5月初,杜某陪同周先义到浙江义乌考察,杜以“给其补补身体”为借口,将事先准备的一个营养品盒子送给了周,内装人民币10万元;周先义的儿子在合肥结婚,杜又以祝贺之名送给周5000元人民币。
“殚精竭虑”留“凤凰”
在广德当县长的时候,周先义代表县政府到浙江招商,经人介绍认识了浙江商人王某。周先义调任宣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后,王某也紧跟着来到宣城,并在开发区看中了一块地,后以个人名义与开发区签订了购地协议书。
不过,该协议签订之后,开发区一直没有将土地实际交付。为了尽快解决此事,2004年初的一天,王某电话与周先义约好,即带着事先准备的10万元现金来到周先义在的办公室,向其提出尽快拿到土地的要求。周先义当即喊来开发区一副主任,当着王某的面要求抓紧办理。这位副主任离开周的办公室后,王某便从包里拿出捆扎好的10万元人民币现金放到周先义办公桌抽屉里,周推辞几句也就予以收下。
经过这次攻关,王某很顺利地以其在宣城注册成立的宣城市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与开发区正式签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地435亩,其中一部分为商贸用地,一部分为配套住宅用地。之后,王某又委托公司副经理相继送给周先义3万元人民币和2000元购物卡。
2003年5月,宣城市生信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某找到时任宣城开发区主任的周先义,提出到开发区购地建厂,周表示欢迎。此后徐某看中了一块位于开发区莲西村的80亩土地,但其中36.7亩已经规划为宣城西客站,周先义得知后让开发区土地局调整规划,把这块地先调整给徐某使用。2003年12月,徐某的宣城生信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如愿与开发区签定了购地8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随着公司生产扩大,徐某希望继续在开发区购地,周先义表示赞同,并为此事专门开会研究。
为感谢周先义,徐某先后3次送给周先义9000美元和1万元人民币。2006年,由于周先义的前任管委会主任被查处,徐某被有关方面找去协助调查,周先义担心自己收钱的事情败露,于2006年9月的一天,将徐某叫到办公室,退给徐2.5万元人民币。
2004年,张某以马鞍山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与宣城开发区商谈进行创业路BT项目建设,约定开发区在道路修建好后分3年支付修路款。为保证张某的利益不受损失,开发区承诺以一块267亩土地做担保,工程结束后工程价款由拍卖该土地款支付,此外还约定如果土地实际成交价高于拍卖时土地评估价,则双方各得溢价部分的50%。
2005年6月,周先义向家住南京的张某提出,妻子生病想去南京住院开刀,能否请其帮忙联系医院和医生。张某欣然应许,期间还以“表示心意”为借口,送给周先义1万元人民币。
2006年,宣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挂牌出让开发区做担保的267亩土地,张某以每亩34万元的价格拿到此地块,这一价格比评估价每亩高出4万元,按照约定张某就可以得到554万元的溢价返还款。2006年12月30日,经周先义签字同意,开发区财政局一次性将此款拨付给了张某注册成立的银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服务多“金”凤凰最贴心
和威公司是广德县一家大型农业企业,1997年10月周先义调任广德县县长后,和该公司董事长余某逐渐熟悉,关系日益密切,此后周先义无论是在广德还是在宣城任职,都对和威公司的发展十分关注和支持,积极帮助解决在征地办厂、项目考察、经营策划、投资环境以及争取优惠政策等方面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1999年的一天,余某找到时任广德县县长的周先义,反映广德县农业局对和威公司饲养的鸡每只收2毛钱的检验检疫费,该公司每年为此要负担上百万元的费用,希望能少收一点。周先义当即答应找县农业局解决。后在周先义的要求下,农业局按照对和威公司一包到底的方法,每年一次性收取和威公司检验检疫费5万元,并将检疫票据交由企业自己保管。这样将本该由县农业局行使的检疫权交给企业自己行使,实际上是以违反当时国家的相关规定为代价,“换”来的却是每年为和威公司节省了大笔检验检疫费用上的开支。
2003年上半年,周先义调任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后不久,邀请余某到宣城开发区购地办厂。余某提出广德开发区给他的土地价格是2万元一亩,如果要他到宣城买地,价格上一定要优惠些。不久,周先义专门召集时任开发区管委会土地局局长等人研究。在会上,周先义提出并决定将同时期同等条件的每亩价格约在4至6万元的土地,按照每亩1.8万元的价格卖给和威公司,理由是“为了引进大型企业,以提升开发区的形象”。2003年7月,和威公司与开发区土地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每亩1.8万元的价格购得位于宣城开发区莲西村600亩土地。
和威公司在开发区购地之后,周先义曾在不同场合要求各个部门对和威公司的事情要积极配合,搞好服务,简化相关程序、优先办理手续,尽力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在周先义的支持和关心下,和威公司在开发区购地、建厂均非常顺利。
周先义之所以如此看重和扶持和威公司,除了作为一名政府官员的应尽之责外,背后自然少不了金钱的“激励”。检察机关的指控显示,从1998年下半年起直至2005年5月,周先义先后在不同时间段收受余某所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20万元。
暗渡陈仓为“裸退”
实事求是地说,无论是在广德当县长,还是在开发区任管委会主任,作为一个地方官员,周先义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引来“金凤凰”,通过投资开发的带动来提振当地的经济。在前后10来年的“一把手”生涯中,说周先义在这方面是尽了心、用了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并不为过。所以对于前来投资的“金凤凰”,周先义跟一般的贪官不太一样,他还不是那种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才办事或给了钱就乱办事的主儿。不过,周先义在尽心尽力地招商引资并为企业做好服务的同时,虽然从不主动索要,但对于有求于他的投资商明目张胆地送上钱来也从不拒绝。当然从不拒绝的回报是,周先义肯定会对给了他好处的投资商“另眼相待”、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照顾。
既想取得一定的政绩,同时也不事张扬地借机收些“好处”;一方面实实在在地做事,另一方面也实实在在地暗中替自己打着小算盘。周先义采取这样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式的受贿方式,很能掩人耳目,其根本目的还在于想安安全全地给自己铺设一条后路。据侦办此案的检察官讲,周先义很早就有了全身而退的想法。在开发区管委会正干得顺风顺水的周先义曾经向组织上提出了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请,但没有获得批准。他还与一家他曾经给予了较多关照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内容非常严谨的聘用协议,根据这份协议,周先义收受该公司财物的行为将可能合法化;同时如果不是案发,周先义如愿“退休”后到这家公司任职,其身价将相当高。由是观之,为了能够“裸退”(悄悄地捞足好处,然后安安全全地撤退或退休),周先义很早就开始谋划并加以实施了。
“裸退”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和警惕的腐败动向。有关媒体曾经把那些将自己的妻子儿女和收受来的不义之财都悄悄转移到国外,而自己一个人在国内做官,一旦时机成熟就一走了之的贪官称之为“裸官”。从周先义案件可以看出,不是每个贪官都能做得成“裸官”,如果做不成“裸官”,就很有可能考虑“裸退”。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指出,“裸官”也好,“裸退”也罢,其实质都没有改变,同时不管腐败分子搞腐败的手段如何巧妙、花样如何翻新,其最终都逃脱不了被惩处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