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审判会”
2009-08-27许柏林
许柏林
今天,我家开了一场“家庭审判会”。这次的案件讲的是做饭,我担任“法官”,老爸是“被告”,表哥是“被告律师”,老妈是“原告”,表姐是“原告律师”。难道你不想看看这场有趣的“小包公审案”吗?
我家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谁先回家谁做饭,谁晚回家谁洗碗。开庭前,老爸向我眨眨眼,示意我帮帮他。我想:我一向都是仗义执言,我的“一世英名”可不能毁在他手上。我朝老爸摇摇头。
过了一会儿,我大声宣布:“开庭!本庭今天将对‘谁做饭这件案子进行审判,请‘原告先发言。”只见老妈气愤地盯着老爸说:“今天我下班回来看到‘被告躺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却迟迟不去做饭。法官大人,请你评评理!”老爸被老妈盯得浑身不自在,坐在原地东张西望。
我问老爸:“难道‘被告没有什么要说的吗?”“有有有。”老爸奋起反驳,“那时我也是刚回家,而且我工作一天了,很累很累,难道我就不能休息一下吗?而且我还准备出去一趟呢!”
“那‘被告总是比‘原告先回来的吧,按照家规,应该先做饭。”表姐发话了,“再说了,‘被告的行为可没理由让我们相信他还要出去啊。”
“可是‘被告都说过他很累了,当然可以先休息一下。”表哥也不甘示弱。
经过一番唇枪舌剑,“案子”陷入了僵局。突然,老妈说她有证人,在众人注视之下,我的鬼精灵小妹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她来到爸爸面前,吐了吐舌头,然后转头对我说:“法官大人,其实爸爸回来好久了。”
我拍了一下桌子,大声说:“本庭宣布,因‘原告证据充足,依家规,罚‘被告做七天饭,洗七天碗。”
老妈大喊一声:“耶!”老爸则叹了口气,做饭去了。
真是一场有趣的“家庭审判会”啊!
点评
全文用妙趣横生的语言,法庭辩论的形式,呈现出一幅“快乐家庭图”。虽然辩论时火药味十足,但温馨的感觉同时蔓延开来。
【本文为第十六届“神笔杯”全国小学生作文大赛优秀作品,指导老师:蔡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