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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奸商给中国货 穿“日本衣”赚钱

2009-08-27

环球时报 2009-08-27
关键词:福冈东明中村

本报驻日本特约记者 蒋 丰

日本警方近来频频爆出,有日本企业将中国产品贴上日本同类商品知名品牌的商标牟取暴利。产品种类从竹笋罐头到各类水产品不一而足。有分析认为,这不仅说明日本的一些不法商人为了追逐利润不顾商业道德,也说明中国产品的质量正在日益提高。中国应该加大“中国产”的推广力度,不让这些外国奸商从中牟利。

据日本《产经新闻》26日报道,日本静冈县警方26日以涉嫌违反《防止不正当竞争法》,对从中国进口水煮竹笋罐头,换成“日本产”的商标和包装,然后拿去卖高价的“东明水果”食品贩卖公司静冈分社和其交易伙伴等进行了搜查。

据静冈县警方介绍,去年10月到12月期间,“东明水果”公司把从中国进口的大约900个水煮竹笋罐头更改商标和包装,冒充“福冈产”销售出去。警方还披露,这些水煮竹笋罐头原来是福冈县贸易商从中国进口的,购买的时候注明是“中国产”。“东明水果”公司从福冈贸易商手中买下这批罐头,然后换上“福冈产”的包装。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他们的造假手段和进货渠道。

26日当天,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还开庭审理了“浜伸” 食品加工销售公司原董事长中村骥等二人把中国产的鳗鱼改换为“日本产”的案件。起诉书表明,去年5月,中村骥等被告在东京都调布市工厂,把中国产的5400盒鳗鱼改换包装,伪造成为“鹿儿岛县产”,然后卖给东京筑地市场的批发商,获利290万日元左右。检方在法庭上指出,中村骥等人从前年开始就从事这种商业诈骗活动。它们的市场销售价格远远低于批发价格,引起了消费者的疯狂购买,也让同行产生疑虑。警方调查后发现,他们是从中国低价进口鳗鱼,然后改变包装进行销售。7月22日,日本山口县地方检察厅下关分院对一家水产物加工批发公司社长森敏一提起诉讼,指控其违反《防止不正当竞争法》,把去年5月到7月间从中国进口的233公斤河豚冒充“熊本产”进行销售。7月30日,日本山形县政府有关部门查处了该县新庄市“新田食品”公司,因为这家公司把中国产的山菜改换成“日本产”后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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