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工会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
2009-08-26刘景兴
刘景兴
工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精神,明确工会自身的历史使命和基本职责,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成工会的基本职能。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执政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突破,对创新企业工会工作、提升企业工会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当前,企业工会必须适应形势的变化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实现自身工作创新,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在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中铁五局六公司作为铁路施工企业,在扎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怎样把广大职工积极性调动起来,促进企业快速、持续、稳定、和谐发展,这是当前工会工作应当重点思考并努力实践的首要问题。
促进职工全面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因此,企业工会工作一定要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上下功夫。
搭建平台
企业工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搭建人才成长平台,促使职工成长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在此基础上,工会充分发挥宣传优势,广泛宣传企业精神,引导职工更新思想观念、净化道德情操、提升价值追求,不断激发职工热爱企业、发展企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建立机制
工会探索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中制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明确职工教育培训目标、内容、措施和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职工的学识水平和实践技能。工会要坚持把提高职工素质纳入工会工作的考评目标之中,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切实把提高职工素质工作落到实处。
活动跟进
工会充分利用“组织、阵地、活动”等三个优势,大力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通过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发明、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活动,要求职工“精一门、会两门、学三门”,在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中调动起一切积极因素,培养更多的一专多能职业技术复合型职工 ,充分激发职工自我创造能力。
创新培训
工会要想方设法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吸引力。工会要根据员工的作息时间、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充分利用职工业余时间,通过分工种开办培训班、开办职工夜校和分系统上大课等形式进行各项知识技能传授。同时,依托“1+1”导师带徒的形式,在作业现场开设“工间课堂”,及时对员工进行实时培训。
鼓励先进
工会积极开展“金牌职工”、“首席职工”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氛围,调动职工不断学习业务技术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培养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实现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创新,赢得职工群众的满意,就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认识,主动关注职工的利益诉求,注重维权方法,把握维权重点,切实维护职工劳动、经济等权益,推进和谐企业建设。
坚持维权理念
企业工会要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双方的相互理解、支持与合作,实现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最终达到双方互利共赢的目的。要把维权活动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过程,主动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掌握了解职工群众的呼声,建立收集处理职工的思想反映和利益诉求的信息沟通、调查处理、协商协调、跟踪问责、督促反馈等系列工作机制,形成反应灵敏、行动迅速的维权网络。
把好“四权”关
公司职代会以“四权”形式让公司职工积极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中来,“四权”即“守住决定权,用好否决权,扩大知情权,强化监督权”。譬如:在深化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凡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同时,公司通过扩大知情权让职工更多、更广泛地了解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而积极地参与到企业的各项管理事项活动中,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
坚持成果共享
坚持企业发展成果与企业职工共享的理念。企业工会组织既要主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企业的发展上来,确保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实现;又要大胆主动地为职工说话办事,使职工能够充分享受企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成就感和价值感。
强化企业民主管理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是新时期工会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工作方针,是工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中铁五局六公司工会在以往的工作中,始终坚持职代会制度,制订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代会逐级报告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凡企业重大决策、改革方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事先征求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真正体现了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保障了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具体利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公司连续10年获得全国和贵州省“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公司工会还积极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自1996年开始,公司工会与公司行政坚持集体合同一年一修改、一年一签订,并在每年的职工代表大会上通报。通过10年的实践,在党委、行政和工会以及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适合实际的集体合同运行机制。2005年、2006年在对公司原机械厂、贵阳服务部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过程中,公司工会积极主动参与改制的全过程,指导帮助了二个改制单位召开了职代会,并表决通过了职工安置方案及有关事项,保证了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顺利进行,保障了职工民主参与的权利。
同时,工会健全维护职工法律政策的服务机制,建立广泛覆盖、运作规范、救助及时、保障有力的帮困工作机制,真心实意关心职工生活,让职工处处时时感受到企业的温暖,赢得广大职工的认同,从而增加企业的亲和力和凝聚力。自2005年以来,公司工会共发送慰问救助困难员工及家属款348.4万元,冬送温暖、夏送清凉110.5万元,共投入“三工”建设经费124万元。在全集团公司率先成立了互助储金会,为广大职工解急济难创造了条件。
事实证明,工会不是行政,工会没有发号司令的权利,工会只能靠影响力去做职工群众的工作,把党的路线、国家的方针、政策、企业的管理理念灌输到职工群众中去。因此,工会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精神,明确工会自身的历史使命和基本职责,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成工会的基本职能。一是必须把职工维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二是切实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工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力度;三是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互利;四是大力推行厂务公开,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让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激发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改革,共谋企业发展。企业工会只有把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作为企业领导干部的政治任务落到实处,真正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做好,才能在构建和谐企业中体现工会的重要作用。
(作者系中铁五局六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以上图片均由蒋方槐提供)
[责任编辑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