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档案管理》2009年第2期有感
2009-08-17兰台卒
兰台卒
最近收到了《档案管理》2009年第2期(以下简称“第2期”)杂志,走马观花速读后,脑子里对文章标题、作者署名、摘要与关键词存舍、关键词标注、作者单位等问题产生了一些想法,不知妥否,现斗胆说出来:
1关于文章标题问题。第2期杂志的文章标题可谓
“百花齐放春满园”,尤其前两篇的标题,即“卷首语”的标题《“雾里看花”说规范》和“编读互动”栏目文章的标题《走马观花寻“瑕疵”》仿佛一副经过认真推敲的精美对联,很是吸人眼球。但有些文章的标题确实让人不敢恭维,如“业务研究”栏目的两篇文章的标题:《政府信息公开为档案馆公关提供机遇》和《信息化管理模式下资料安全》,就很值得商榷斟酌,笔者认为似乎改为《政府信息公开背景下档案馆如何公关》和《信息化管理模式下资料安全问题研究》较为妥当。另外,对于一些属于科研项目成果文章(即带“*”号文章)的注释所放位置也不统一。第2期杂志的3篇科研项目成果文章,有2篇的注释放在文章首页最下方,1篇放在了文章结尾处。建议以后每期中科研项目成果文章的注释所放位置要统一,要么都放在文章首页最下方,或者都放在文章结尾处。若二者选其一的话,笔者认为,科研项目成果文章的注释都统一放在文章首页最下方相对较为妥当。
2关于作者署名问题。
按说“作者署名”本不应该成为问题,直接署上作者姓名或笔名即可。以前没有开通《档案界论坛》时确实是这样。可自前年《档案界论坛》开通后,一些很有理论、业务和文学欣赏价值的深受读者喜爱的帖子和帖子群被有选择地刊载于杂志上,“作者署名”问题就来啦!因为《档案界论坛》上的作者的网名可谓“五花八门”、“云山雾罩”,在论坛上没什么。见诸杂志就有点那个了。为此,一尘总编曾在论坛公布目录时多次强调“请目录中名字带数字及英语字母的作者将规范的笔名或真名及联系方式发短消息给一滴水会员。”也确实收到了吹糠见米的奇效,《档案管理》2009年第1期杂志的作者署名就大为改观,除“文苑”栏目中的“YJCO212”、“丹桂飘香”和“荠菜花儿”3个作者署名外,其余的基本都比较规范。谁知第2期的“作者署名”中的不规范网名又死灰复燃了,大有东山再起之势。笔者粗略地统计了一下,第2期杂志共有14个“作者署名”(网名)不规范,他们分别是:丹桂飘香、沧海一粟、一束草根、开心冬瓜、兰台新兵、雨吻芭蕉、马刺王朝、走走停停、80新手、汝阳老党、春风秋水、共同成长、山大档案、君子不器。其中“沧海一粟”出现了3次,“兰台新兵”和“80新手”各出现了2次。尽管杂志“作者署名”看起来不是什么大问题,但笔者认为最好还是规范一下为宜。另外,内文“专题沙龙”栏目帖子群的“吴金林”、“兰台新兵”、“牛二强”、“小树”4位作者的署名存在“换行”问题,笔者认为似乎有些不妥。
3关于摘要与关键词存舍问题。
摘要与关键词存舍问题,简言之。就是:哪些文章存留摘要与关键词,哪些文章舍去摘要与关键词:哪些文章存留英文摘要与关键词,哪些文章舍去英文摘要与关键词。关于这一问题,第2期杂志的“理论探讨”和“争鸣”栏目的8篇文章均有中文和英文的摘要与关键词,相对比较统一规范。可是,“业务研究”栏目的12篇文章的摘要与关键词的存舍,就有点不那么统一规范了,其中有1篇既有中文又有英文的摘要与关键词。有4篇是仅有中文的摘要与关键词,还有7篇没有摘要与关键词。打个不好的比方,这就好像是12人同桌共饮,1人是西装革履,4人是上身仅穿衬衣,另外7人则是光着膀子。你说这12人坐在一起,给人啥感觉?“调查报告”栏目的4篇文章也存在类似情况,不过相对要好些,因为他们是两人身着衬衣。两人光着膀子。对于摘要与关键词存舍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理论探讨”和“争鸣”栏目的文章要西装革履(即要同时具有中文和英文的摘要与关键词),“业务研究”和“调研报告”栏目的文章要身着衬衣(即要具有中文的摘要与关键词),“工作园地”栏目的文章光着膀子(即可以不要摘要与关键词)也无妨。
4关于关键词标注问题。
一般说来,规范标注的“一个关键词”是不应该“换行”的,因为“换行”很容易令人产生歧义。比如第2期杂志第29页《对“档案形成在前说”两个基本观点的思考》一文的关键词“记录过程”的标注就存在“换行”问题,并且是“记录”与“过程”分别在两行。你说该让人理解为一个关键词“记录过程”,还是理解为两个关键词“记录”与“过程”。另外,第2期杂志第5页、第12页、第22页、第26页、第49页、第57页的关键词标注也存在“换行”问题。对于这种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笔者认为不妨参考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系列刊之一《档案学》中的“关键词”的标注方法,即在每个“关键词”中间用“;”(分号)隔开,如第2期杂志第29页《对“档案形成在前说”两个基本观点的思考》一文的关键词就可以标注为:“档案;形成过程;形成标志;记录过程”。第2期杂志英文“关键词”的标注也不统一,据笔者统计,9篇具有英文“关键词”的文章中,有6篇是每个“关键词”中间用“;”(分号)隔开,有1篇是每个“关键词”中间用“,”(逗号)隔开,还有2篇是每个“关键词”中间没有用任何符号隔开。对此笔者建议仍参考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系列刊之一《档案学》中的英文“关键词”的标注方法,即在每个英文“关键词”中间用“;”(分号)隔开,从而使中文与英文“关键词”的标注规范统一起来。5关于作者单位问题。第2期杂志的作者单位的标明方式也可算是“群英荟萃”。什么样的标明方式都有。令人不解的是同为“河南省档案局”两位专家组成员谢建波和翟露远的作者单位的标明方式也不统一,前者的作者单位标的是“河南省档案局”(见第2期杂志第39页),后者的作者单位标的是“河南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见第2期杂志第65页)。那么,作者单位应该如何标明呢?笔者认为,作者单位只需标明单位即可,没有必要标到处(科)室。如上述的两位专家组成员的作者单位只需标明“河南省档案局”即可。当然,一些大学作者的单位不妨标到院系,如第2期杂志第12页的作者单位“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21页的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图书情报系”。笔者粗略地翻看了一下第2期杂志的作者单位。感觉第50页的“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第62页的“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档案系”、第65页的“河南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第79页的“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室”、第81页的“鹤壁煤业(集团)公司档案室”、第83页的“安阳市人民医院综合档案室”、第84页的“河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等7处标的好像不妥,似乎应分别改为“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省档案局”、“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鹤壁煤业(集团)公司”、“安阳市人民医院”、“河南大学”为宜。
以上看法,纯属笔者没事找事,打破鸡蛋挑骨头,仅供《档案管理》编辑老师参考,如有不当,还望海涵!